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业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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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教育馆 民国 19年(1930年) 县讲演所、图书馆、民众学校合并为民众教
育馆, 设馆长工人。馆内设教育部、健康部、阅览部、讲演部,各部设主任1人。主
要业务是组织读书阅报,图书巡回阅览。印刷《民众周刊》,巡回演讲,推行注音符
号,施种牛痘,开展民众文化、体育活动等。
文化馆、站 1950年县文化馆成立,内设图书室。1961年文化馆设图书组、群众
文艺辅导组、美术组(兼管文物)。1971年增设摄影组和文学创作组,人员增至19人。
1977年国家投资6万元, 在博城胜利二路西侧建成新馆,当年搬迁使用。1979年文化
馆和图书馆分设。1985年文化馆内设创作组、音乐组、美术组、摄影组、群众文化辅
导组,干部职工15人。
建国初期,各区曾设过文化站,但时兴时废。1976年全县14个公社文化站逐步建
立健全。 每站只设站长1人,经费民办公助。1984年随着社改乡,各公社文化站改为
乡镇文化站。负责组织乡村文化活动至1985年无变化。
图书馆 民国8年(191年)县图书馆附建于通俗讲演所内。民国19年(1930年)
并入民众教育馆。民国25年(1936年)独立为县民众图书馆。日军侵入博城,遭破坏。
建国后,1950年建图书室,附设于县文化馆内。1958年图书室折离文化馆,成立
图书馆。1962年重并入文化馆。1979年图书馆、文化馆再次分开,图书馆兼管文物。
1985年将文物工作分出,馆内设保管、出借、阅览3组。干部职工7人。下辖乡镇文化
站的图书室和县直单位图书室共14处。
文物管理所 建国后,本县文物工作先后由县文化馆、图书馆兼管。1985年成立
县文物管理所,干部、职工3人。
电影公司 1954年11月, 建立电影放映队,配队长、放映员3人。1957年成立县
电影中队,下辖3个放映队。1973年由中队改建为博兴县电影事业管理站,设宣传股、
修理股、 放管股、会计室。辖 7个国办 16mm影片放映队,7个社、村办8.75mm影
片放映队。1983年正月博兴县电影事业管理站改为博兴县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公司内
设宣传股、发行股、放管股、财务股、技检股,干部职123人。下辖国办电影院 1处、
35mm影片放映队回个、 乡镇办 16mm影片放映队 14个、县直单位俱乐部放映队9
个、村办 16mm和8.75mm影片放映队38个。
书店 民国期间,博兴县城先后有同义书社、大同书局和会友堂商号经营图书。
日军侵入均停业。
1946年中共领导的新华书店博兴支店成立, 设经理、会计、店员计4人。1949年
在兴福、 阎坊、小营3处供销社设图书代销点。I951年蒲台县书店并入博兴县书店,
称新华书店博蒲支店。1956年博蒲支店更名博兴县新华书店。1962年12个区供销社皆
设图书代销点。1985年书店内设业务股、财务股、流供股、门市部,干部职工20人,
下辖供销社图书销售点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