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事计划管理 1980年,地区人事局重新承担干部统计年报任务。1989年,行署下发《惠民地区 一九八九年地、县市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计划》(草案),确定从同年 起,全民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计划(含年计划和中长期计划),由各 级人事部门负责编制,并在国家计划中单列,按新的渠道下达和管理,由劳动部门负 责的工资基金管理移交人事局。 1997年7月5日,为贯彻落实机构改革“三定”方案和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 省机关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印发《关于人事计划、工资基 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规定全区从同年6月起,全面推行增人计划卡制度,各级 机关、事业单位接收国家统配人员 (大中专毕业生、技校毕业生、军队转业干部、城 镇复退军人、转业志愿兵) 、社会招收、录(聘)用人员、调入人员、成建制划入人员 和其他增加人员,均需一人一卡,凭卡(及附表)办理分配、录(聘)用、调动、招收和 核定套改工资、养老保险、核增工资基金使用计划等手续。凡违反规定,未凭增人计 划卡增加的人员一律清退。拒不清退的,不予核增工资基金使用计划,给予通报批评, 冻结单位年度增人计划并同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1998年5月22日, 根据省编委《关于暂停新增机构编制的通知》和省人事厅《关 于下达山东省1998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的通知》要求,地委组织 部、地区人事局下发《关于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增加人员的通知》。同年12月, 地区人事局、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转发省人事厅、省编委办公室〈关于 治理清退机关事业单位临时人员和超编超计划人员的通知〉的通知》,正式启动全区 的清理清退工作。至同年底,全区县乡两级共清理清退临时人员4411人,占应清人数 的84.4%;清理代课教师2742人,占应清人数的94.8%;清理借调人员1782人,占应清 人数的100%;分流超编超计划人员642人,占应清人数的17.7%,基本完成“双清”任 务。 2000年1月, 地区人事局下发《关于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机关事业单 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规定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 数和工资总额计划属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的指令性计划,各级政府人事部门 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和工资总额计划的主管机关,应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监督。同年下半年,根据行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地直行政事业单位财政统一发放工 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与组织、财政部门联合开展地直单位由财政统一发放工 资的人员基本情况审核工作, 对地直200多个机关、全额事业单位的5290名干部职工 的连续工龄和参加工作时间等有关情况进行审核,停发不该继续拨工资的42人 (停职 留薪、挂实职等) 的工资,为国家年节约经费40多万元。是年,全区机关、事业单位 职工计划基数为9.13万人,分解下达县市7.89万人,地直部门1.24万人。实际有9.04 万人,其中县市7.82万人,地直部门1.22万人。 二、干部调配 1978年,干部调配工作由地委组织部与人事局分工负责,全区调整用非所学专业 技术干部257人, 为全省重点工程选调18人。1980年5月5日,国家人事部制定《干部 调配工作暂行规定》,规定跨省调入干部除照顾夫妻关系者外,由各地方、各大企业 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审查后,分别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审批。同年起,在全区干 部调配工作中,重点解决干部夫妻两地分居,落实知识分子政策,调整用非所学的科 技干部,引进科技人才及控制人才外流,调整干部结构,改革调配制度。1984年11月 10日,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制定《关于改革干部调配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 调配干部主要是从大中城市到小城市或乡镇,从内地到边远地区,从全民所有制单位 到集体所有制单位,从科技人员富余的部门和单位到科技力量薄弱而又急需加强的部 门和单位,从上层单位到基层单位,凡逆向调动的,要严格控制;要注意照顾干部的 实际困难,夫妻在一地工作需异地调动的,根据同去同留的原则,尽可能一起调动, 夫妻两地分居的,要积极帮助解决。 1988年起,在干部调配工作中,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选调的原则, 采用笔试和面试、答辩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选调干部。1989年,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 革,把竞争机制引入干部管理中,不断总结完善国家机关补充工作人员实行考选的办 法,坚持实行政务公开 (报考条件公开、招考岗位和人数公开、招考办法公开、考试 分数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是年,共为地区财政局等11个单位从108名应试干部中择 优选调45名。 1991年2月,国家人事部下发《干部调配工作规定》,规定干部调配必 须按照国家规定的编制员额和干部人数计划进行,保证干部在地区、行业、部门之间 的合理分布及部门内的合理配置;应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注意发挥干部的专业特长, 适当照顾干部的实际困难,鼓励和支持干部到基层单位、艰苦行业和边远贫困地区工 作。2000年,全区共调配干部75人。 三、干部任免 1985年,地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处下发《关于严格依照法律程序和有关规定任免 国家机关和其他行政领导职务的通知》,规定拟任免的职务,地委审查同意后,通知 行署党组和人事处党组,由地区人事处统一提请行署决定,并下达任免通知,在全区 范围内公布。