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年3月8日,地区法学会成立,职责是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学研 究活动,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指导和智力服务,繁荣全区法学研究,推进依法治国。 同年,地区法学会举办建国40周年民主法制建设成就研讨会,收到论文10余篇。1996 年,行署确定地区法学会编制3人,下设办公室。1997年9月,法学会与社会治安综合 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召开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理论研讨会。1998年,法学会创 办《法学工作简报》和《论文专辑》内部刊物。1998年10月23日,法学会与地区执法 责任制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举办全区执法责任制理论研讨会。 1999年2月25~28 日, 法学会与律师协会联合举办律师业务培训与律师业务理论研讨会。同年9月,法 学会与普法办公室、执法责任制办公室、行署法制局联合召开全区依法治区理论研讨 会。2000年10月31日,法学会与地委组织部、普法办公室、执法责任制办公室、民政 局、行署法制局联合召开全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理论研讨会。至2000年底,各种 研讨会共收到论文293篇,采用208篇。出《论文专辑》16期,登载工作信息和法学动 态60余篇、论文90余篇;地区法学会会员416人,发展团体会员16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