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制定《户口管理章程》,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和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
本县均搞过人口调查。中华民国4年(1915年) 山东省警务厅公布《人口调查规则》,
本县亦建立正常的户政管理制度。民国15年(1926年)、21年(1932年)国民党县政府成
立清乡机构,进行两次户口统计。日伪时期(1939-1945年) 县城实行门牌登记,夜巡
宵禁,清查户口,农村推行保甲制度,发放“良民证。”
抗日民主政府民政科分管户政管理工
作,对三、六、十区各村人口数量、年龄、社会阶层和职业等进行调查登记,对
阶级关系复杂的村镇,不定期封闭戒严,清查户口。对敌伪家属,外来客商及伪政府
人员均进行清查和善恶登记。 重要路口设检查站,查路条、通行证。1948年6月按渤
海行署公安处指示,10月,进行户口调查,村村建立户口册,全县共334个村55828户,
233107人。 1949年6月在湾头村实行了人口试点调查。1953年全县进行第一次人口普
查。12月进行户口变动统计,具体控制出生、死亡、迁出、迁入数量。1956年户政管
理工作移交公安局,在全县建立常住户口登记和年度人口统计制度。并开始对暂住人
口实行管理, 规定常住居民家中来客,留住3天以上者,由户主当日到户口登记机关
申报临时户口。 离走后必须注销户口,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各旅馆、客栈建旅客登
记簿, 每晚就寝前送交公安机关检阅备查。1958年各公社配户籍员1人,事业单位和
较大村镇均配兼职户籍员共370人, 全县建立健全乡、村两级户卡管理制度,户政管
理步入正规。1964年进行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县10个区60个公社572个大队,共85630
户342937人,查出虚报3171人,来历不明17人,流窜犯33人,破案14起,纠正了大量
人口登记上的重、 漏、 差、错,澄清了户口基础资料。“文革”中户政管理混乱。
1982年户政管理由乡、 镇政府移交派出所, 进行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有112379户
483644人。80年代,进入城镇经商、建筑、运输、包工的人口越来越多,1985年公安
机关加强对其检查、登记、凡持单位证明者可申报暂住户口。
第三辑 户政管理
清初制定《户口管理章程》,清顺治十七年(1660年)和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
本县均搞过人口调查。中华民国4年(1915年) 山东省警务厅公布《人口调查规则》,
本县亦建立正常的户政管理制度。民国15年(1926年)、21年(1932年)国民党县政府成
立清乡机构,进行两次户口统计。日伪时期(1939-1945年) 县城实行门牌登记,夜巡
宵禁,清查户口,农村推行保甲制度,发放“良民证。”
抗日民主政府民政科分管户政管理工
作,对三、六、十区各村人口数量、年龄、社会阶层和职业等进行调查登记,对
阶级关系复杂的村镇,不定期封闭戒严,清查户口。对敌伪家属,外来客商及伪政府
人员均进行清查和善恶登记。 重要路口设检查站,查路条、通行证。1948年6月按渤
海行署公安处指示,10月,进行户口调查,村村建立户口册,全县共334个村55828户,
233107人。 1949年6月在湾头村实行了人口试点调查。1953年全县进行第一次人口普
查。12月进行户口变动统计,具体控制出生、死亡、迁出、迁入数量。1956年户政管
理工作移交公安局,在全县建立常住户口登记和年度人口统计制度。并开始对暂住人
口实行管理, 规定常住居民家中来客,留住3天以上者,由户主当日到户口登记机关
申报临时户口。 离走后必须注销户口,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各旅馆、客栈建旅客登
记簿, 每晚就寝前送交公安机关检阅备查。1958年各公社配户籍员1人,事业单位和
较大村镇均配兼职户籍员共370人, 全县建立健全乡、村两级户卡管理制度,户政管
理步入正规。1964年进行第二次人口普查。全县10个区60个公社572个大队,共85630
户342937人,查出虚报3171人,来历不明17人,流窜犯33人,破案14起,纠正了大量
人口登记上的重、 漏、 差、错,澄清了户口基础资料。“文革”中户政管理混乱。
1982年户政管理由乡、 镇政府移交派出所, 进行第三次人口普查。全县有112379户
483644人。80年代,进入城镇经商、建筑、运输、包工的人口越来越多,1985年公安
机关加强对其检查、登记、凡持单位证明者可申报暂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