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年龄构成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d&A=13&rec=64&run=13

年龄构成比例 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按当时区划) ,0~6岁婴幼儿51357
人,占人口总数的14.98%;7~11岁儿童54204人,占人口总数的15.81%;15~25
岁的青年60437人,占人口总数的17.62%;18~22岁的男性兵源13459人,占人口总
数的3.92%;15~49岁的育龄妇女79653人,占人口总数的23.23%;劳动适龄人口
(男16~59、女16~54岁,下同)170787人,占人口总数的49.80%,其中男性劳动适
龄人口86694人,占人口总数的25.28%,女性劳动适龄人口84093人,占人口总数的
24.52%;65岁以上(含65岁)老人12994人,占人口总数的3.79%,其中男性4980人,
占人口总数的1.45%,女性8014人,占人口总数的2.34%。1982年第三次人口普查
(含是年划出的小营、 龙居公社,蔡寨公社的朱全镇管区和乔庄公社的于家、王家、
刘家村),0~6岁婴幼儿62915人,占人口总数的13.01%;7~11岁儿童58544人,占
人口总数的12.10%; 15~25岁的青年92490人,占人口总数的19.12%;18~22岁
男性兵源15642人,占人口总数的3.23%;15~49岁育龄妇女120720人,占人口总数
的24.96%;劳动适龄人口249980人,占人口总数的51.69%,其中男性135831人,
占人口总数的28.08%,女性114149人,占人口总数的23.60%;65岁以上老人 (含
65岁) 27779人,占人口总数的5.74%,其中男性12222人,占人口总数的2.53%,
女性15557人, 占人口总数的3.21%。1982年比1964年婴幼儿减少1.97%,学龄儿
童减少3.71%, 兵源减少0.69%,青年增加1.5%,育龄妇女增加1.73%,劳动
适龄人口增加1.89%,老年少儿人口增加1.95%。
年龄构成类型 根据国际通常划分的年龄构成类型标准。 1964年0~14岁的少年
儿童占人口总数的39.44%,老年人(65及65岁以上者) 占人口总数的3.79%,老少
之比为9.61%, 年龄中位数25.52岁,构成类型属年轻型末期,人口再生产属增加
型。1982年0~14岁的少年儿童占人口总数的32.82%,老年人占人口总数的5.74%,
老少之比为17.49%。年龄中位数为27.60岁,年龄构成类型属成年型早期。人口再
生产属于增加型。
劳力负担 1949年全县社会劳力139490人,劳力实际供养人口系数为94.34%,
其中农村劳力115035人,供养人口系数为131.95%。1956年社会劳力162062人,供
养人口系数为94.58%, 其中农村劳力131046人,供养人口系数为134%。1962年社
会劳力138404人,供养人口系数为106.25%,其中农村劳力11159人,供养人口系数
149.53%。 1967年社会劳力155490人, 供养人口系数111.58%, 其中农村劳力
123250人, 供养人口系数154.20%。 1976年社会劳力164701人, 供养人口系数为
139.06%, 其中农村劳力153821人, 人口供养系数为147.43%。 1985年社会劳力
183350人,供养人口系数为128.42%,其中农村劳力128162人,供养人口系数208.86
%。
两次人口普查劳动力负担对照表
┌───┬──────┬────────┬──────┐
│ │总负担系数 │负担少年儿童系数│负担老年系数│
│ │(0~14岁+ │ │ │
│年别 │ │ 0~14岁/ │ 65岁以上/│
│ │65岁以上)/ │ │ │
│ │15~64岁 │ 15~64岁 │ 15~64岁 │
├───┼──────┼────────┼──────┤
│ 1964│ 74.27 │ 67.76 │ 6.51 │
├───┼──────┼────────┼──────┤
│ 1982│ 62.77 │ 53.42 │ 9.3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