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国家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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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地、县两级财政机关设立财政监察科(股)履行审计监督职责。1984年,
地区审计局建立,国家审计逐步展开。至2000年底,全区国家审计机关共审计7597个
单位,查出违纪金额33.15亿元,上缴财政2.1亿元。

一、财政审计
1986年, 地区审计局组织15人对惠民县财政税收进行试点审计,并延伸调查19家
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1987年起,地区审计局每年都选择两个县进行财政决算审计。
是年,地区审计局对高青县、滨县1986年度财政决算赤字情况进行专项审计。1991年,
地区审计局结合财政决算审计,对惠民、博兴两县1985~1990年财政部门拨补粮食亏
损、粮油差价补贴情况进行审计调查。
1992年起,各县市审计局对乡镇财政实施财政决算审计。是年,全区审计14个乡
镇, 查出违纪金额208.88万元。 之后,每年安排三分之一的乡镇进行财政审计。
1993年, 地县两级审计机关开始对下级政府实行预算执行审计。同年下半年,地区
审计局对阳信县1993年1~8月财政预算和税收执行情况进行就地审计, 查出违纪金
额18 8万元,上缴财政87.5万元。
1996年,审计机关实行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审计职能基本到位。是年,地区审计
局及邹平、惠民、博兴、滨州四县市审计局组成24个审计组,分别组织实施地、县两
级199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试点) ,共审计115个单位,占预
算单位的32%, 查出违纪金额2684万元,上缴财政59万元。1997年起,无棣、沾化、
阳信县审计局开展同级预算执行审计。是年,全区实施“帐户入手,下审一级”基础
方法。 至2000年底, 全区国家审计机关共审计县级财政单位58个, 查出违纪金额
8114.55万元, 上缴财政1741.33万元,促进增收节支1643.7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09
条; 审计乡镇财政单位244个,查出违纪金额1.86亿元,上缴财政3520.7万元,提出
审计建议33 4条; 全区预算执行审计完成968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10.28亿元,提
出审计建议572条; 开展5项专题审计,共审计370个单位,增加财政收入3220.5万元;
完成财政专项审计调查项目12项,审计单位73个,查出违规金额1.67亿元。

全区国家审计情况表
单位:万元
┌──┬─────┬────┬────┬────┬────┐
│年度│审计单位数│查出违纪│应缴 │实缴 │促进增收│
│ │(个) │违规金额│财政金额│财政金额│节支金额│
├──┼─────┼────┼────┼────┼────┤
│1984│6 │178.4 │21.7 │6.3 │18.5 │
├──┼─────┼────┼────┼────┼────┤
│1985│136 │1585 │801 │440 │149 │
├──┼─────┼────┼────┼────┼────┤
│1986│182 │2828 │1036 │571 │167 │
├──┼─────┼────┼────┼────┼────┤
│1987│272 │2823 │1256 │794 │ │
├──┼─────┼────┼────┼────┼────┤
│1988│694 │2836 │1356 │1043 │5 │
├──┼─────┼────┼────┼────┼────┤
│1989│695 │4735 │2263 │1094 │68 │
├──┼─────┼────┼────┼────┼────┤
│1990│713 │4753 │1163 │1029 │313 │
├──┼─────┼────┼────┼────┼────┤
│1991│613 │5706 │1392 │1182 │390 │
├──┼─────┼────┼────┼────┼────┤
│1992│554 │10350 │643 │589 │701 │
├──┼─────┼────┼────┼────┼────┤
│1993│646 │5137 │1170 │920 │1983 │
├──┼─────┼────┼────┼────┼────┤
│1994│704 │10213 │1486 │1272 │1922 │
├──┼─────┼────┼────┼────┼────┤
│1995│440 │15544 │1512 │1257 │2528 │
├──┼─────┼────┼────┼────┼────┤
│1996│510 │30300 │1832 │1548 │3008 │
├──┼─────┼────┼────┼────┼────┤
│1997│365 │36320 │2821 │2270 │912 │
├──┼─────┼────┼────┼────┼────┤
│1998│341 │50323 │2521 │2070 │154 │
├──┼─────┼────┼────┼────┼────┤
│1999│353 │65349 │1904 │1298 │409 │
├──┼─────┼────┼────┼────┼────┤
│2000│373 │82483 │4780 │3156 │533 │
└──┴─────┴────┴────┴────┴────┘

