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地、县两级财政机关设立财政监察科(股)履行审计监督职责。1984年,
地区审计局建立,国家审计逐步展开。至2000年底,全区国家审计机关共审计7597个
单位,查出违纪金额33.15亿元,上缴财政2.1亿元。
一、财政审计
1986年, 地区审计局组织15人对惠民县财政税收进行试点审计,并延伸调查19家
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1987年起,地区审计局每年都选择两个县进行财政决算审计。
是年,地区审计局对高青县、滨县1986年度财政决算赤字情况进行专项审计。1991年,
地区审计局结合财政决算审计,对惠民、博兴两县1985~1990年财政部门拨补粮食亏
损、粮油差价补贴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1992年起,各县市审计局对乡镇财政实施财政决算审计。是年,全区审计14个乡
镇, 查出违纪金额208.88万元。 之后,每年安排三分之一的乡镇进行财政审计。
1993年, 地县两级审计机关开始对下级政府实行预算执行审计。同年下半年,地区
审计局对阳信县1993年1~8月财政预算和税收执行情况进行就地审计, 查出违纪金
额18 8万元,上缴财政87.5万元。
1996年,审计机关实行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审计职能基本到位。是年,地区审计
局及邹平、惠民、博兴、滨州四县市审计局组成24个审计组,分别组织实施地、县两
级199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试点) ,共审计115个单位,占预
算单位的32%, 查出违纪金额2684万元,上缴财政59万元。1997年起,无棣、沾化、
阳信县审计局开展同级预算执行审计。是年,全区实施“帐户入手,下审一级”基础
方法。 至2000年底, 全区国家审计机关共审计县级财政单位58个, 查出违纪金额
8114.55万元, 上缴财政1741.33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643.7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09
条; 审计乡镇财政单位244个,查出违纪金额1.86亿元,上缴财政3520.7万元,提出
审计建议33 4条; 全区预算执行审计完成968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10.28亿元,提
出审计建议572条; 开展5项专题审计,共审计370个单位,增加财政收入3220.5万元;
完成财政专项审计调查项目12项,审计单位73个,查出违规金额1.67亿元。
全区国家审计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单位数│查出违纪│应缴 │实缴 │促进增收│
│ │(个) │违规金额│财政金额│财政金额│节支金额│
├──┼─────┼────┼────┼────┼────┤
│1984│6 │178.4 │21.7 │6.3 │18.5 │
├──┼─────┼────┼────┼────┼────┤
│1985│136 │1585 │801 │440 │149 │
├──┼─────┼────┼────┼────┼────┤
│1986│182 │2828 │1036 │571 │167 │
├──┼─────┼────┼────┼────┼────┤
│1987│272 │2823 │1256 │794 │ │
├──┼─────┼────┼────┼────┼────┤
│1988│694 │2836 │1356 │1043 │5 │
├──┼─────┼────┼────┼────┼────┤
│1989│695 │4735 │2263 │1094 │68 │
├──┼─────┼────┼────┼────┼────┤
│1990│713 │4753 │1163 │1029 │313 │
├──┼─────┼────┼────┼────┼────┤
│1991│613 │5706 │1392 │1182 │390 │
├──┼─────┼────┼────┼────┼────┤
│1992│554 │10350 │643 │589 │701 │
├──┼─────┼────┼────┼────┼────┤
│1993│646 │5137 │1170 │920 │1983 │
├──┼─────┼────┼────┼────┼────┤
│1994│704 │10213 │1486 │1272 │1922 │
├──┼─────┼────┼────┼────┼────┤
│1995│440 │15544 │1512 │1257 │2528 │
├──┼─────┼────┼────┼────┼────┤
│1996│510 │30300 │1832 │1548 │3008 │
├──┼─────┼────┼────┼────┼────┤
│1997│365 │36320 │2821 │2270 │912 │
├──┼─────┼────┼────┼────┼────┤
│1998│341 │50323 │2521 │2070 │154 │
├──┼─────┼────┼────┼────┼────┤
│1999│353 │65349 │1904 │1298 │409 │
├──┼─────┼────┼────┼────┼────┤
│2000│373 │82483 │4780 │3156 │533 │
└──┴─────┴────┴────┴────┴────┘
二、金融审计
1985年,地区审计局首次协助博兴县审计局对博兴县农行1984年财务收支进行审
计, 查出违纪金额4.5万元。1987年,地区审计局对地区工行1985、1986年度财务收