审批备案的范围是行署各部门的科长、副科长、主任、副主任及相当职 务的其他干部;行署序列事业单位和行署各部门管理的县级事业单位的科长、副科长、 主任、副主任及相当职务的秘书;行署各部门管理的科级单位正、副职。1989年,地 委组织部、地区人事局下发《关于地直机关科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对科级 干部的管理要严格控制职数,严格选拔程序,完善备案制度。 1992年,地区人事局下发《关于加强地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管理工作 的通知》,进一步明确需报送审批的范围,报送材料的程序。同年,地区人事局又下 发《关于地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管理工作的补充意见》,规定各部门提拔 科级干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任职条件、审批程序办理,不经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擅自提拔的科级干部,一律不予承认,一经发现要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同年,中 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下发《关于加强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晋升行政职务管理工作 的通知》,要求晋升工作人员行政职务,必须全面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 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任职资格审查制度。1998年,中 央组织部、国家人事部下发《关于党政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对竞争上岗的适 用范围、基本条件和资格、程序、方法均作了规定。 四、干部奖惩 1983~1984年,执行《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奖 励种类分为记功、记大功、授予奖品或奖金、升级、升职、通令嘉奖,行政处分有警 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察看、开除。1985年起,执行《山 东省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奖惩试行办法》,集体奖励为授予先进集体称号和通令嘉 奖,个人奖励为授予先进工作者称号、记功、记大功、升级、通令嘉奖、授予劳动模 范称号,行政处分种类未变。1995年起,执行《国家公务员奖惩暂行规定》,奖励有 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处分有警告、记过、记大过、降 级、 撤职、开除等。2000年,全区联合表彰先进集体275个,记集体三等功10个,表 彰先进个人742人; 由地委、行署、人大等部门表彰先进集体118个,记集体二等功1 个, 表彰先进个人205人;向省推荐表彰先进集体31个,先进个人69人;向国家推荐 表彰系统劳模4人, 先进个人7人,先进集体5个。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纪 律惩戒,一直由县级主管部门负责。 五、干部培训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得到恢复和加强。1986年3月,地区 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建立,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要求和“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学 什么”的原则,组织军转干部进行培训。同年,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开办人事管理专业 大专班。 地区人事处举办人事管理专业全脱产电大班, 招收人事、政工干部25人。 1988年9月,在地直、无棣、惠民分别举办人事管理专业业余电大班,招收学员145人。 1989年,根据发展外向型经济的需要,把培训工作的重点放在培养当地人才上,在与 南开大学联合举办八七级国际经济函授大专班的基础上,又举办八九级国际经济函授 大专班。1990年,在抓好岗位培训的基础上,根据全区经济建设的需要,开辟多渠道, 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培训工作。是年,全区举办第一期聘用制乡镇干部培训班, 共有41名学员参加培训;与南开大学联合举办九O级企业管理本科班,录取新生41名。 1992年, 与南开大学联合举办行政管理专业大专专业证书班,录取学员124人; 与山东大学联合举办涉外经济和企业管理两个大专专业证书班,学员153人。1994年, 全区选送290名学员到山东农业大学学习、 深造,向山东工程学院输送电器技术、工 业自动化专业学员53人。有1.16万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正交优化法”培训。至同年 11月底, 通过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等多种形式,共培训科以上干部230人,一般干部 5397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务资格考试辅导培训679人;成人学历教育班6个、 405人; 举办厂长、经理培训班三期182人,农机推广培训班二期106人。1996年,与 天津商学院、 滨州医学院、山东工程学院、泰安水利专科学校、滨州农校等省内外8 所大中专院校建立合作关系,签订委培合同,共开设长短线专业20余个,输送专业技 术人员和管理人员830人。 1998年,分别向大连大学、天津商学院、山东工业大学、 山东工程学院等10所院校输送1163人。在全区开展“创业与成功”培训,有2.34万人 参加。 1999年,共向西安理工大学、西北政法学院等11所知名院校输送学员564人, 涉及专业14个。2000年,与山东大学联合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共招收学员164人, 其中乡镇以上各级领导干部占60%。至2000年底,全区共培训各级干部7.87万人次。 六、干部退(离)休 1979年,全区共办理干部退休7565人。此后,每年都有一批干部退 (离) 休。至 1985年,全区共办理干部退 (离) 休1.51万人。1991年,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干部退(离)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为退(离)休干部落实两项待 遇(政治、生活待遇),解决他们看病就医、用车、住房、子女就业等实际困难。