二、金融审计
1985年,地区审计局首次协助博兴县审计局对博兴县农行1984年财务收支进行审
计, 查出违纪金额4.5万元。1987年,地区审计局对地区工行1985、1986年度财务收
支进行就地审计,查出违纪资金30万元,并针对金融部门的资金管理、业务管理、金
融秩序以及农民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专项审计。同年,地区审计局对地区建行1985、
1986两年的财政委托贷款利息收入分成、代征建筑税手续费、其他手续费收入三项费
用进行审计,同时惠民、高青、邹平三县审计局对本县建设支行三项费用也开展专项
审计。
1990年起,金融审计步入正规,根据国家审计署或省审计局授权,每年都安排地
区审计机关审计二个以上商业银行(含城市、农村信用合作社)或保险公司系统,及其
所属信托投资公司,对其进行财务收支审计。根据省审计局的安排,1990~1996年,
全区先后组织对农副产品收购专项贷款、 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银行贷款到位情况、 工
(商)农业两个银行1993~1994年度消费基金增长、农业银行1995年度工资内外收入分
配共5项审计调查。 至1996年,全区审计机关根据省审计局的要求,对金融机构共开
展了7项(56个单位) 专项审计,查出违规违纪金额740.73万元。1997年起,未再安排
专项审计。 1998年,地区和县市审计局对全区9个城市信用社1998年10月末资产负债
损益进行就地审计调查,发现亏损3985万元,不良贷款4.37亿元,占贷款金额的38%。
至2000年底,全区金融审计共审计275个单位,查出违纪金额3.25亿元,收缴767万元,
提出审计建议363条,向各级政府提出信息16条。

三、工业交通企业审计
1984年10月,邹平县审计局率先对县电业公司及三个供电站的基建工程、财政收
支和营业收支等情况进行试审,查出工程超支、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查清城关供电站
站长贪污受贿问题, 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1985年起,全区开
始工交企业审计,实行分级和授权审计。同年,开展对专门行业及专项资金审计,地、
县两级审计机关对全区公路系统1984年公路养路费征收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审计,查
出违规金额51.5万元,其中,同级政府挤占16.9万元,非公路建设挪用17.4万元,少
报漏报拖拉机养路费11万元, 其他违纪6.2万元。阳信县审计局查出公路站站长兼会
计股长贪污1.9万元,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同年,地、县审计
机关对工交企业进行审计调查,地区审计局的审计调查对象是滨州活塞厂、滨州柴油
机厂、 滨州曲轴厂、滨州国棉一厂、滨州化工厂、滨州渤海化肥厂等6家企业,发现
不按国家规定使用专项基金、社会摊派比较严重和厂办集体企业吃国营企业大锅饭等
问题。 1986年,工交企业财务收支审计全面铺开,地区审计滨州化工厂,查出198 5
~1986年滞纳金收入抵减利息支出10.6万元,查出违纪金额49.7万元,催缴入库资金
23.8万元;审计地区纺织供销公司和地区燃料公司。
1991年,邹平县审计局对县范公酒厂和县染织厂进行经济效益审计。1993年,全
区在对企业财务收支审计的基础上,开始进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审计重点从单
纯的查错纠弊,逐渐延伸到真实性审计和效益审计上。是年,地区审计局对青龙山水
泥厂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是全区第一个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项目,查出
违纪金额60.5万元。1997年,地区审计局对鲁北企业集团总公司1996年度和1997年第
一季度经济效益情况进行审计,做出补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17.4万元的审计决定。
2000年, 全区对18家国有企业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685万元,应上缴财政361万元,
实缴财政336万元。其中,滨州化工集团违纪一次上缴财政107万元。至2000年底,全
区共审计工交单位1151个,查出违纪金额3.44亿元,应缴财政金额4808.5万元,实缴
财政金额3092.3万元。

