1978年,地区标准计量所隶属地区科委,负责全区计量、标准化的管理工作,有 长度、力学、 热工、电磁四个工作室,建立最高计量标准152项,作为统一全区量值 传递的依据。 1979年8月,成立地区标准计量管理局。1984年,地区标准计量管理局 改为地区标准计量处(副县级)。1986年,依据《计量法》有关规定,对制造计量器具 的个体业户和厂家实行许可证管理,凭生产许可证进行计量器具生产。1989年,增加 加油机、心电图机等6项最高计量标准。 1990年,地区标准计量处改为地区技术监督 局,正县级。1999年,国家对质量技术监督体制进行重大改革,实行省以下质量技术 监督系统垂直管理。2000年,根据新的《产品质量法》规定,省以下技术监督部门不 搞产品质量免检。 全区强制检定覆盖率达95%以上,备案企业产品标准1862个。将地、 县劳动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管理、 检测职能及其机构编制和人员划归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