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地、县两级财政机关设立财政监察科(股)履行审计监督职责。1984年, 地区审计局建立,国家审计逐步展开。至2000年底,全区国家审计机关共审计7597个 单位,查出违纪金额33.15亿元,上缴财政2.1亿元。 一、财政审计 1986年, 地区审计局组织15人对惠民县财政税收进行试点审计,并延伸调查19家 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1987年起,地区审计局每年都选择两个县进行财政决算审计。 是年,地区审计局对高青县、滨县1986年度财政决算赤字情况进行专项审计。1991年, 地区审计局结合财政决算审计,对惠民、博兴两县1985~1990年财政部门拨补粮食亏 损、粮油差价补贴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1992年起,各县市审计局对乡镇财政实施财政决算审计。是年,全区审计14个乡 镇, 查出违纪金额208.88万元。 之后,每年安排三分之一的乡镇进行财政审计。 1993年, 地县两级审计机关开始对下级政府实行预算执行审计。同年下半年,地区 审计局对阳信县1993年1~8月财政预算和税收执行情况进行就地审计, 查出违纪金 额18 8万元,上缴财政87.5万元。 1996年,审计机关实行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审计职能基本到位。是年,地区审计 局及邹平、惠民、博兴、滨州四县市审计局组成24个审计组,分别组织实施地、县两 级199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试点) ,共审计115个单位,占预 算单位的32%, 查出违纪金额2684万元,上缴财政59万元。1997年起,无棣、沾化、 阳信县审计局开展同级预算执行审计。是年,全区实施“帐户入手,下审一级”基础 方法。 至2000年底, 全区国家审计机关共审计县级财政单位58个, 查出违纪金额 8114.55万元, 上缴财政1741.33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643.7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09 条; 审计乡镇财政单位244个,查出违纪金额1.86亿元,上缴财政3520.7万元,提出 审计建议33 4条; 全区预算执行审计完成968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10.28亿元,提 出审计建议572条; 开展5项专题审计,共审计370个单位,增加财政收入3220.5万元; 完成财政专项审计调查项目12项,审计单位73个,查出违规金额1.67亿元。 全区国家审计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单位数│查出违纪│应缴 │实缴 │促进增收│ │ │(个) │违规金额│财政金额│财政金额│节支金额│ ├──┼─────┼────┼────┼────┼────┤ │1984│6 │178.4 │21.7 │6.3 │18.5 │ ├──┼─────┼────┼────┼────┼────┤ │1985│136 │1585 │801 │440 │149 │ ├──┼─────┼────┼────┼────┼────┤ │1986│182 │2828 │1036 │571 │167 │ ├──┼─────┼────┼────┼────┼────┤ │1987│272 │2823 │1256 │794 │ │ ├──┼─────┼────┼────┼────┼────┤ │1988│694 │2836 │1356 │1043 │5 │ ├──┼─────┼────┼────┼────┼────┤ │1989│695 │4735 │2263 │1094 │68 │ ├──┼─────┼────┼────┼────┼────┤ │1990│713 │4753 │1163 │1029 │313 │ ├──┼─────┼────┼────┼────┼────┤ │1991│613 │5706 │1392 │1182 │390 │ ├──┼─────┼────┼────┼────┼────┤ │1992│554 │10350 │643 │589 │701 │ ├──┼─────┼────┼────┼────┼────┤ │1993│646 │5137 │1170 │920 │1983 │ ├──┼─────┼────┼────┼────┼────┤ │1994│704 │10213 │1486 │1272 │1922 │ ├──┼─────┼────┼────┼────┼────┤ │1995│440 │15544 │1512 │1257 │2528 │ ├──┼─────┼────┼────┼────┼────┤ │1996│510 │30300 │1832 │1548 │3008 │ ├──┼─────┼────┼────┼────┼────┤ │1997│365 │36320 │2821 │2270 │912 │ ├──┼─────┼────┼────┼────┼────┤ │1998│341 │50323 │2521 │2070 │154 │ ├──┼─────┼────┼────┼────┼────┤ │1999│353 │65349 │1904 │1298 │409 │ ├──┼─────┼────┼────┼────┼────┤ │2000│373 │82483 │4780 │3156 │533 │ └──┴─────┴────┴────┴────┴────┘ 二、金融审计 1985年,地区审计局首次协助博兴县审计局对博兴县农行1984年财务收支进行审 计, 查出违纪金额4.5万元。