四、商粮贸企业审计
1984年,邹平、高青、惠民县开始进行商粮贸企业审计试点。1985年,阳信县审
计局对县第三油棉厂进行财务收支审计, 查出违纪金额105.9万元;惠民县审计局对
县燃料公司进行审计; 滨县审计局对县第一油棉厂进行审计。同年7月,地区审计局
帮助滨州市审计局对滨州市粮食系统财务收支情况进行行业审计, 查出违纪金额
53.61万元。 1986年12月,地区审计局对地区外贸土产、工艺、畜产、食品四个公司
198 5年后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查出应缴未缴财政金额54.96万元。1987年3月,
地区审计局对惠民石油分公司1986年石油经营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查出截留利润、摊
挤费用、偷漏托欠税款和私设“小钱柜”等问题。博兴县审计局对博兴县石油支公司
石油经营情况进行审计调查,查出自行定价销售、财务违纪违规65.9万元。1988年,
开始经济效益审计,滨州市审计局对市肉联厂进行经济效益审计,查清该厂亏损63.7
万元和潜亏28.4万元,审计组帮助该厂找原因定对策,使其一年内扭亏为盈。邹平县
审计局对县外贸公司进行经济效益审计,帮助公司查清短缺棉籽饼420吨的历史悬案,
并帮助追回损失15万元。
1995年,商贸审计开始尝试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地区审计局对地区土产杂品公司
1994年10月至1995年4月的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就地审计, 使该单位资产调减
29.87万元, 负债调增10.19万元,损益调减20.5万元,查清资产负债率为74%。1998
年,全区抽调84名业务骨干,组成26个审计组,按照交叉审计的办法,用两个月的时
间,对全区119个粮店、 农发行和财政部门单位进行大规模专项资金审计,为粮食行
业改革奠定了基础。至2000年底,全区共审计1537个单位,查出违纪违规金额3.78亿
元,应缴财政4560.6万元,实缴财政3292.5万元。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1986年, 全区开始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地区审计局对地直120个单位1984、1985
两年基本建设情况进行调查,发现存在着超计划、乱拉资金和拖欠建筑税的问题。是
年, 完成各类审计12项,查出违纪金额82.76万元。1987年起,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开
展城建资金专项审计。1989年,省审计局组织惠民等有关市、地审计局对引黄济青引
水工程进行审计。由此,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开始对大中型重点建设项目进行审计。同
年起,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对施工企业开展财务收支审计。
1991年起,全区各级审计机关开始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进行审计。是年,地区审
计局对第二棉纺织厂引进80台喷气织机技改项目进行审计。1996年,地区审计局对邹
平热电厂的重点建设项目审计, 提出一条建议, 为建设单位节约资金1037万元。
1998年, 地区审计局和邹平、惠民县审计局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对黄河滩区村庄搬
迁、筑堤补助资金拨付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未发现违纪问题。至2000年底,全区共完
成对各类建设项目和单位审计及审计调查912个, 查出扩大建设规模、挪用建设资金、
高估冒算、 挤占成本、偷漏税金、损失浪费等各类问题金额3.4亿元,其中应缴财政
3021.23万元,为国家节约建设资金4293.39万元。

六、行政事业审计
1984年7~8月,地区审计局对地区计划生育资金依法进行试审,发现挪用计生事
业费、截留上级拨款、私设小金库等问题,依法进行了处理。1986年起,对行政事业
单位管理使用的各项专用资金 (包括财政拨入的和财政物价等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
收费、罚没收入以及基金、捐赠款物等)进行审计。同年8月上旬,全区各级审计机关
对全区公、 检、 法系统15个单位的1985年度罚没收支进行专项审计,审计罚没收入
5.32万元, 查出违纪金额1.46万元。1986年9月,地区审计局组织地、县两级审计机
关,对全区20个教育主管部门和单位的教育经费进行专项审计,查出违纪金额119.99
万元(占预算的3.5%)。1987年,地区审计局在滨州市审计局配合下,对部分行政事业
单位的会议费、招待费开支情况进行专题调查,发现开支增辐较大、超标准现象比较
严重,并向行署作专题汇报。
1991年5月, 地、县市审计机关按照省审计局要求对全区公安系统财务收支进行
全面审计,查出违纪金额358.4万元,查出帐外资金283.24万元,其中“小金库”5个,
金额34.54万元。 1996年10月,地区审计局根据国家审计署要求,对地区民政局、红
十字会1996年接收、分配和使用救灾款物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未发现违纪违规行为。
19 99年, 地区审计局查出地区民政局财务科长挪用公款85万元炒股票,责任人被移
交司法机关后判刑6年。 至2000年底,全区共审计行政事业单位2170个,其中,定期
审计和行业审计1600个, 专项资金审计234个,查出各类违纪金额4.88亿元,应缴财
政金额4384.14万元,实缴3159.10万元,查出损失浪费金额17万元,促进增收节支金
额783万元,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2起。