支进行就地审计,查出违纪资金30万元,并针对金融部门的资金管理、业务管理、金
融秩序以及农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同年,地区审计局对地区建行1985、
1986两年的财政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分成、代征建筑税手续费、其他手续费收入三项费
用进行审计,同时惠民、高青、邹平三县审计局对本县建设支行三项费用也开展专项
审计。
1990年起,金融审计步入正规,根据国家审计署或省审计局授权,每年都安排地
区审计机关审计二个以上商业银行(含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或保险公司系统,及其
所属信托投资公司,对其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根据省审计局的安排,1990~1996年,
全区先后组织对农副产品收购专项贷款、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银行贷款到位情况、 工
(商)农业两个银行1993~1994年度消费基金增长、农业银行1995年度工资内外收入分
配共5项审计调查。 至1996年,全区审计机关根据省审计局的要求,对金融机构共开
展了7项(56个单位) 专项审计,查出违规违纪金额740.73万元。1997年起,未再安排
专项审计。 1998年,地区和县市审计局对全区9个城市信用社1998年10月末资产负债
损益进行就地审计调查,发现亏损3985万元,不良贷款4.37亿元,占贷款金额的38%。
至2000年底,全区金融审计共审计275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3.25亿元,收缴767万元,
提出审计建议363条,向各级政府提出信息16条。
三、工业交通企业审计
1984年10月,邹平县审计局率先对县电业公司及三个供电站的基建工程、财政收
支和营业收支等情况进行试审,查出工程超支、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查清城关供电站
站长贪污受贿问题, 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85年起,全区开
始工交企业审计,实行分级和授权审计。同年,开展对专门行业及专项资金审计,地、
县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区公路系统1984年公路养路费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查
出违规金额51.5万元,其中,同级政府挤占16.9万元,非公路建设挪用17.4万元,少
报漏报拖拉机养路费11万元, 其他违纪6.2万元。阳信县审计局查出公路站站长兼会
计股长贪污1.9万元,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同年,地、县审计
机关对工交企业进行审计调查,地区审计局的审计调查对象是滨州活塞厂、滨州柴油
机厂、 滨州曲轴厂、滨州国棉一厂、滨州化工厂、滨州渤海化肥厂等6家企业,发现
不按国家规定使用专项基金、社会摊派比较严重和厂办集体企业吃国营企业大锅饭等
问题。 1986年,工交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全面铺开,地区审计滨州化工厂,查出198 5
~1986年滞纳金收入抵减利息支出10.6万元,查出违纪金额49.7万元,催缴入库资金
23.8万元;审计地区纺织供销公司和地区燃料公司。
1991年,邹平县审计局对县范公酒厂和县染织厂进行经济效益审计。1993年,全
区在对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开始进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审计重点从单
纯的查错纠弊,逐渐延伸到真实性审计和效益审计上。是年,地区审计局对青龙山水
泥厂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是全区第一个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项目,查出
违纪金额60.5万元。1997年,地区审计局对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1996年度和1997年第
一季度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做出补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17.4万元的审计决定。
2000年, 全区对18家国有企业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685万元,应上缴财政361万元,
实缴财政336万元。其中,滨州化工集团违纪一次上缴财政107万元。至2000年底,全
区共审计工交单位1151个,查出违纪金额3.44亿元,应缴财政金额4808.5万元,实缴
财政金额3092.3万元。
四、商粮贸企业审计
1984年,邹平、高青、惠民县开始进行商粮贸企业审计试点。1985年,阳信县审
计局对县第三油棉厂进行财务收支审计, 查出违纪金额105.9万元;惠民县审计局对
县燃料公司进行审计; 滨县审计局对县第一油棉厂进行审计。同年7月,地区审计局
帮助滨州市审计局对滨州市粮食系统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行业审计, 查出违纪金额