对年 内达到退(离)休年龄的干部逐人进行登记,一经达到退(离)休年龄,及时办理退(离) 休手续。是年,全区办理退(离)休手续1037人。1993年,《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颁 布实施,公务员的退休制度进一步完善。对年内达到退(离)休年龄的干部进行摸底登 记。是年,为1003名干部办理退(离)休手续;为2000多名机关、事业单位牺牲、病故 干部家属办理生活困难补助或提高生活困难补助标准。 1996年,为搞好地直机关机构改革,地委办公室、行署办公室下发《关于地直机 关人员分流若干问题的规定》,允许机关人员提前办理退休手续。是年,地直机关有 51名干部提前退休。1998年,地委、行署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个体私营经济的 试行意见》,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提前退休,从事个体私营经济。2000年,全区 基本完成退(离)休人员生活待遇项目再次简化归类管理的审批工作。在年初对地直单 位达到退休年龄人员进行摸底统计的基础上, 为符合条件的164名干部和33名工人办 理退休手续。 七、科技干部管理 1986年7月, 成立地区科技干部处,副县级行政单位,归口地区科委。同月,部 署全区首次专业技术职务评定, 于1989年9月结束。全区专业技术职务限额总数1.73 万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6489人,以工代干3919人,集体所有制单位6904人。在个 人申报的基础上,通过资格审查,具有任职资格的1.67万人,经各专业评委评审通过 的高级任职资格124人,中级任职资格2379人,初级任职资格1.42万人。 1992年4月起,全区科技干部管理工作由地区科委移交人事局。同年6月,对已聘 任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全面考核, 全区参加考核的5万多人。同年2~7月,省职称改 革领导小组《关于批转社会科学研究职务岗位设置、严格任职条件及进行外语考试的 意见的通知》《关于批转经济专业职务岗位设置、严格任职条件及进行外语考试的意 见的通知》等文件相继下发,全区经济、审计、工程等20余个系列的专业人员晋升高、 中级专业职务,先后进行外语考试。同年5~7月,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分别转发国家 统计局、人事部《助理统计师资格考试暂行规定》,财政部、人事部《会计专业技术 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审计署、人事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等文件, 要求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确定其资格, 此后不再进行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至 2000年底,全区各专业共有1.79万人参加外语考试,合格1.04万人。经济、会计、审 计、统计四专业有3.63万人参加资格考试,其中经济专业参加资格考试2.19万人,合 格2405人; 会计专业参加资格考试1.25万人, 合格1996人;统计专业参加资格考试 1100人,合格136人;审计专业参加资格考试824人,合格108人。 八、引进国外智力 1997年3月, 地区引进国外智力办公室设立。同年12月,在全国聘请外国专家项 目洽谈会上, 投递专家需求12项。1998年3月11日,首批引进的德国活塞专家克莱因 到山东渤海活塞集团进行技术指导,成功解决活塞试棒浇筑不合格问题,为企业年增 直接经济效益100多万元。同年4月17日,日本水稻专家沼信次到滨州市小营镇传授旱 育稀植技术,解决育秧期正值黄河枯水期的问题,每亩可增产50多公斤。是年,全区 执行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38个,引进专家8人次,解决技术和管理难题40个, 新增产值6800万元, 利税760万元。同年12月10日,地区外国专家局成立。1999年, 全区突出农业重点,积极物色和引进农业专家,大力开展农业引智,年初投报的18个 项目需求中, 农业项目占56%。至2000年底,全区执行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 156个,聘请外国专家73人次,解决技术难题154项,派出77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 员到国(境)外学习培训。 九、人事考试 1992年6月, 首次组织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外语考试和全国统一组织 的资格考试工作。是年,全区参加全省外语考试的8258人,参加会计、审计、统计等 专业全国资格考试的8552人。 1993年2月,地区人事局考试中心建立,负责组织干部 吸收录用考试、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外 语水平考试,并办理相关手续,为社会各种类型的择人考试提供技术咨询服务。1995 年5月, 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考核办公室成立,与人事考试中心合署,首次组 织全区机关、 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考核,涉及工种156个,共合格1.23万人。 其中高级工1653人(含复核认定合格高级工173人),中级工5027人(含复核认定合格中 级工370人),初级工5615人(含复核认定合格初级工401人)。 1996年9月, 按《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全区首次分两批进行向国家公务 员和机关工作者过渡考试,应参加考试1.03万人,开卷2531人,闭卷7754人。经考试, 及格以上成绩的1.02万人。 是年,实际过渡公务员9673人。1997年9月,地区人事局 考试中心更名为地区人事考试中心。是年,组织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语 (古 汉语) 水平、经济专业、国际商务专业、统计专业、审计专业、计算机程序员及执业 药师资格等3025人参加的考试工作。至2000年底,参加全区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和 执业资格考试的6.01万人,合格1.64万人;参加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外语 (古 汉语) 水平考试的1.79万人,合格1.09万人;共组织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 级岗位考核四次,参加考核2.55万人,合格1.69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