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辑 重要决策纪略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d&A=13&rec=478&run=13

抗日爱国宣传运动 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国民党当局实行不抵抗主义,中
共博兴特支决定以师范讲习所为基地,开展爱国宣传运动。10月博兴师范讲习所所长、
共产党员王博昌等发动学生罢课40天,学生们,结队上街宣传抗日,揭露日军侵占东
北三省,屠杀东北同胞的滔天罪行;要求县政府批准学生军训抗日救国。并分赴四、
五区开展抗日宣传,全县师生热烈响应。国民党博兴县政府被迫答复学生提出的三项
条件: 一、批准学生实行军训;二、师范讲习所学生每人每月发津贴费3元;三、不
得开除参加宣传运动的学生。
组织学生游行示威, 反对国民党军警的暴行,1932年5月县立书院街小学的一名
学生,被民团大队部派出的岗哨打伤,全校师生义愤填膺,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张
贴标语,舆论宣传,痛斥国民党军警殴打学生的罪行。几百名学生上街游行示威,冲
进国民党县政府,迫使县长张思南答复了学生提出的条件:处理打人凶手;向受伤学
生赔礼道歉并治疗养伤;保证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八四暴动 中共山东省委派军委书记张鸿礼,几次来博兴发动、部署,博兴县委
决定于1932年8月4日发动博兴农民武装暴动。 队伍发展到700余人,打击了国民党反
动政府的气焰,焚烧了屯田、利城等村地主豪绅的地契文书,把粮食分给贫苦农民,
但由于国民党派大军镇压而失败,博兴党组织遭破坏(详见军事卷)。
建立抗日武装 日军侵入山东后,国民党博兴县政府县长张其丙及其工作人员逃
遁, 杂牌军队四起,社会混乱。中共博兴党组织决定建立人民抗日武装。1938年1月
以进步人士陈竹村为主建立博兴县五区人民抗日自卫团。 3月中共党组织派张文铬等
党的骨干分子参加领导。以自卫团为基础,扩建为博兴抗日人民志愿军。这是在共产
党的领导下, 博兴县第一支抗日武装。队伍发展到百余人。8月编入八路军鲁东抗日
游击队第八支队。 1940年3月县委经过统战工作,将五区人民自卫队改编为十大队,
归八路军山东纵队第六军分区司令部领导。 8月十大队改为博兴县大队。同年,各区
区中队相继建立。 1944年1月经渤海军区批准,博兴县大队改编为博兴县独立营,在
县委统一领导下,人民抗日武装与日、伪军进行了艰苦卓绝的斗争。
创建博兴抗日根据地 1940年2月清河区军政委员会决定开辟小清河北平原根据
地。 清河军区后方司令部司令员马千里率两个连开赴博兴北部。4月清河军区杨国夫
司令月率双进驻博兴纯化镇,刘官庄一带。经过同国民党顽固派军队的斗争,建立了
以三、六区为中心的博兴抗日根据地。一、三、五、六、七区区委、区公所先后建立。
7月博兴县抗日民主政府成立。 工、农、青、妇等群众组织及县、区地方武装遂之诞
生。 为保卫、巩固根据地,组织发动群众挖抗日交通沟、封锁沟750公里。实行坚壁
清野,反击日伪军的多次“扫荡”、 “蚕食”及5次“强化治安”运动并取得胜利。
组织群众开展大生产运动,粉碎了日伪军的经济封锁,为抗日战争的最后胜利作出了
贡献。
减租减息和反奸反霸斗争 1942年12月中共清河区党委‘双减”工作团来博兴,
协助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实行“二五”减租、分半减息、增加工资的指示。在根据
地内开展起减租减息和雇工增资运动。 由于环境恶化,运动时断时续。1944年7月县
委抽调干部在辛集、马家、高阜、兴和等村进行“双减”和雇工增资试点工作。在试
点的基础上,根据地内开展了轰轰烈烈的“二五”减租和分半减息及雇工增资斗争。
随着运动的深入发展,一些村的反奸、反霸斗争也开展起来。随之,各村开大会清算
恶霸地主欺压农民剥削农民的罪行。博兴县抗日民主政府根据党的政策和广大群众的
要求,召开群众大会,公审处决了一批罪大恶极的土豪劣绅、汉奸、恶霸。
剿匪反特 1945年10月起,流亡张店的国民党反动派不断向博兴派遣特务,杀害
革命干部和积极分子。为此,县委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开展剿匪反特斗争。12月成立
博兴县民兵大队部, 组建民兵联防,配合主力部队和地方武装剿匪反特。1946年6月
县委成立反特剿匪指挥部。在军事清剿和政治瓦解相结合、宽大和镇压相结合的方针
政策指导下,发动群众大胆揭发奸细、特务分子,组织民兵自卫联防。据阎坊、柳桥、
陈户、 城关、店子5个区8月份统计,挖出特务地下线101人,土匪18人,反动党团分
子36人,反动道会门道徒2975人,汉奸9人。10月份,全县捕获和击毙匪特159人,缴
获长短枪101支。到年底,全县基本肃清了匪特。
土地改革 1946年8月中共博兴县委贯彻中央关于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的“五四”
指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土地改革运动。县委抽调机关干部组成土改工作队,分赴各
村镇指导土改运动。按着“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有分别地
