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县衙置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工房兼理农务,主要催收农业捐税。
清末,始重实业,知县直理农业事务。
中华民国2年(1913年) 依“山东州县暂行分科治事章程”,国民党博兴县署始设
总务、民政、财务、司法四科,民政科掌管实业辖农务。民国9年(1920年) 建立劝业
所,直接管理农业。民国13年(1924年)改劝业所为实业局,计有3人。民国18年(1929
年)实业局改为建设局。民国22年(1933年)建设局改为县政府第四科,增至7人。
1940年7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博兴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经建科。1942年2月改经建
科为实业科,科长1人,科员2~3人。
1949年10月, 县政府改实业科为建设科实有5人,下设家畜改良站,址在南隅。
1954年建设科迁至原供销联合社后院,增设农业技术推广站。1955年改家畜改良站设
立畜牧兽医站。 1956年2月改建设科为农业科,增设种子站,各区建立农业技术推广
站。1958年与林业科合并为农林局,局长1人,副局长2人,职工20人,增建棉花原种
场,址在张北公路东侧,溢洪河北岸。1959年10月农林局改称农业局,各区始建畜牧
兽医站。 1962年10月农林水合并为农林水利科。1963年3月改农林水利科为农林科。
1965年4月又改为农业局, 职工36人。1967年至1970年撤销农业局,先后改建为农林
办公室、农林水办公室、农业组。1970年9月恢复农业局,址迁至种子公司(博城五路
东段路北) 。1976年建立植物保护工作站。1978年农业局迁至胜利二路北端。1980年
林业分出, 设土肥站。1981年设立中央农业广播学校博兴分校。1984年6月改农业局
为农牧渔业局,局长1人,副局长4人,全局职工60人,设秘书股、人事股、老干部股、
土地管理站、纪检组、资料室、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工作站、棉花工作站、农村经营管
理站、水产管理服务站,各乡镇建立农村经营管理站。1985年全局下辖25个直属事业
单位,总计150人。
第一辑 农业管理机构
视图
清代县衙置吏、户、礼、兵、刑、工六房,工房兼理农务,主要催收农业捐税。
清末,始重实业,知县直理农业事务。
中华民国2年(1913年) 依“山东州县暂行分科治事章程”,国民党博兴县署始设
总务、民政、财务、司法四科,民政科掌管实业辖农务。民国9年(1920年) 建立劝业
所,直接管理农业。民国13年(1924年)改劝业所为实业局,计有3人。民国18年(1929
年)实业局改为建设局。民国22年(1933年)建设局改为县政府第四科,增至7人。
1940年7月,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博兴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经建科。1942年2月改经建
科为实业科,科长1人,科员2~3人。
1949年10月, 县政府改实业科为建设科实有5人,下设家畜改良站,址在南隅。
1954年建设科迁至原供销联合社后院,增设农业技术推广站。1955年改家畜改良站设
立畜牧兽医站。 1956年2月改建设科为农业科,增设种子站,各区建立农业技术推广
站。1958年与林业科合并为农林局,局长1人,副局长2人,职工20人,增建棉花原种
场,址在张北公路东侧,溢洪河北岸。1959年10月农林局改称农业局,各区始建畜牧
兽医站。 1962年10月农林水合并为农林水利科。1963年3月改农林水利科为农林科。
1965年4月又改为农业局, 职工36人。1967年至1970年撤销农业局,先后改建为农林
办公室、农林水办公室、农业组。1970年9月恢复农业局,址迁至种子公司(博城五路
东段路北) 。1976年建立植物保护工作站。1978年农业局迁至胜利二路北端。1980年
林业分出, 设土肥站。1981年设立中央农业广播学校博兴分校。1984年6月改农业局
为农牧渔业局,局长1人,副局长4人,全局职工60人,设秘书股、人事股、老干部股、
土地管理站、纪检组、资料室、农村能源环境保护工作站、棉花工作站、农村经营管
理站、水产管理服务站,各乡镇建立农村经营管理站。1985年全局下辖25个直属事业
单位,总计15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