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 建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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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县时间 县域战国时期已开始置县。
《汉书·地理志》 、 《太平寰宇记》、《续山东考古录》以及《山东通志》、
《青州府志》和几种《博兴县志》惧载,境内从汉代开始置县。但地下出土文物及其
它历史资料却充分证实境内置县时间应更早。
1982年《文物》第三期载《秦始皇陵西赵背户村秦刑徒墓》出土瓦片影印件,刻
有“博昌居货用里不更余”、“博昌去疾”等文字。秦行郡县制,可证此时已置博昌
县。但这仍不是最初置县时间。
实则,春秋时期境内已有博昌邑与乐安邑。《中文大辞典》载“博昌,春秋齐邑。”
《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载:军事家孙武祖父田书“伐莒有功,景公赐姓孙氏,食采
于乐安。”即其地。范文澜主编的《中国通史简编》考出“战国时,各国都采用郡县
制。”可见,战国时期境内已置博昌县、乐安县。
因秦无地志,故诸史、志书即“适据汉志”将博昌县、乐安县误断为汉置县。
县名由来 《十三州志》云:“昌水,其势平博,故曰博昌。”《续山东考古录》
亦载:“汉志博昌下应劭曰:昌水出东莱昌阳。臣瓒曰:“从东莱到博昌,经历宿水
不得至也,取其嘉名耳。”而乐安县名来由不详。
五代时期,后唐庄宗李存勖(李克用子)为避献祖讳,改博昌为博兴,历代相沿至
今。献祖,存勃祖父,本名朱邪赤心,咸通十年,唐懿宗因其镇压戍卒有功,赐名李
国昌。
历史沿革 博兴县历史悠久。在利城、村高、曹家等村庄发现的龙山文化遗址证
明:远在4000多年前(新石器时代),境内已是父系氏族社会,是比较稠密的人烟聚居
区。
县境在少吴时,属爽鸠氏国(以爽鸠鸟为图腾的氏族);唐尧、虞舜、禹夏时属季
( )氏国;殷商时,初属逢伯陵国,后属蒲姑氏国。周代,为齐国地。
春秋时期为博昌邑(故址在今寨郝乡寨郝村南)与乐安邑(故址即今县城)。战国时
期置博昌县、乐安县与千乘县。
秦朝因之,皆属齐郡。
西汉时期,境内置六县一国:县境东部为利县,包括广饶县西部,治所在店子乡
利城村;利县以西为博昌县,其形南北长,从寨郝乡向东北延伸,治所在寨郝乡寨郝
村南;县境南部为延乡侯国,其域包括桓台、高青部分县地,治所在湖滨乡安柴村西;
县境西南为高昌县,包括高青县东南部,治所在湖滨乡湾头村南;县境中部为乐安县,
治所即今博兴县城;乐安以北为千乘县,东西长,其域横跨今博兴、高青两县部分地
区,其治所,一说在高青县东境,一说在今博兴县陈户镇冯吴村;县境北部沿黄地区
为湿沃县,其域大部在今滨州市,治所蒲城。诸县中,利县属齐郡,湿沃县属渤海郡,
其余皆属千乘郡。新莽时期,改干乘郡为建信郡。
东汉初年袭西汉建制。永元七年(95年)改干乘郡为乐安郡(后改“国”,复改郡)
境内为五县地:博昌县、乐安县、干乘县、利县、沿黄地区仍为湿沃县地。俱属乐安
国,各县治所未变。
三国曹魏因之。
晋代,千乘县地并入湿沃县,境内为博昌县、乐安县、利县与湿沃县,属青州乐
安郡。
南北朝北魏时期,博昌县移置今寿光县,境内置乐陵县、阳信县与般县。前二县
属乐陵郡。乐陵县治所始在蒲姑城旧址,北齐时移乐安故城。阳信县治所在原博昌城。
乐陵郡城在今陈户镇冯吴村。在冯吴村东南二里余的张官村出土的石造像,其铭文曰:
“乐陵郡城东南二里许。”是知今冯吴村即乐陵郡城遗址。店子乡般若村出土北魏正
光六年造像碑载,今县境东部北魏时为般县。其治所今店子乡般若村。
北齐沿袭北魏制,后周又因之。
隋朝,开皇十六年(596年) 撤乐陵县、阳信县及般县复置博昌县,治所仍在博昌
故城。开皇二十年置新河县,大业初年,废,并入博昌县。湿沃县改为蒲台县。俱属
青州北海郡。
唐朝,武德二年(619年)复置乐安县、新河县,连同原博昌县惧属乘州(武德二年
置,领五县,另有千乘、寿光二县)。武德八年(625年)废乘州,新河县、乐安县并入
博昌县。境内北部沿黄地区为蒲台县地,仍属青州北海郡。总章二年(669年) 博昌治
所移于乐安故城即今县城,再未迁址。
五代时期,梁朝沿袭唐代建置,后唐改博昌县为博兴县。
宋代,博兴县属京东东路青州北海郡。
金代,博兴县属山东东路益都府。
元朝初年,升博兴县为博兴州,属益都路总管府。
明朝,洪武二年(1369年)改博兴州为博兴县,属山东布政司青州府。
清朝沿袭明制。
中华民国初年,废府设道,博兴县属岱北道;民国4年(1915年) ,改属济南道;
民国14年(1925年)改属淄青道;民国17年(1928年)道制废,博兴县直属省政府;民国
27年(1938年) 全省先后设鲁西、鲁北、胶东3个行署辖17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博兴
县属鲁北行署第十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34年(1945年)改设鲁北、鲁西北、鲁西、
鲁南、 鲁中、鲁东6个政府办事处,仍辖17个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博兴县属鲁北办事
处第十四行政督察专员公署。直至1948年9月24日,中华民国在山东的政权消亡。
1940年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建立了山东省临时参议会及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
会。是年秋,共产党领导的博兴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1941年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
划全省为胶东、 清河、冀鲁边区、鲁中、鲁南、鲁西6个行政区,博兴县属清河行政
区。 1943年9月省战工委改为省战时行政委员会,领胶东、鲁中、鲁南、清河、冀鲁
边5个主任公署及滨海直属专员公署,博兴县属清河主任公署。1945年8月13日,中国
共产党领导下的山东省政府成立, 划全省为胶东、鲁中、鲁南、渤海、滨海5个行政
公署, 领21个专员公署。9月,博兴县抗日民主政府更名博兴县政府。属渤海行政公
署清河专员公署。 1949年3月山东省政府更名为山东省人民政府,博兴县政府更名为
博兴县人民政府,仍属渤海行署清河专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 博兴县属惠民专员公署。1956年3月撤蒲台县,其地域
并入博兴县。1958年撤桓台县、齐东县,其大部地域并入博兴县。同时,撤惠民地区,
博兴县改属淄博专员公署。 1961年复置惠民地区, 博兴县改属惠民地区专员公署。
1978年惠民专员公署更名惠民行署,博兴县仍属之。
附:日军侵华时期的日伪建置
1938年初, 日军侵占了山东省大部地区。3月,建立日伪政权——山东省公署。
将全省划为鲁西道、鲁东道、鲁北道、鲁南道和济南市、烟台市,博兴县属鲁北道。
1940年又改为10道,博兴县属青州道,直到1945年8月日军战败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