53.61万元。 1986年12月,地区审计局对地区外贸土产、工艺、畜产、食品四个公司
198 5年后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查出应缴未缴财政金额54.96万元。1987年3月,
地区审计局对惠民石油分公司1986年石油经营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查出截留利润、摊
挤费用、偷漏托欠税款和私设“小钱柜”等问题。博兴县审计局对博兴县石油支公司
石油经营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查出自行定价销售、财务违纪违规65.9万元。1988年,
开始经济效益审计,滨州市审计局对市肉联厂进行经济效益审计,查清该厂亏损63.7
万元和潜亏28.4万元,审计组帮助该厂找原因定对策,使其一年内扭亏为盈。邹平县
审计局对县外贸公司进行经济效益审计,帮助公司查清短缺棉籽饼420吨的历史悬案,
并帮助追回损失15万元。
1995年,商贸审计开始尝试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地区审计局对地区土产杂品公司
1994年10月至1995年4月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就地审计, 使该单位资产调减
29.87万元, 负债调增10.19万元,损益调减20.5万元,查清资产负债率为74%。1998
年,全区抽调84名业务骨干,组成26个审计组,按照交叉审计的办法,用两个月的时
间,对全区119个粮店、 农发行和财政部门单位进行大规模专项资金审计,为粮食行
业改革奠定了基础。至2000年底,全区共审计1537个单位,查出违纪违规金额3.78亿
元,应缴财政4560.6万元,实缴财政3292.5万元。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986年, 全区开始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地区审计局对地直120个单位1984、1985
两年基本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存在着超计划、乱拉资金和拖欠建筑税的问题。是
年, 完成各类审计12项,查出违纪金额82.76万元。1987年起,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开
展城建资金专项审计。1989年,省审计局组织惠民等有关市、地审计局对引黄济青引
水工程进行审计。由此,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开始对大中型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同
年起,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对施工企业开展财务收支审计。
1991年起,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开始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计。是年,地区审
计局对第二棉纺织厂引进80台喷气织机技改项目进行审计。1996年,地区审计局对邹
平热电厂的重点建设项目审计, 提出一条建议, 为建设单位节约资金1037万元。
1998年, 地区审计局和邹平、惠民县审计局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对黄河滩区村庄搬
迁、筑堤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未发现违纪问题。至2000年底,全区共完
成对各类建设项目和单位审计及审计调查912个, 查出扩大建设规模、挪用建设资金、
高估冒算、 挤占成本、偷漏税金、损失浪费等各类问题金额3.4亿元,其中应缴财政
3021.23万元,为国家节约建设资金4293.39万元。
六、行政事业审计
1984年7~8月,地区审计局对地区计划生育资金依法进行试审,发现挪用计生事
业费、截留上级拨款、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1986年起,对行政事业
单位管理使用的各项专用资金 (包括财政拨入的和财政物价等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
收费、罚没收入以及基金、捐赠款物等)进行审计。同年8月上旬,全区各级审计机关
对全区公、 检、 法系统15个单位的1985年度罚没收支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罚没收入
5.32万元, 查出违纪金额1.46万元。1986年9月,地区审计局组织地、县两级审计机
关,对全区20个教育主管部门和单位的教育经费进行专项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19.99
万元(占预算的3.5%)。1987年,地区审计局在滨州市审计局配合下,对部分行政事业
单位的会议费、招待费开支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发现开支增辐较大、超标准现象比较
严重,并向行署作专题汇报。
1991年5月, 地、县市审计机关按照省审计局要求对全区公安系统财务收支进行
全面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58.4万元,查出帐外资金283.24万元,其中“小金库”5个,
金额34.54万元。 1996年10月,地区审计局根据国家审计署要求,对地区民政局、红