1987年,地区审计局对地区工行1985、1986年度财务收 支进行就地审计,查出违纪资金30万元,并针对金融部门的资金管理、业务管理、金 融秩序以及农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同年,地区审计局对地区建行1985、 1986两年的财政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分成、代征建筑税手续费、其他手续费收入三项费 用进行审计,同时惠民、高青、邹平三县审计局对本县建设支行三项费用也开展专项 审计。 1990年起,金融审计步入正规,根据国家审计署或省审计局授权,每年都安排地 区审计机关审计二个以上商业银行(含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或保险公司系统,及其 所属信托投资公司,对其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根据省审计局的安排,1990~1996年, 全区先后组织对农副产品收购专项贷款、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银行贷款到位情况、 工 (商)农业两个银行1993~1994年度消费基金增长、农业银行1995年度工资内外收入分 配共5项审计调查。 至1996年,全区审计机关根据省审计局的要求,对金融机构共开 展了7项(56个单位) 专项审计,查出违规违纪金额740.73万元。1997年起,未再安排 专项审计。 1998年,地区和县市审计局对全区9个城市信用社1998年10月末资产负债 损益进行就地审计调查,发现亏损3985万元,不良贷款4.37亿元,占贷款金额的38%。 至2000年底,全区金融审计共审计275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3.25亿元,收缴767万元, 提出审计建议363条,向各级政府提出信息16条。 三、工业交通企业审计 1984年10月,邹平县审计局率先对县电业公司及三个供电站的基建工程、财政收 支和营业收支等情况进行试审,查出工程超支、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查清城关供电站 站长贪污受贿问题, 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85年起,全区开 始工交企业审计,实行分级和授权审计。同年,开展对专门行业及专项资金审计,地、 县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区公路系统1984年公路养路费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查 出违规金额51.5万元,其中,同级政府挤占16.9万元,非公路建设挪用17.4万元,少 报漏报拖拉机养路费11万元, 其他违纪6.2万元。阳信县审计局查出公路站站长兼会 计股长贪污1.9万元,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同年,地、县审计 机关对工交企业进行审计调查,地区审计局的审计调查对象是滨州活塞厂、滨州柴油 机厂、 滨州曲轴厂、滨州国棉一厂、滨州化工厂、滨州渤海化肥厂等6家企业,发现 不按国家规定使用专项基金、社会摊派比较严重和厂办集体企业吃国营企业大锅饭等 问题。 1986年,工交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全面铺开,地区审计滨州化工厂,查出198 5 ~1986年滞纳金收入抵减利息支出10.6万元,查出违纪金额49.7万元,催缴入库资金 23.8万元;审计地区纺织供销公司和地区燃料公司。 1991年,邹平县审计局对县范公酒厂和县染织厂进行经济效益审计。1993年,全 区在对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开始进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审计重点从单 纯的查错纠弊,逐渐延伸到真实性审计和效益审计上。是年,地区审计局对青龙山水 泥厂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是全区第一个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项目,查出 违纪金额60.5万元。1997年,地区审计局对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1996年度和1997年第 一季度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做出补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17.4万元的审计决定。 2000年, 全区对18家国有企业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685万元,应上缴财政361万元, 实缴财政336万元。其中,滨州化工集团违纪一次上缴财政107万元。至2000年底,全 区共审计工交单位1151个,查出违纪金额3.44亿元,应缴财政金额4808.5万元,实缴 财政金额3092.3万元。 四、商粮贸企业审计 1984年,邹平、高青、惠民县开始进行商粮贸企业审计试点。1985年,阳信县审 计局对县第三油棉厂进行财务收支审计, 查出违纪金额105.9万元;惠民县审计局对 县燃料公司进行审计; 滨县审计局对县第一油棉厂进行审计。同年7月,地区审计局 帮助滨州市审计局对滨州市粮食系统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行业审计, 查出违纪金额 53.61万元。 