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的正确路线,深入发动群众,各村在农会的领导
下, 到1947年夏, 全县没收地主、富农的土地606000亩,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
1947年3月国民党军重点进攻山东,7月侵占博兴县城。地方反动势力乘机而起,暗杀
基层干部和积极分子,反攻倒算,妄想“变天”。为了粉碎敌人的进攻,县委领导全
县人民迎头痛击地方反动势力的破坏活动,开展了土改复查,发动贫雇农保卫既得的
胜利果实,巩固地方政权。对土匪、恶霸和“还乡团”分子进行坚决地镇压。但在进
行土改复查时,不同程度地放弃党的领导,一切权力归农会,甚至出现过乱抓、乱斗、
侵犯中农利益等“左”的错误。
建国后在土改复查中,县委组织土改工作队,深入农村,发动群众,划分阶级,
进行土改复查。全县67个乡,358个村,发展农协会员34391人,占总人口的35%。依
靠积极分子,扭转和平结束土改,克服麻痹思想。对罪大恶极的地主分子相反对与破
坏土改的分子进行审判。全县共召开公审大会和斗争大会79次,斗争地主87人,反动
富农7人。1951年1.2月县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的要求,在全县范围
内宣布结束土改,颁发“土地所有证”。
参军支前 1945年2月为了迎接抗日战争的胜利, 全县开展了大参军运动。解放
战争中,经过土改运动,农民分得了土地,在“保卫胜利果实”、“反蒋保田”的号
召下,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参军热潮,出现了“母送子、妻送郎,兄弟争着上战场”的
动人情景。全县有9078人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和地方武装。有2455名青壮年参加地方
工作。在支前工作中,调集大批民兵成立担架队、运输队、子弟兵团支援前线。潍县
战役, 博兴县组成120人的担架队,同时派出600余人、200辆马车的运输队和1500人
的民工团, 还有792名民兵编入渤海子弟兵团,参加济南、淮海战役,完成了战地运
输、 救护伤员和押送2800名排以上战俘的任务。子弟兵团随军渡江南下,至1叫9年9
月回县。全县支前民兵和民工总计达万人次以上。为解放全中国做出了贡献。
抗美援朝 1950年6月25日美帝国主义发动侵朝战争。 县委领导全县人民积极响
应党中央的号召,开展“抗美援朝,保家卫国”运动。1951年决定成立博兴县抗美援
朝分会,县委书记王健民任会长,在全县掀起“修订爱国公约、捐献飞机大炮,支援
朝鲜战争”的高潮。共捐献35.95亿元(旧币)。全县1100名青年参加中国人民志愿军,
以实际行动支援了朝鲜战争。
镇压反革命 博兴县解放后,对罪大恶极的恶霸地主进行过打击,但一些反革命
分子和不法地主倒算果实,造谣破坏,时有发生,有的利用反动道会门破坏生产,抢
劫物资,杀害干部和积极分子,妄图颠覆人民政权,实行反革命复辟。1951年根据中
共中央《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县委
领导开展了镇压反革命运动。这次运动实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集中打击土匪、
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和反动道会门头子等,严办了一批罪恶严重民愤极大
的首恶分子。至年底基本结束。全县共逮捕不法地主77人,反动富农13人,反革命分
子26人。按着“首恶者必办、协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的原则,分别予以惩处。对
其中犯有轻微罪行或有可能进行反革命活动的分子,交给群众按照《管理反革命分子
的试行办法》和《管理改造地主的规定》进行管制、改造,使其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
者。
“三反”、“五反” 1952年春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
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和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即“三反”)和《关于反贪污斗争必须
大张旗鼓地去进行》的指示,县委决定主要在党政企事业机关中开展反贪污、反浪费、
反官僚主义运动,揭露并惩办一批严重犯罪分子。这次斗争,有力地抵制了资产阶级
对革命队伍的腐蚀,清除了内部的腐败分子,教育和挽救了一批干部,加强了执政党
和国家机关的建设,树立了廉洁朴素的社会风尚。在三反运动高潮中,虽然也发生过
斗争面过宽和逼供信现象,但在后来的定案处理中,基本上都得到了纠正。
随着“三反”运动的不断深入发展,又大量揭发出资产阶级不法分子同国家机关
中的贪污分子相勾结,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问题。根据中央指示,决定在私营工
商业中进行反对行贿、反对偷税漏税、反对盗骗国家财产、反对偷工减料、反对盗窃