十字会1996年接收、分配和使用救灾款物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未发现违纪违规行为。
19 99年, 地区审计局查出地区民政局财务科长挪用公款85万元炒股票,责任人被移
交司法机关后判刑6年。 至2000年底,全区共审计行政事业单位2170个,其中,定期
审计和行业审计1600个, 专项资金审计234个,查出各类违纪金额4.88亿元,应缴财
政金额4384.14万元,实缴3159.10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7万元,促进增收节支金
额783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2起。
七、农业资金审计
1985年,邹平、滨县、高青三县审计局开始对本县1984年水利资金进行试点审计;
博兴县审计局开展林业资金审计。之后,各项农业资金审计逐步展开。1987年,全区
地、 县市审计机关对全区林业系统进行审计,审计总金额1217万元,查出违纪金额7
万元, 应缴财政7万元, 实缴2万元。1988年,地、县审计局根据省局要求,对全区
198 7年和1988年第一季度水利设施及补助费进行审计调查, 调查19个单位,总金
额615.28万元, 发现有3个单位15.5万元未做到专款专用。1985~2000年底,全区共
审计385个单位, 审计总金额24.33亿元,查出违纪金额4757万元,应缴财政254万元,
实缴103万元。
八、外资利用审计
1990年10月, 地区审计局首次对全区3家中外合营企业进行审计调查,发现滨加
皮革有限公司亏损20万元、潜亏50多万元;滨华纺织有限公司仅处于安装阶段;华盖
时装有限公司(邹平)因外商不予合作自动解体。同年10月8~9日,地区审计局对地区
水利局及簸箕李灌溉局、韩墩灌溉局利用世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项目进行审计调
查,发现资金拨付不及时、虚报工程量、物资供应无计划等问题。1991年4月25日至5
月13日,地区审计局组织阳信、惠民、沾化、无棣、滨州五县市审计局对其1990年世
界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虚报工程投资349.98万元,
老工程抵顶4015.3万元, 计划外工程30万元;违纪收入77.66万元,对外销售项目物
资、 挪借物资资金75.65万元。同年4月29日至5月17日,地区审计局根据省审计局要
求,对地区水利局及簸箕李、韩墩两个管区世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项目进行审计,
发现资金拨付不及时、计划外安排工程、单项工程决算超评估计划等问题。199 5年,
地区审计局对济(南) 青(岛)高速公路(滨州段)审计,为建设单位节约资金241万元。
1996年9月17~20日, 地区审计局对外资企业滨州金利毛纺地毯有限公司1995年至
1996年上半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应缴未缴增值税53.8万余元,应提未提
折旧基金163万余元, 应摊未摊筹建期间开办费23.1万元。至2000年底,全区共组织
审计项目8个,审计单位19个;开展专项调查4项,调查单位12个;共查出各类违纪金
额4866万元,查出资金不落实2907万元。
九、经济责任审计
1986年,地区审计局和邹平、惠民两县审计局进行厂长离任审计试点,探索审计
机关发挥公正职能的路子。 同年3月15日,惠民县人民政府批转县审计局《关于对县
直企业主要负责人调离晋级提职和奖励实行审计公证制的报告》。同年8月8日至10月
24日,地区审计局对滨州印染厂原厂长张可信进行离任审计。同年10月12日,邹平县
人民政府转发县审计局《关于实行厂长(经理)调离审计制度的报告》,县审计局受县
府委托对调离的邹平县白酒厂厂长刘宝贤、成庆福任期内的经营状况实施审计,并提
出4条建议,新任厂长全部采纳,使该厂2个月扭亏为盈。1987年3月7日,行署批转地
区审计局《关于厂长(经理)调离审计的报告》,规定厂长(经理)离任必须审计,并以
审计结果作为对干部使用的依据。1988年5月6日,行署下发《企业承包经营经济责任
审计试行办法》。1996年,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审计局制定《地直党政群机关、
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地委印发全区执行,规定了审计范围、
标准、 办法等。 1999年,地区审计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科。是年,地委办公室下发
《滨州地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
审计暂行规定》 。2000年5月,地区纪委、地委组织部、地区监察局、地区人事局和
地区审计局主要领导召开第一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
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地委转发全区执行。是年,
地区审计局制定《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
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关于评价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规范》,经济责任审计
初步实现规范化。
第一辑 国家审计
视图
1978年,地、县两级财政机关设立财政监察科(股)履行审计监督职责。1984年,
