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辑 议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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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和民国期间,境内粮油交易均为私营, 较大集市皆设粮油市场。由于当时的
“法币”和“伪币”不断贬值,粮油价格不稳。粮油奸商囤积居奇,贱买贵卖,哄抬
粮价,百姓深受其害。
1945年博兴县解放,县抗日民主政府为了控制粮油市场,平抑粮油价格,遵照上
级“大购大销、购销结合”的粮食收购和供应政策,采取多购、多销、多存的办法,
在丰年或新粮上市季节粮食价格下跌时,县粮食部门在城关、兴福、陈户、阎坊、庞
家、王海等较大集市设点,大量收购。在歉年或春季粮价暴涨时,政府把大量粮油投
放市场,有效地平抑了粮油价格。
1953年始,县政府执行统购统销的政策,禁止粮油贩运,私商买卖。民间余缺调
济,必须在完成国家统购任务后方能允许新粮上市,进行调节。
1963年县粮食部门开展粮油议价收购业务,价格随行就市,分别核算,不挣不亏,
不损国粮,以为计划外工业用粮、饮食缺口和城镇口粮不足作补充为目的。1964年议
购粮食89万公斤。 1966-1977年,因年景丰歉不均和粮油定购政策的实施,粮油议价
收购量很不稳定,多达年购300万公斤,少则年购0.5万公斤。
1978年议购业务趋向于以贸易盈利为目的。 议购粮油由前一年的0.5万公斤,增
至44.26万公斤。 1980年执行国家粮食部制定的《关于粮食和食用油脂、油料议购议
销试行办法》。1981年成立县粮油议购议销公司。粮油商品可以多渠道经营,议购业
务逐年扩大, 至1985年5年内先后从黑龙江、安徽、浙江、河北等省和滨州、东营、
广饶、利津、沾化、阳信、高青、邹平、无棣等市县购进部分大米、大豆、玉米、芝
麻、 蓖麻子、葵花子等粮食3218.5万公斤和油脂油料78.63万公斤。是年粮油议购总
量为613.26万公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