国家经济情报的“五反”运动。通过运动,打击了资产阶级的违法活动,教育了各级
领导干部,巩固了工人阶级和国营经济的领导地位。为对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
义改造打下了基础。
农业合作化运动 1952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县委
部署各级党组织,带领农民走互助合作道路。至1953年试办起初级农业合作社15处,
1955年春发展到299处。 是年10月县委召开党的积极分子会议,传达贯彻中共七届六
中全会决议和毛泽东同志《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指示,批判了“小脚女人走路”
式的右倾保守思想。 会后,全县掀起了大搞农业合作化的高潮,使农业合作社由229
处发展到785处,基本实现了农业合作化。
由于不符合实际地批判了所谓右倾错误,助长了“左”的错误思想,因而在农业
社的大发展中出现了要求过急,工作过粗,发展过快的问题。县委按照全国人大公布
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的各项规定,因地制宜地进行了整顿和处理。到
1956年春,全县共建立农业合作社222处,其中高级社198处,入社农户达92.8%。通
过农业合作化运动,取消了土地私有制,实行由集体经营的土地公有制。
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 对手工业者采取联合生产的形式,
引导走社会主义道路。1956年,各区因地制宜办起了饭店、红炉、木工、柳编、草编
等各种合作社形式的经营单位,使手工业劳动者加入了各种集体经济组织。对资本主
义工商业者,采取了利用、限制、改造的政策,通过委托加工、计划订货、统购包销、
公私合营等一系列的过渡形式,把资本主义经济改造成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全县共
600家商户, 到1956年底,80%纳入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县城82户商贩,其中28户
直接过渡为国营商业。其余商户通过合作经济及行业联合等形式纳入国家计划轨道。
肃清反革命工作 1955年8月贯彻中央关于彻底肃清暗藏的反革命分子的指示,
县委决定在党政机关、工厂、学校、商业、卫生等部门开展内部肃反工作。在作好调
查研究的基础上, 举办5期学习班。对揭发交待的问题,全面查对核实,实事求是地
作出定案处理。这项工作1957年11月结束,全县共查出历史和现行反革命分子183人;
对1152人的政治历史问题查对清楚,作出了结论。
整风反右 1957年5月根据中央《关于整风运动的指示》 ,县委领导县直机关及
42个企事业单位,先后开展以反对“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宗派主义”为重点,以正
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为主题的整风运动。发动群众向党提出批评建议,帮助党整风。
但也有少数人借机散布一些错误观点和言论,极少数资产阶级右派分子乘机向党和社
会制度发动进攻。 是年6月党中央决定反击右派分子的进攻。博兴同全国一样,在全
县机关、学校中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反右派斗争,教师1085人,机关干部1010人参加运
动, 全县共划出右派分子145人。这次反右斗争,对当时巩固政权稳定局势起了重要
作用。 反击右派分子的进攻是必要的,但犯有扩大化错误。1959-1964年遵照中共中
央、国务院“凡是已经改恶从善,并且在言论和行动上表现出确实是改造好了的右派
分子,对这些人,今后不再当作资产阶级右派分子看待,即摘掉他们的右派帽子”的
指示, 有关部门每年对他们进行一次评审,先后5批摘掉了大部分右派分子的帽子。
1978年遵照中共中央关于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决定,给最后一批摘掉帽子。1979
年遵照中共中央指示,给143名被错划为右派分子的人恢复名誉。
“大跃进”和“反右倾” 1958年中共“八大”二次会议以后,博兴县在“鼓足
干劲, 力争上游, 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指引下,掀起了“大跃进”和
“人民公社化”运动高潮。至9月30日全县15个乡376处农业社联合成为15处人民公社。
各村大办食堂,吃饭不要钱。10月根据中央在北戴河召开的政治局扩大会议精神,全
县全民动员大办钢铁,11月全县停工停产、停课,50万人上阵,县委书记亲自挂帅,
带领4000多名干部、群众到四宝山大炼钢铁。县直机关、工厂、企业和各公社大搞土
法炼钢,建土炼钢炉6880座。在“以钢为纲”口号的影响下,把“大跃进”推向了高
潮。以“高指标、瞎指挥、命令风、浮夸风、共产风”为标志的左倾错误严重泛滥起
来,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的正常秩序。
1959年8月, 遵照中央和八届八中全会《为保卫党的总路线、反对右倾机会主义
而斗争》的决议精神,县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反右倾”斗争,70多名干部受批判,