地区审计局建立,国家审计逐步展开。至2000年底,全区国家审计机关共审计7597个
单位,查出违纪金额33.15亿元,上缴财政2.1亿元。
一、财政审计
1986年, 地区审计局组织15人对惠民县财政税收进行试点审计,并延伸调查19家
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1987年起,地区审计局每年都选择两个县进行财政决算审计。
是年,地区审计局对高青县、滨县1986年度财政决算赤字情况进行专项审计。1991年,
地区审计局结合财政决算审计,对惠民、博兴两县1985~1990年财政部门拨补粮食亏
损、粮油差价补贴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1992年起,各县市审计局对乡镇财政实施财政决算审计。是年,全区审计14个乡
镇, 查出违纪金额208.88万元。 之后,每年安排三分之一的乡镇进行财政审计。
1993年, 地县两级审计机关开始对下级政府实行预算执行审计。同年下半年,地区
审计局对阳信县1993年1~8月财政预算和税收执行情况进行就地审计, 查出违纪金
额18 8万元,上缴财政87.5万元。
1996年,审计机关实行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审计职能基本到位。是年,地区审计
局及邹平、惠民、博兴、滨州四县市审计局组成24个审计组,分别组织实施地、县两
级199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试点) ,共审计115个单位,占预
算单位的32%, 查出违纪金额2684万元,上缴财政59万元。1997年起,无棣、沾化、
阳信县审计局开展同级预算执行审计。是年,全区实施“帐户入手,下审一级”基础
方法。 至2000年底, 全区国家审计机关共审计县级财政单位58个, 查出违纪金额
8114.55万元, 上缴财政1741.33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643.7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09
条; 审计乡镇财政单位244个,查出违纪金额1.86亿元,上缴财政3520.7万元,提出
审计建议33 4条; 全区预算执行审计完成968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10.28亿元,提
出审计建议572条; 开展5项专题审计,共审计370个单位,增加财政收入3220.5万元;
完成财政专项审计调查项目12项,审计单位73个,查出违规金额1.67亿元。
全区国家审计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单位数│查出违纪│应缴 │实缴 │促进增收│
│ │(个) │违规金额│财政金额│财政金额│节支金额│
├──┼─────┼────┼────┼────┼────┤
│1984│6 │178.4 │21.7 │6.3 │18.5 │
├──┼─────┼────┼────┼────┼────┤
│1985│136 │1585 │801 │440 │149 │
├──┼─────┼────┼────┼────┼────┤
│1986│182 │2828 │1036 │571 │167 │
├──┼─────┼────┼────┼────┼────┤
│1987│272 │2823 │1256 │794 │ │
├──┼─────┼────┼────┼────┼────┤
│1988│694 │2836 │1356 │1043 │5 │
├──┼─────┼────┼────┼────┼────┤
│1989│695 │4735 │2263 │1094 │68 │
├──┼─────┼────┼────┼────┼────┤
│1990│713 │4753 │1163 │1029 │313 │
├──┼─────┼────┼────┼────┼────┤
│1991│613 │5706 │1392 │1182 │390 │
├──┼─────┼────┼────┼────┼────┤
│1992│554 │10350 │643 │589 │701 │
├──┼─────┼────┼────┼────┼────┤
│1993│646 │5137 │1170 │920 │1983 │
├──┼─────┼────┼────┼────┼────┤
│1994│704 │10213 │1486 │1272 │1922 │
├──┼─────┼────┼────┼────┼────┤
│1995│440 │15544 │1512 │1257 │2528 │
├──┼─────┼────┼────┼────┼────┤
│1996│510 │30300 │1832 │1548 │3008 │
├──┼─────┼────┼────┼────┼────┤
│1997│365 │36320 │2821 │2270 │912 │
├──┼─────┼────┼────┼────┼────┤
│1998│341 │50323 │2521 │2070 │154 │
├──┼─────┼────┼────┼────┼────┤
│1999│353 │65349 │1904 │1298 │409 │
├──┼─────┼────┼────┼────┼────┤
│2000│373 │82483 │4780 │3156 │5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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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融审计
1985年,地区审计局首次协助博兴县审计局对博兴县农行1984年财务收支进行审