1986年12月,地区审计局对地区外贸土产、工艺、畜产、食品四个公司 198 5年后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查出应缴未缴财政金额54.96万元。1987年3月, 地区审计局对惠民石油分公司1986年石油经营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查出截留利润、摊 挤费用、偷漏托欠税款和私设“小钱柜”等问题。博兴县审计局对博兴县石油支公司 石油经营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查出自行定价销售、财务违纪违规65.9万元。1988年, 开始经济效益审计,滨州市审计局对市肉联厂进行经济效益审计,查清该厂亏损63.7 万元和潜亏28.4万元,审计组帮助该厂找原因定对策,使其一年内扭亏为盈。邹平县 审计局对县外贸公司进行经济效益审计,帮助公司查清短缺棉籽饼420吨的历史悬案, 并帮助追回损失15万元。 1995年,商贸审计开始尝试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地区审计局对地区土产杂品公司 1994年10月至1995年4月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就地审计, 使该单位资产调减 29.87万元, 负债调增10.19万元,损益调减20.5万元,查清资产负债率为74%。1998 年,全区抽调84名业务骨干,组成26个审计组,按照交叉审计的办法,用两个月的时 间,对全区119个粮店、 农发行和财政部门单位进行大规模专项资金审计,为粮食行 业改革奠定了基础。至2000年底,全区共审计1537个单位,查出违纪违规金额3.78亿 元,应缴财政4560.6万元,实缴财政3292.5万元。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986年, 全区开始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地区审计局对地直120个单位1984、1985 两年基本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存在着超计划、乱拉资金和拖欠建筑税的问题。是 年, 完成各类审计12项,查出违纪金额82.76万元。1987年起,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开 展城建资金专项审计。1989年,省审计局组织惠民等有关市、地审计局对引黄济青引 水工程进行审计。由此,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开始对大中型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同 年起,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对施工企业开展财务收支审计。 1991年起,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开始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计。是年,地区审 计局对第二棉纺织厂引进80台喷气织机技改项目进行审计。1996年,地区审计局对邹 平热电厂的重点建设项目审计, 提出一条建议, 为建设单位节约资金1037万元。 1998年, 地区审计局和邹平、惠民县审计局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对黄河滩区村庄搬 迁、筑堤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未发现违纪问题。至2000年底,全区共完 成对各类建设项目和单位审计及审计调查912个, 查出扩大建设规模、挪用建设资金、 高估冒算、 挤占成本、偷漏税金、损失浪费等各类问题金额3.4亿元,其中应缴财政 3021.23万元,为国家节约建设资金4293.39万元。 六、行政事业审计 1984年7~8月,地区审计局对地区计划生育资金依法进行试审,发现挪用计生事 业费、截留上级拨款、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1986年起,对行政事业 单位管理使用的各项专用资金 (包括财政拨入的和财政物价等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 收费、罚没收入以及基金、捐赠款物等)进行审计。同年8月上旬,全区各级审计机关 对全区公、 检、 法系统15个单位的1985年度罚没收支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罚没收入 5.32万元, 查出违纪金额1.46万元。1986年9月,地区审计局组织地、县两级审计机 关,对全区20个教育主管部门和单位的教育经费进行专项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19.99 万元(占预算的3.5%)。1987年,地区审计局在滨州市审计局配合下,对部分行政事业 单位的会议费、招待费开支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发现开支增辐较大、超标准现象比较 严重,并向行署作专题汇报。 1991年5月, 地、县市审计机关按照省审计局要求对全区公安系统财务收支进行 全面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58.4万元,查出帐外资金283.24万元,其中“小金库”5个, 金额34.54万元。 