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 境内沿海治安保卫由当地派出所管理。1986年6月,地区公安处设置公 安边防保卫分局,负责沿海治安保卫工作。1990年,分局在保留原名的同时,对外称 武警部队惠民地区边防支队,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条令条例,仍为地区公安处职能部 门, 下辖沾化、无棣县公安边防大队和埕口、海防、东风港、耿局、岔尖、劝学6个 边防派出所和大口河边防工作站。担负境内西起漳卫新河入海口,东至挑河入海口, 全长238.9公里海岸线的治安保卫任务。 一、边防治安管理 1986年,边防保卫部门以沿海村为单位建立边防治安保卫委员会,其他单位建立 边防治安保卫小组,在集市交易和流动人口多的地区建立边防治安巡逻队。是年,共 建立边防治安保卫组织23个,联防队89个,边防治安巡逻队21个。1995年,地区边防 保卫分局成立海上保安公司, 无棣、沾化成立海上保安分公司。同年4月24日,无棣 县边防大队, 破获东风港“4·24”海上特大走私案,缴获1200马力铁壳船一艘、东 风挂车4部, 轿车1部,进口香烟1600箱,总价值达900万元。1996年,地区边防支队 建立并开通海上110报警服务系统。 是年,共接处警48次,其中处理治安案件16起, 抢救渔船3条、 遇险人员11人。1999年,边防支队完善海上指挥中心建设,形成沿海 辖区地图、海图、短波、超短波与有线通讯为一体的海上指挥调度系统。至2000年底, 海上“110” 共接处警308次,救助渔船36条、渔民118人,挽回经济损失1300万元; 全区沿海共发生治安案件135起,查处123起,未查处的12起,均为外地渔民海上纠纷 案件;侦破海上刑事案件83起,查获海上走私大案1起,抓获违法犯罪分子137人,其 中通缉在逃刑事犯2人。 二、船舶管理 1978年,境内沿海船舶由当地派出所和渔政部门管理。1986年,地区公安边防部 门对沿海船舶实行统一登记编号管理制度。1992年,边防支队在沾化、无棣设立船舶 管理站10处,负责沿海船舶管理工作,并实行一船一卡一档管理制度。是年,建卡建 档1260份。1998年,在打击“三无”(无船舶证、无运输证、无捕捞证)专项斗争中, 共出海巡逻检查18次, 检查船只1876条,查获“三无”船216条,其中外省地73条, 处理违章船39条、81人。1999年,全区船舶建卡建档工作基本完成,建卡建档2487份, 全区船只列管率达98%。至2000年底,列入公安边防部门管理范围的捕鱼、海上运输 和从事海上农副业生产的在档船只2880条, 其中机动船1980条,舢板780条,其他船 只12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