计, 查出违纪金额4.5万元。1987年,地区审计局对地区工行1985、1986年度财务收
支进行就地审计,查出违纪资金30万元,并针对金融部门的资金管理、业务管理、金
融秩序以及农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同年,地区审计局对地区建行1985、
1986两年的财政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分成、代征建筑税手续费、其他手续费收入三项费
用进行审计,同时惠民、高青、邹平三县审计局对本县建设支行三项费用也开展专项
审计。
1990年起,金融审计步入正规,根据国家审计署或省审计局授权,每年都安排地
区审计机关审计二个以上商业银行(含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或保险公司系统,及其
所属信托投资公司,对其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根据省审计局的安排,1990~1996年,
全区先后组织对农副产品收购专项贷款、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银行贷款到位情况、 工
(商)农业两个银行1993~1994年度消费基金增长、农业银行1995年度工资内外收入分
配共5项审计调查。 至1996年,全区审计机关根据省审计局的要求,对金融机构共开
展了7项(56个单位) 专项审计,查出违规违纪金额740.73万元。1997年起,未再安排
专项审计。 1998年,地区和县市审计局对全区9个城市信用社1998年10月末资产负债
损益进行就地审计调查,发现亏损3985万元,不良贷款4.37亿元,占贷款金额的38%。
至2000年底,全区金融审计共审计275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3.25亿元,收缴767万元,
提出审计建议363条,向各级政府提出信息16条。
三、工业交通企业审计
1984年10月,邹平县审计局率先对县电业公司及三个供电站的基建工程、财政收
支和营业收支等情况进行试审,查出工程超支、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查清城关供电站
站长贪污受贿问题, 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85年起,全区开
始工交企业审计,实行分级和授权审计。同年,开展对专门行业及专项资金审计,地、
县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区公路系统1984年公路养路费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查
出违规金额51.5万元,其中,同级政府挤占16.9万元,非公路建设挪用17.4万元,少
报漏报拖拉机养路费11万元, 其他违纪6.2万元。阳信县审计局查出公路站站长兼会
计股长贪污1.9万元,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同年,地、县审计
机关对工交企业进行审计调查,地区审计局的审计调查对象是滨州活塞厂、滨州柴油
机厂、 滨州曲轴厂、滨州国棉一厂、滨州化工厂、滨州渤海化肥厂等6家企业,发现
不按国家规定使用专项基金、社会摊派比较严重和厂办集体企业吃国营企业大锅饭等
问题。 1986年,工交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全面铺开,地区审计滨州化工厂,查出198 5
~1986年滞纳金收入抵减利息支出10.6万元,查出违纪金额49.7万元,催缴入库资金
23.8万元;审计地区纺织供销公司和地区燃料公司。
1991年,邹平县审计局对县范公酒厂和县染织厂进行经济效益审计。1993年,全
区在对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开始进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审计重点从单
纯的查错纠弊,逐渐延伸到真实性审计和效益审计上。是年,地区审计局对青龙山水
泥厂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是全区第一个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项目,查出
违纪金额60.5万元。1997年,地区审计局对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1996年度和1997年第
一季度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做出补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17.4万元的审计决定。
2000年, 全区对18家国有企业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685万元,应上缴财政361万元,
实缴财政336万元。其中,滨州化工集团违纪一次上缴财政107万元。至2000年底,全
区共审计工交单位1151个,查出违纪金额3.44亿元,应缴财政金额4808.5万元,实缴
财政金额3092.3万元。
四、商粮贸企业审计
1984年,邹平、高青、惠民县开始进行商粮贸企业审计试点。1985年,阳信县审
计局对县第三油棉厂进行财务收支审计, 查出违纪金额105.9万元;惠民县审计局对
县燃料公司进行审计; 滨县审计局对县第一油棉厂进行审计。同年7月,地区审计局
帮助滨州市审计局对滨州市粮食系统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行业审计, 查出违纪金额