1996年10月,地区审计局根据国家审计署要求,对地区民政局、红 十字会1996年接收、分配和使用救灾款物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未发现违纪违规行为。 19 99年, 地区审计局查出地区民政局财务科长挪用公款85万元炒股票,责任人被移 交司法机关后判刑6年。 至2000年底,全区共审计行政事业单位2170个,其中,定期 审计和行业审计1600个, 专项资金审计234个,查出各类违纪金额4.88亿元,应缴财 政金额4384.14万元,实缴3159.10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7万元,促进增收节支金 额783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2起。 七、农业资金审计 1985年,邹平、滨县、高青三县审计局开始对本县1984年水利资金进行试点审计; 博兴县审计局开展林业资金审计。之后,各项农业资金审计逐步展开。1987年,全区 地、 县市审计机关对全区林业系统进行审计,审计总金额1217万元,查出违纪金额7 万元, 应缴财政7万元, 实缴2万元。1988年,地、县审计局根据省局要求,对全区 198 7年和1988年第一季度水利设施及补助费进行审计调查, 调查19个单位,总金 额615.28万元, 发现有3个单位15.5万元未做到专款专用。1985~2000年底,全区共 审计385个单位, 审计总金额24.33亿元,查出违纪金额4757万元,应缴财政254万元, 实缴103万元。 八、外资利用审计 1990年10月, 地区审计局首次对全区3家中外合营企业进行审计调查,发现滨加 皮革有限公司亏损20万元、潜亏50多万元;滨华纺织有限公司仅处于安装阶段;华盖 时装有限公司(邹平)因外商不予合作自动解体。同年10月8~9日,地区审计局对地区 水利局及簸箕李灌溉局、韩墩灌溉局利用世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项目进行审计调 查,发现资金拨付不及时、虚报工程量、物资供应无计划等问题。1991年4月25日至5 月13日,地区审计局组织阳信、惠民、沾化、无棣、滨州五县市审计局对其1990年世 界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虚报工程投资349.98万元, 老工程抵顶4015.3万元, 计划外工程30万元;违纪收入77.66万元,对外销售项目物 资、 挪借物资资金75.65万元。同年4月29日至5月17日,地区审计局根据省审计局要 求,对地区水利局及簸箕李、韩墩两个管区世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项目进行审计, 发现资金拨付不及时、计划外安排工程、单项工程决算超评估计划等问题。199 5年, 地区审计局对济(南) 青(岛)高速公路(滨州段)审计,为建设单位节约资金241万元。 1996年9月17~20日, 地区审计局对外资企业滨州金利毛纺地毯有限公司1995年至 1996年上半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应缴未缴增值税53.8万余元,应提未提 折旧基金163万余元, 应摊未摊筹建期间开办费23.1万元。至2000年底,全区共组织 审计项目8个,审计单位19个;开展专项调查4项,调查单位12个;共查出各类违纪金 额4866万元,查出资金不落实2907万元。 九、经济责任审计 1986年,地区审计局和邹平、惠民两县审计局进行厂长离任审计试点,探索审计 机关发挥公正职能的路子。 同年3月15日,惠民县人民政府批转县审计局《关于对县 直企业主要负责人调离晋级提职和奖励实行审计公证制的报告》。同年8月8日至10月 24日,地区审计局对滨州印染厂原厂长张可信进行离任审计。同年10月12日,邹平县 人民政府转发县审计局《关于实行厂长(经理)调离审计制度的报告》,县审计局受县 府委托对调离的邹平县白酒厂厂长刘宝贤、成庆福任期内的经营状况实施审计,并提 出4条建议,新任厂长全部采纳,使该厂2个月扭亏为盈。1987年3月7日,行署批转地 区审计局《关于厂长(经理)调离审计的报告》,规定厂长(经理)离任必须审计,并以 审计结果作为对干部使用的依据。1988年5月6日,行署下发《企业承包经营经济责任 审计试行办法》。1996年,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审计局制定《地直党政群机关、 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地委印发全区执行,规定了审计范围、 标准、 办法等。 1999年,地区审计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科。是年,地委办公室下发 《滨州地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 审计暂行规定》 。2000年5月,地区纪委、地委组织部、地区监察局、地区人事局和 地区审计局主要领导召开第一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 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地委转发全区执行。是年, 地区审计局制定《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 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关于评价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规范》,经济责任审计 初步实现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