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集市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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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康熙年间,境内有集市5处,即兴福四、九集;(每月农历初四、初九、十四、
十九、二十四、二十九日为集日,下同) ;陈虎店(今陈户镇)二、七集;纯化镇三、
八集;曹王二、七集;博昌镇(今史口已划归广饶县属)四、九集。清道光年间又增加
二、七利城,五、十柳桥,二、七通滨三处集场。集市买卖多为布匹杂粮、棉花、家
禽、家畜、蒲货、柳货、苇席、蔬菜、瓜果之类。
民国期间,境内有集市48处:
东关八日,西关六日,南关三日,
北关一日,伏李庄二、七,辛安五、十,
焦家集五、十,西河东五、十,柳桥五、十,
丈八佛一、六,相公庄三、八,东鲁三、八,
西鲁刘一、六,贾台张五、十,义和庄二、七,
安家庄五、十,陈户店五、十,贤城一、八,
李家庄二、七,相公堂四、九,阎家庄四、九,
相呈三、八,赤云窝一、六,赵家楼三、八,
兴福镇四、九,王海寨一、六,曹王镇二、七,
利城二、七,崔家三、八,刘耿一、六,
赵家集二、七,冯家官庄五、十,雅和庄五、十,
店子镇五、十,张夏候二、七,龙注河:二、八,
刘官庄四、九,纯化镇三、八,阎家坊一、六,
营李村三、八,周家庄二、七,康家坊二、七,
辛集庄四、九,窝头庄一、六,高家渡五、十,
刘家一、六,西魏家三、八。
大宗交易商品有棉花、粮食、土布、蒲货、柳货、苇席等。棉花市以博昌镇为盛,
纯化镇、焦家集次之。粮食与土布交易以陈户店独多。兴福镇之柳货市,伏李集之苇
席市,西河东之蒲货市,商情俱佳。
建国后,集市贸易活跃,市场不断扩大。一般中、大型集市都设有粮食市、青菜
市、牲口市、广货市、鸡鸭市、鱼市、肉市、猪羊市、木料市、破烂市、棉花市等,
县工商科对“牙行”、“斗行”、“经纪”进行了整顿,打击非法经营,保护正当经
营,市场秩序井然。商业部门利用集市收购农副产品,组织工业品下乡,并调拨大批
粮、棉、布、盐等日常消费品,调节市场物价。1954年实行粮、棉统购统销,集市粮
棉市场缩小,但由于工农业发展,物资不断丰富,集市贸易仍很繁茂。1956年全县集
市成交额达550万元。 1958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集市受到冲击,粮食市
场一度关闭,集市贸易冷落。全县集市由1958年前的63处,减少为45处。1962年全县
由经济困难, 开始复苏,全年物资上市额14000万元,交易总额428.4万元。集市交
易粮食500万斤,土布120万尺(合尺) ,土线3万公斤,生猪7000头,活羊21600头,
耕畜190头, 1963年有集市58处,其中大集13处,中集11处,小集34处,年物资上市
总额达1900万元,成交额为650万元。自6月1日起,至9月10日止关闭夏粮市场,从9
月1日至第二年的4月1日,关闭秋粮市场,以利国家粮食收购,一直到1980年。
1965年全县有集市65处,贸易成交额702万元,成交三类物资占70%。物价稳定:
小麦每公斤0.54元,大豆每公斤0.60元,猪肉每公斤1.48元,蔬菜高于牌价25%,
鸡蛋高于牌价8.8%, 活鸡高于牌价14.2%,鲜鱼与水果和牌价基本相等。1971年
11月,全县巢日统一为农历“一、六”,集市自动撤销17处,还有39处。1972年全县
集市交易额下降为161万元。 1974全县恢复原集日,集市增至51处。1975年全县市场
交易费收入达20423.83元,达历史最高水平。比1972年的16175.56元增加4248元。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政府实行经济开放搞活,集市贸易形式多样,规模
空前。1985年全县有大型集市14处,中型集市8处,小集27处,农贸市场3处。兴福、
曹王、 利城、阎坊、陈户、纯化、焦集等集市,上集人数达万人以上,县城大集达2
万多人,上市物资达两干多个品种。集市一般分青菜市(占有最大面积)、布匹市、成
衣市、木料市、苇编草编家具市、瓜果市、粮食市、禽、蛋、兔市,农机市、自行车
市、牲口市、猪羊市、花卉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