53.61万元。 1986年12月,地区审计局对地区外贸土产、工艺、畜产、食品四个公司
198 5年后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查出应缴未缴财政金额54.96万元。1987年3月,
地区审计局对惠民石油分公司1986年石油经营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查出截留利润、摊
挤费用、偷漏托欠税款和私设“小钱柜”等问题。博兴县审计局对博兴县石油支公司
石油经营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查出自行定价销售、财务违纪违规65.9万元。1988年,
开始经济效益审计,滨州市审计局对市肉联厂进行经济效益审计,查清该厂亏损63.7
万元和潜亏28.4万元,审计组帮助该厂找原因定对策,使其一年内扭亏为盈。邹平县
审计局对县外贸公司进行经济效益审计,帮助公司查清短缺棉籽饼420吨的历史悬案,
并帮助追回损失15万元。
1995年,商贸审计开始尝试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地区审计局对地区土产杂品公司
1994年10月至1995年4月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就地审计, 使该单位资产调减
29.87万元, 负债调增10.19万元,损益调减20.5万元,查清资产负债率为74%。1998
年,全区抽调84名业务骨干,组成26个审计组,按照交叉审计的办法,用两个月的时
间,对全区119个粮店、 农发行和财政部门单位进行大规模专项资金审计,为粮食行
业改革奠定了基础。至2000年底,全区共审计1537个单位,查出违纪违规金额3.78亿
元,应缴财政4560.6万元,实缴财政3292.5万元。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986年, 全区开始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地区审计局对地直120个单位1984、1985
两年基本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存在着超计划、乱拉资金和拖欠建筑税的问题。是
年, 完成各类审计12项,查出违纪金额82.76万元。1987年起,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开
展城建资金专项审计。1989年,省审计局组织惠民等有关市、地审计局对引黄济青引
水工程进行审计。由此,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开始对大中型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同
年起,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对施工企业开展财务收支审计。
1991年起,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开始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计。是年,地区审
计局对第二棉纺织厂引进80台喷气织机技改项目进行审计。1996年,地区审计局对邹
平热电厂的重点建设项目审计, 提出一条建议, 为建设单位节约资金1037万元。
1998年, 地区审计局和邹平、惠民县审计局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对黄河滩区村庄搬
迁、筑堤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未发现违纪问题。至2000年底,全区共完
成对各类建设项目和单位审计及审计调查912个, 查出扩大建设规模、挪用建设资金、
高估冒算、 挤占成本、偷漏税金、损失浪费等各类问题金额3.4亿元,其中应缴财政
3021.23万元,为国家节约建设资金4293.39万元。
六、行政事业审计
1984年7~8月,地区审计局对地区计划生育资金依法进行试审,发现挪用计生事
业费、截留上级拨款、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1986年起,对行政事业
单位管理使用的各项专用资金 (包括财政拨入的和财政物价等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
收费、罚没收入以及基金、捐赠款物等)进行审计。同年8月上旬,全区各级审计机关
对全区公、 检、 法系统15个单位的1985年度罚没收支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罚没收入
5.32万元, 查出违纪金额1.46万元。1986年9月,地区审计局组织地、县两级审计机
关,对全区20个教育主管部门和单位的教育经费进行专项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19.99
万元(占预算的3.5%)。1987年,地区审计局在滨州市审计局配合下,对部分行政事业
单位的会议费、招待费开支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发现开支增辐较大、超标准现象比较
严重,并向行署作专题汇报。
1991年5月, 地、县市审计机关按照省审计局要求对全区公安系统财务收支进行
全面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58.4万元,查出帐外资金283.24万元,其中“小金库”5个,
金额34.54万元。 1996年10月,地区审计局根据国家审计署要求,对地区民政局、红
