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私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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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内私塾大致有三种类型,即教师在自己家中开馆办学的,又称塾馆;个别富家
大户延聘教师教授自家孩子的, 又称家塾;一族或几户集资聘请1个教师的,通称村
塾。
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县内始建博兴义学。义学是免费书塾,又称“义塾”,
办学经费主要来自公田地租。 清道光二十年(184年),县内影响较大的义学为北关
义学和益家庄(今兴福镇兴益村) 义学,分别以庙田42亩和庙田8亩为学田,至光绪
年间,义学最多达20余处。
晚清时期,博兴县基本上村村有私塾。民国初年,虽力倡学校,但学校尚未普及,
私塾仍占多数。民国8年,全县仍有私塾300余处。民国20年,县内各村办起了学校,
私塾被政府查禁。抗日战争时期,乡村又出现了私塾,1945年以后私塾停办。
私塾大都每处1个塾师,1至10几个学生。学生混合编班,年龄、程度参差不齐。
塾师在教学上分别讲授,因人而异,一般按念、背、讲、写的常规进行。学习内容按
顺序有《三字经》、《百家姓》、《干家诗》、《四书》、《五经》以及《古文观止》
等。
私塾的塾师,其资历水平极木一致,甚至相差悬殊,任用办法是“聘请”,任期
一般为正年,如来年继续任用可再聘请。工资叫束修,一年一发,节日还可送礼,叫
“节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