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2年冬博兴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工商管理局,设局长1人,工作人员4人,内设
稽征、 经营两科,后并入“三边”(广、博、蒲)政府工商管理局。1950年7月,博
兴县人民政府成立工商科,设副科长1人,工作人员3人,同年建城郊市场交易管理所。
第二年增设兴福、利城、陈户、阎坊4个市场交易管理所。1956年10月,撤销工商科,
成立县市场管理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1人,工作人员4人。同年,又增设小营、乔庄、
史口三个市场交易管理所。1958年县市场管理委员会并入商业局,局下设工商物价科。
1961年建湖滨市场交易管理所。1963年县市场管理委员会分离商业局,建立博兴县人
民委员会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 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工作人员8人。同年建立吕
艺、 通滨两市场交易管理所。 1968年10月市管会与商业局合并为财政经济管理站。
1969年又增设蔡寨、曹王、寨郝三个市场交易管理所。1972年建立博兴县革命委员会
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商业局合署办公。全县14个区(乡镇)级市场交易管理所,均改为
工商行政管理所。1975年与商业局分署,在博城五路西首新建工商行政管理局,设局
长1人,副局长2人,全县共有工商管理干部职工56人。1985年局下设有人秘、合同、
市管、 个体企业5个股,12个乡镇工商行政管理所。10月建立局属经济仲裁委员会,
全县共有工商管理干部职工76人。
第一类 管理体制
1942年冬博兴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工商管理局,设局长1人,工作人员4人,内设
稽征、 经营两科,后并入“三边”(广、博、蒲)政府工商管理局。1950年7月,博
兴县人民政府成立工商科,设副科长1人,工作人员3人,同年建城郊市场交易管理所。
第二年增设兴福、利城、陈户、阎坊4个市场交易管理所。1956年10月,撤销工商科,
成立县市场管理委员会,设正副主任各1人,工作人员4人。同年,又增设小营、乔庄、
史口三个市场交易管理所。1958年县市场管理委员会并入商业局,局下设工商物价科。
1961年建湖滨市场交易管理所。1963年县市场管理委员会分离商业局,建立博兴县人
民委员会市场物价管理委员会, 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工作人员8人。同年建立吕
艺、 通滨两市场交易管理所。 1968年10月市管会与商业局合并为财政经济管理站。
1969年又增设蔡寨、曹王、寨郝三个市场交易管理所。1972年建立博兴县革命委员会
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商业局合署办公。全县14个区(乡镇)级市场交易管理所,均改为
工商行政管理所。1975年与商业局分署,在博城五路西首新建工商行政管理局,设局
长1人,副局长2人,全县共有工商管理干部职工56人。1985年局下设有人秘、合同、
市管、 个体企业5个股,12个乡镇工商行政管理所。10月建立局属经济仲裁委员会,
全县共有工商管理干部职工7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