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募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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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盛行募兵制,始3丁招1兵,“征银以充招募”。清顺治十八年(1661年)
实行招募加“练兵”制度,农闲季节招青年编“乡勇”训练,择优入伍。民国初年,
军阀张宗昌和翟作淇均来县内招募新兵。有时一次达百名。县民团和联庄会亦实行募
兵制。 民国产2年(1933年)民国政府颁布兵役法,按地亩、人口抽丁招兵。后来,
政治腐败,行贿免役和买兵(应抽丁的有钱人可以用20石小麦买1人代替当兵)成风。
日伪时期(1939年-1945年) 伪县政府警备队(即汉奸大队)和山东保安独立第八旅
(周胜芳部队)均按此法招兵,始双丁征一,后强行抓兵。周胜芳部抓的兵,上有70
多岁老人, 下有13岁的儿童,仅四区即抓兵414人。1942年春,日伪军在六区(今阎
坊乡)塞韩、寨王、郑寨等村一次抓兵100多人。11月在北关、董王两村抓兵60多人。
1945年3月在王厨村抓兵30余人。4月在董高村抓9个老人当兵(其中最小的59岁),7
月在城西伏李、郑庄、三里庄等村抓兵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