十字会1996年接收、分配和使用救灾款物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未发现违纪违规行为。
19 99年, 地区审计局查出地区民政局财务科长挪用公款85万元炒股票,责任人被移
交司法机关后判刑6年。 至2000年底,全区共审计行政事业单位2170个,其中,定期
审计和行业审计1600个, 专项资金审计234个,查出各类违纪金额4.88亿元,应缴财
政金额4384.14万元,实缴3159.10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7万元,促进增收节支金
额783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2起。
七、农业资金审计
1985年,邹平、滨县、高青三县审计局开始对本县1984年水利资金进行试点审计;
博兴县审计局开展林业资金审计。之后,各项农业资金审计逐步展开。1987年,全区
地、 县市审计机关对全区林业系统进行审计,审计总金额1217万元,查出违纪金额7
万元, 应缴财政7万元, 实缴2万元。1988年,地、县审计局根据省局要求,对全区
198 7年和1988年第一季度水利设施及补助费进行审计调查, 调查19个单位,总金
额615.28万元, 发现有3个单位15.5万元未做到专款专用。1985~2000年底,全区共
审计385个单位, 审计总金额24.33亿元,查出违纪金额4757万元,应缴财政254万元,
实缴103万元。
八、外资利用审计
1990年10月, 地区审计局首次对全区3家中外合营企业进行审计调查,发现滨加
皮革有限公司亏损20万元、潜亏50多万元;滨华纺织有限公司仅处于安装阶段;华盖
时装有限公司(邹平)因外商不予合作自动解体。同年10月8~9日,地区审计局对地区
水利局及簸箕李灌溉局、韩墩灌溉局利用世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项目进行审计调
查,发现资金拨付不及时、虚报工程量、物资供应无计划等问题。1991年4月25日至5
月13日,地区审计局组织阳信、惠民、沾化、无棣、滨州五县市审计局对其1990年世
界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虚报工程投资349.98万元,
老工程抵顶4015.3万元, 计划外工程30万元;违纪收入77.66万元,对外销售项目物
资、 挪借物资资金75.65万元。同年4月29日至5月17日,地区审计局根据省审计局要
求,对地区水利局及簸箕李、韩墩两个管区世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项目进行审计,
发现资金拨付不及时、计划外安排工程、单项工程决算超评估计划等问题。199 5年,
地区审计局对济(南) 青(岛)高速公路(滨州段)审计,为建设单位节约资金241万元。
1996年9月17~20日, 地区审计局对外资企业滨州金利毛纺地毯有限公司1995年至
1996年上半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应缴未缴增值税53.8万余元,应提未提
折旧基金163万余元, 应摊未摊筹建期间开办费23.1万元。至2000年底,全区共组织
审计项目8个,审计单位19个;开展专项调查4项,调查单位12个;共查出各类违纪金
额4866万元,查出资金不落实2907万元。
九、经济责任审计
1986年,地区审计局和邹平、惠民两县审计局进行厂长离任审计试点,探索审计
机关发挥公正职能的路子。 同年3月15日,惠民县人民政府批转县审计局《关于对县
直企业主要负责人调离晋级提职和奖励实行审计公证制的报告》。同年8月8日至10月
24日,地区审计局对滨州印染厂原厂长张可信进行离任审计。同年10月12日,邹平县
人民政府转发县审计局《关于实行厂长(经理)调离审计制度的报告》,县审计局受县
府委托对调离的邹平县白酒厂厂长刘宝贤、成庆福任期内的经营状况实施审计,并提
出4条建议,新任厂长全部采纳,使该厂2个月扭亏为盈。1987年3月7日,行署批转地
区审计局《关于厂长(经理)调离审计的报告》,规定厂长(经理)离任必须审计,并以
审计结果作为对干部使用的依据。1988年5月6日,行署下发《企业承包经营经济责任
审计试行办法》。1996年,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审计局制定《地直党政群机关、
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地委印发全区执行,规定了审计范围、
标准、 办法等。 1999年,地区审计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科。是年,地委办公室下发
《滨州地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
审计暂行规定》 。2000年5月,地区纪委、地委组织部、地区监察局、地区人事局和
地区审计局主要领导召开第一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
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地委转发全区执行。是年,
地区审计局制定《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
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关于评价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规范》,经济责任审计
初步实现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