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农业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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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县衙置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工房兼理农务,主要催收农业捐税。
清末,始重实业,知县直理农业事务。
中华民国2年(1913年) 依“山东州县暂行分科治事章程”,国民党博兴县署始设
总务、民政、财务、司法四科,民政科掌管实业辖农务。民国9年(1920年) 建立劝业
所,直接管理农业。民国13年(1924年)改劝业所为实业局,计有3人。民国18年(1929
年)实业局改为建设局。民国22年(1933年)建设局改为县政府第四科,增至7人。
1940年7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博兴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经建科。1942年2月改经建
科为实业科,科长1人,科员2~3人。
1949年10月, 县政府改实业科为建设科实有5人,下设家畜改良站,址在南隅。
1954年建设科迁至原供销联合社后院,增设农业技术推广站。1955年改家畜改良站设
立畜牧兽医站。 1956年2月改建设科为农业科,增设种子站,各区建立农业技术推广
站。1958年与林业科合并为农林局,局长1人,副局长2人,职工20人,增建棉花原种
场,址在张北公路东侧,溢洪河北岸。1959年10月农林局改称农业局,各区始建畜牧
兽医站。 1962年10月农林水合并为农林水利科。1963年3月改农林水利科为农林科。
1965年4月又改为农业局, 职工36人。1967年至1970年撤销农业局,先后改建为农林
办公室、农林水办公室、农业组。1970年9月恢复农业局,址迁至种子公司(博城五路
东段路北) 。1976年建立植物保护工作站。1978年农业局迁至胜利二路北端。1980年
林业分出, 设土肥站。1981年设立中央农业广播学校博兴分校。1984年6月改农业局
为农牧渔业局,局长1人,副局长4人,全局职工60人,设秘书股、人事股、老干部股、
土地管理站、纪检组、资料室、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工作站、棉花工作站、农村经营管
理站、水产管理服务站,各乡镇建立农村经营管理站。1985年全局下辖25个直属事业
单位,总计1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