34人被“拔白旗”或扣上“右倾”帽子受了处分,使左倾错误得以升级。政治上、经
济上的左倾错误,加上自然灾害,出现了1959年到1961年严重经济困难。县委根据上
级党委指示,发动全民开展以“保人保育”为主的生产救灾工作。1962年给被批判和
受处分的人进行了甄别,1979年遵照中共中央指示全部纠正。
纠正“五风” 1960年11月-1961年12月,县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农
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将“紧急指示信”发到生产大队(村),并
采取专人分片包干的办法,组织讨论检查。狠刹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
化风和生产瞎指挥风。凡是人民公社成立以来平调的各种财物,必须清理、退还,允
许社员种少量自留地和经营家庭副业,恢复农村集市贸易,活跃农村经济。“五风”
的纠正,调动了社员群众的生产积极性,生产开始恢复。1962年以后,县委贯彻执行
中共中央关于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全县经济形势
开始好转。
社会主义教育运动 1963年11月县委召开四级干部大会,传达《中共中央关于目
前农村工作中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博兴县委关于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的意
见》 , 在全县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县委领导带头作检查,各级干部“洗手”、
“洗澡”、“放包袱”,农村各生产单位进行清仓、清帐、清工分。多吃多占者进行
了退赔, 对贪污盗窃者进行了处理。1965年1月县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主
义教育运动中目前提出的一些问题》(即二十三条),这个文件提出“运动的重点是整
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的错误观点。揭发批判那些“四不清”(政治、经济、
组织、思想不清)干部的错误。依照这种精神,于次年7月中共惠民地委组织的“四清”
工作队进入全县各村,发动群众揭发基层干部的问题,批判他们的错误。年底“文化
大革命”兴起,工作队撤出,这次“四清”运动不了了之。
揭发批判“四人帮” 1976年10月党中央一举粉碎了江青反革命集团,宣告“文
化大革命”结束。1977年1月1日县委召开全县党政干部大会,传达中共中央(1976)24
号文件, 公布王、张、江、姚罪证材料之一;3月25日县委召开第二次党政干部大会
传达中共中央(1977)10号文件,公布王、张、江、姚罪证材料之二。然后,县委组织
专门人员,深入农村,挨村传达。各级党政部门各单位分别召开大小会议,谈危害、
搞批判,使全民受到一次深刻的教育。
贯彻执行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县委
狠抓了思想上的拨乱反正,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的各项方针政策,逐
步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1979-
1980年根据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平反纠正冤假错案。对“文化大革命”造成
的冤假错案170起, 及被立案审查的人员全部进行了复议,平反纠正。改正错划右派
143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11起,落实了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及民族、侨务、统战等方
面的政策,完成了对地主、富农、反革命分子、坏分子的评审摘帽和对地主、富农子
女新定成份的工作。同时,把一批德才兼备的知识分子提拔到各级领导岗位,调动了
各方面的积极性。
从1980年开始,县委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
任制的12个问题》调整农业内部结构,至1980年底,全县实行了以家庭承包为主的联
产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加强了农村经济的发展。至1985
年全县工农业总产值每年平均递增15.98%,而1949-1978年的30年间,平均递增速度
只有0.89%。 工农业总产值3176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978年为60元,1985年增
加到388元。 同时内外贸易、科技、文教、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都有较大的发展,
人民生活显著改善,城乡面貌焕然一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