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户政管理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d&A=13&rec=430&run=13

清初制定《户口管理章程》,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和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
本县均搞过人口调查。中华民国4年(1915年) 山东省警务厅公布《人口调查规则》,
本县亦建立正常的户政管理制度。民国15年(1926年)、21年(1932年)国民党县政府成
立清乡机构,进行两次户口统计。日伪时期(1939-1945年) 县城实行门牌登记,夜巡
宵禁,清查户口,农村推行保甲制度,发放“良民证。”
抗日民主政府民政科分管户政管理工
作,对三、六、十区各村人口数量、年龄、社会阶层和职业等进行调查登记,对
阶级关系复杂的村镇,不定期封闭戒严,清查户口。对敌伪家属,外来客商及伪政府
人员均进行清查和善恶登记。 重要路口设检查站,查路条、通行证。1948年6月按渤
海行署公安处指示,10月,进行户口调查,村村建立户口册,全县共334个村55828户,
233107人。 1949年6月在湾头村实行了人口试点调查。1953年全县进行第一次人口普
查。12月进行户口变动统计,具体控制出生、死亡、迁出、迁入数量。1956年户政管
理工作移交公安局,在全县建立常住户口登记和年度人口统计制度。并开始对暂住人
口实行管理, 规定常住居民家中来客,留住3天以上者,由户主当日到户口登记机关
申报临时户口。 离走后必须注销户口,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各旅馆、客栈建旅客登
记簿, 每晚就寝前送交公安机关检阅备查。1958年各公社配户籍员1人,事业单位和
较大村镇均配兼职户籍员共370人, 全县建立健全乡、村两级户卡管理制度,户政管
理步入正规。1964年进行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县10个区60个公社572个大队,共85630
户342937人,查出虚报3171人,来历不明17人,流窜犯33人,破案14起,纠正了大量
人口登记上的重、 漏、 差、错,澄清了户口基础资料。“文革”中户政管理混乱。
1982年户政管理由乡、 镇政府移交派出所, 进行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有112379户
483644人。80年代,进入城镇经商、建筑、运输、包工的人口越来越多,1985年公安
机关加强对其检查、登记、凡持单位证明者可申报暂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