七、农业资金审计
1985年,邹平、滨县、高青三县审计局开始对本县1984年水利资金进行试点审计;
博兴县审计局开展林业资金审计。之后,各项农业资金审计逐步展开。1987年,全区
地、 县市审计机关对全区林业系统进行审计,审计总金额1217万元,查出违纪金额7
万元, 应缴财政7万元, 实缴2万元。1988年,地、县审计局根据省局要求,对全区
198 7年和1988年第一季度水利设施及补助费进行审计调查, 调查19个单位,总金
额615.28万元, 发现有3个单位15.5万元未做到专款专用。1985~2000年底,全区共
审计385个单位, 审计总金额24.33亿元,查出违纪金额4757万元,应缴财政254万元,
实缴103万元。

八、外资利用审计
1990年10月, 地区审计局首次对全区3家中外合营企业进行审计调查,发现滨加
皮革有限公司亏损20万元、潜亏50多万元;滨华纺织有限公司仅处于安装阶段;华盖
时装有限公司(邹平)因外商不予合作自动解体。同年10月8~9日,地区审计局对地区
水利局及簸箕李灌溉局、韩墩灌溉局利用世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项目进行审计调
查,发现资金拨付不及时、虚报工程量、物资供应无计划等问题。1991年4月25日至5
月13日,地区审计局组织阳信、惠民、沾化、无棣、滨州五县市审计局对其1990年世
界银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发现虚报工程投资349.98万元,
老工程抵顶4015.3万元, 计划外工程30万元;违纪收入77.66万元,对外销售项目物
资、 挪借物资资金75.65万元。同年4月29日至5月17日,地区审计局根据省审计局要
求,对地区水利局及簸箕李、韩墩两个管区世行贷款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项目进行审计,
发现资金拨付不及时、计划外安排工程、单项工程决算超评估计划等问题。199 5年,
地区审计局对济(南) 青(岛)高速公路(滨州段)审计,为建设单位节约资金241万元。
1996年9月17~20日, 地区审计局对外资企业滨州金利毛纺地毯有限公司1995年至
1996年上半年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发现应缴未缴增值税53.8万余元,应提未提
折旧基金163万余元, 应摊未摊筹建期间开办费23.1万元。至2000年底,全区共组织
审计项目8个,审计单位19个;开展专项调查4项,调查单位12个;共查出各类违纪金
额4866万元,查出资金不落实2907万元。

九、经济责任审计
1986年,地区审计局和邹平、惠民两县审计局进行厂长离任审计试点,探索审计
机关发挥公正职能的路子。 同年3月15日,惠民县人民政府批转县审计局《关于对县
直企业主要负责人调离晋级提职和奖励实行审计公证制的报告》。同年8月8日至10月
24日,地区审计局对滨州印染厂原厂长张可信进行离任审计。同年10月12日,邹平县
人民政府转发县审计局《关于实行厂长(经理)调离审计制度的报告》,县审计局受县
府委托对调离的邹平县白酒厂厂长刘宝贤、成庆福任期内的经营状况实施审计,并提
出4条建议,新任厂长全部采纳,使该厂2个月扭亏为盈。1987年3月7日,行署批转地
区审计局《关于厂长(经理)调离审计的报告》,规定厂长(经理)离任必须审计,并以
审计结果作为对干部使用的依据。1988年5月6日,行署下发《企业承包经营经济责任
审计试行办法》。1996年,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审计局制定《地直党政群机关、
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地委印发全区执行,规定了审计范围、
标准、 办法等。 1999年,地区审计局建立经济责任审计科。是年,地委办公室下发
《滨州地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任期经济责任
审计暂行规定》 。2000年5月,地区纪委、地委组织部、地区监察局、地区人事局和
地区审计局主要领导召开第一次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政
领导干部和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地委转发全区执行。是年,
地区审计局制定《关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
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和《关于评价任期经济责任的审计规范》,经济责任审计
初步实现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