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8月, 地区工商局下发《关于支持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商品经济,放宽工 商行政管理政策的试行意见》,并换发全国统一的工商企业营业执照。1985年,在对 全区工商企业进行依法登记的同时,对党政干部和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进行全面清理 整顿。 至年底,全区登记发照的国营企业821户,集体企业2906户,合营企业27户; 同时查处党政机关经商办企业7户, 均按规定吊销营业执照。全区共清理整顿公司、 中心796家, 其中全民所有制公司2 17家、集体所有制公司567家、联合体1家。对不 符合条件的分别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停业整顿等处理。 1987年,为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促使企业依法办事,全区组织对企业进行全 面检查,按照企业登记条例要求,较完整地建立了企业档案。1988年起,对企业实行 年度检验制度,由企业登记发证机关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检验。1989年,根据国务 院文件精神和省工商局的部署,全区组织公司重新登记和企业换发营业执照工作。是 年,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彩电专营的规定,全区严格审查申请彩电经营单位的有关条件, 有效遏制了彩电经营领域的混乱现象。至年底,全区2149家公司(含分支机构)全部办 理重新登记, 为6266家企业核发营业执照, 为60家彩电专营单位发放专营许可证。 1990年,全区遭受历史罕见的特大涝灾,加上市场疲软等因素,企业经济效益严重滑 坡。为帮助企业摆脱困难、走出困境,地区工商局下发《关于积极投入抗灾救灾开展 生产自救、恢复经济发展的意见》和《进一步开拓市场,促进商品销售的通知》,帮 助企业广开生产自救门路,支持企业搞好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至年底,全区帮 助企业清理“三角债”“连环债”,为企业追回1425万元;通过建立企业协管员、联 络员制度,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722次、反馈产品和服务质量信息190条。 1991年,按照全区清理整顿公司“撤、并、留”总体方案,完成保留公司的重新 登记。在企业年检中,全区重新审核确定企业经济性质、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完善 企业档案体系。围绕“质量、品种、效益年”活动的开展,全区大力支持企业尤其是 大中型企业搞活生产经营。 至年底,全区保留公司2150家,撤并138家;帮助增加经 营范围的企业458家, 调整经营方式的141家,增设销售网点的399家;帮助办理一次 性经营手续的企业102家, 经营总金额达990万元; 帮助企业推销积压产品价值达 1000多万元; 发动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为国营、集体企业代销产品348万元。1992年, 全区以支持企业转换经营机制为工作重点,放宽政策,简化登记手续,放宽经营范围 和经营方式,大力发展企业集团,强化企业整体功能。是年,全区发展、组建跨行业、 跨所有制企业集团8个; 为1135家企业调整经营范围和方式,增加经济效益8060万元; 为138家企业审批一次性经营167次,经营额达9301万元;根据省工商局有关文件精神, 与胜利石油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驻滨州地区胜利石油管理局所属企业登记注册有关 问题的意见》 ,顺利接管80家驻滨的油田企业,其中法人企业9家、营业单位71家。 1993年,国家工商局授予地区工商局外商(包括港、澳、台)投资企业管理权,地区工 商局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科,促使全区外商投资企业得以迅速发展。至年底,全区 发展到56家。1995年,地区工商局下发《关于支持企业改革,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措 施和办法》 ,支持691户中小型企业进行拍卖、租赁或联合兼并,并做好产权登记工 作,使其走出低谷。是年,为方便企业、搞好企业服务,地区工商局设立企业代办事 务所,负责代办企业登记和年检等工作。 1997年,全区坚持“抓强扶弱”的原则,积极支持国有大中型企业以资本为纽带 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参与滨州医药集团、山东渤海活塞集团、滨州印染集团等20家企 业集团的论证、 调研和组建工作;帮助160家企业实行改制、改造、改组;支持企业 实行公司制改革, 新设立有限责任公司150家。1999年,为给企业提供优质、高效服 务,地、县市两级工商局创造条件,逐步健全和完善企业注册登记大厅建设。全区企 业档案实行微机化管理,健全了企业数据库。至2000年底,全区企业发展到7896家, 注册资本93.46亿元;三资企业发展到141家,投资外商涉及美、英、法、日、韩及港 澳等21个国家和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