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会 民国5年(1916年),博兴县成立商会。会员83家。选举会长、副会长各1人,
主持商会事务工作。民国9年(1920年),选举会长1人,副会长2人。民国14年(1925年),
会员达180余家,后因军阀混战与匪乱,商店多数倒闭,商会解散。民国20年(1931年),
恢复并改组为商会委员会,设常务委员3人,主席1人。民国23年(1934年) ,会员120
余人。1937年因“七、七”事变解散。
工商业联合会 1953年成立博兴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 1954年全县600家
商号全部入会为会员。 3月14日召开全县工商业代表会议,根据政务院颁发的《工商
业联合会组织原则》,正式成立博兴县工商业联合委员会(简称工商联),执行委员23
人,下设陈户、兴福两个办事处。团结广大工商业者,贯彻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活
跃市场,经营守法;仲裁工商业纠纷;做好工商税收工作。工商联带领工商业者接受
社会主义改造,顺利地实现公私合营。1958年桓(台)博(兴)并县时,会员发展到2500
人。会员来自国营、私营工商业、公私合营、个体摊贩、手工业者及知名人士。经过
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成为以原工商业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在县城
东门里设办公室,修建“五一”剧场。1964年7月召开第四届会员代表会,1966年3月
召开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中,工商联被撤销。
个体劳动考协会 博兴县于1983年6月召开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大会。 到会代表
142人。 代表全县3369户,3899名个体工商业劳动者。选举产生博兴县个体劳动者协
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3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会议通过《博兴县个
体劳动者协会章程》,学习国务院颁发《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管理条例》,增强法制
观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为发展商品经济,搞活流通,方便人民生活和四化建设做
出贡献。1985年,博兴县个体劳动者协会设办公室主持日常工作。下设13个分会,处
理各乡镇劳协业务。
第五辑 工商团体
商会 民国5年(1916年),博兴县成立商会。会员83家。选举会长、副会长各1人,
主持商会事务工作。民国9年(1920年),选举会长1人,副会长2人。民国14年(1925年),
会员达180余家,后因军阀混战与匪乱,商店多数倒闭,商会解散。民国20年(1931年),
恢复并改组为商会委员会,设常务委员3人,主席1人。民国23年(1934年) ,会员120
余人。1937年因“七、七”事变解散。
工商业联合会 1953年成立博兴县工商业联合会筹备委员会。 1954年全县600家
商号全部入会为会员。 3月14日召开全县工商业代表会议,根据政务院颁发的《工商
业联合会组织原则》,正式成立博兴县工商业联合委员会(简称工商联),执行委员23
人,下设陈户、兴福两个办事处。团结广大工商业者,贯彻党和政府的政策法令,活
跃市场,经营守法;仲裁工商业纠纷;做好工商税收工作。工商联带领工商业者接受
社会主义改造,顺利地实现公私合营。1958年桓(台)博(兴)并县时,会员发展到2500
人。会员来自国营、私营工商业、公私合营、个体摊贩、手工业者及知名人士。经过
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上成为以原工商业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在县城
东门里设办公室,修建“五一”剧场。1964年7月召开第四届会员代表会,1966年3月
召开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文化大革命”中,工商联被撤销。
个体劳动考协会 博兴县于1983年6月召开个体劳动者协会成立大会。 到会代表
142人。 代表全县3369户,3899名个体工商业劳动者。选举产生博兴县个体劳动者协
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13人,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会议通过《博兴县个
体劳动者协会章程》,学习国务院颁发《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管理条例》,增强法制
观念,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为发展商品经济,搞活流通,方便人民生活和四化建设做
出贡献。1985年,博兴县个体劳动者协会设办公室主持日常工作。下设13个分会,处
理各乡镇劳协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