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辑 出口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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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期间,本县土特产出口商品由个体商贩收购,直接售给外国在张店、辛店、
青岛、烟台等地设的“洋行”。烟草由烟农直接售给外商在辛店设的烟草公司。建国
后,山东省土产进出口公司,开始下达收购计划,本县由商业、供销部门负责收购、
调拨。时收购的出口商品有:黄烟、棉花、红麻、草编、花边、畜产、人发、皮革、
肠衣、 槐米、桃仁、杏仁等。1976年全县出口商品收购总额为294.05万元,收购的
商品有工艺、 土产、畜产、食品4个品类,45个品种。1978年之后,外贸收购额逐年
增长。1981年为1109万元,比1976年增长4.5倍。收购的主要品种和数量:原粮76万
公斤, 菜牛753头, 绵羊毛32994.5公斤,山羊毛973.5公斤,牛皮279张,绵羊皮
17684张, 山羊皮34899张,猪鬃2155.5公斤,猪肠衣24507根。工艺品类由工艺美
术一厂、二厂、地毯厂等生产厂家组织生产经营,其商品不再列入收购范围。1985年
全县出口商品收购额为3064万元,主要收购粮食(原粮) 116.5万公斤,食油12.4万
公斤, 菜牛1002头、480吨,棉短绒818吨,牛皮2037张,绵羊皮207张,山羊皮3306
张,猪鬃6130公斤。
博兴县出口商品有7个品类,122个品种。工艺品类 草编:境内麻大湖畔盛产蒲
草。从清朝开始,人们就以此作原料编织蒲扇、蒲鞋、蒲席、蒲墩等,工艺精巧,驰
名全县。清朝“邑民常贩之京师”。民国18年(1929年),广饶县小张村恒昌花边庄毕
荣香将草拖鞋编织术传入兴福一带,翌年,产草拖鞋14万双,由个体商贩收购,售给
烟台三马路远东洋行和“连益”商号,转运美国等地,1941年日伪禁运,停产。
1953年山东省进出口公司刘子安来县恢复草拖鞋出口业务1956年收购80万双,发
往烟台山东进出口公司。1968年县土产公司从海阳引进玉米皮辫子制品新工艺,当年
完成玉米皮辫鞋底15万双,组织出口。1971年从黄县引进玉米皮地毯工艺,当年生产
930平方米,1977年年产草地毯176万平方英尺(合16.35万平方米),均经省土产工艺
进出口公司出口。1980年至1985年共出口重底蒲鞋279372双。1985年草编出口商品有:
草拖鞋、茶垫、果盘、纸篓、吊篮、餐席、提篮、蒲鞋、草地毯等10个品种,出口总
额95.02万元(人民币,下同)。
柳编:清代,境内兴福一带出产的柳制造箩、笼子、簸箕已为附近各县农家所用。
民国20年(1931年)民国县政府在柳货产地兴福成立柳业工会,兼营贷款,资助柳工,
创设工厂,购备原料,组织生产销售。柳制品工艺在兴福一带代代相传年久不衰,更
有创新。1973年,用传统柳编技术,制成柳箱、洗衣箱等各种器皿,经设在青岛的山
东省土产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外销, 是年外销额为63470元,1975年柳编并入县工艺美
术一厂经营。1976年柳编工艺品外销额达1070637元,1981年外销额上升为3738763元,
分别相当于1973年的16.9倍、58.9倍。1975年至1985年柳编生产发展到全县14个
乡镇大部分村庄。十年来,加工农户获取加工费两千万元,向国家缴纳税金和管理费
159万元, 出口商品有柳箱、洗衣箱、小耳筐、园筐、花盆套、纸篓、提篮、童篮、
方盘、面包篮、酒瓶篮、旅行箱、童座、挂篓、吊花篮、猫笼、门帘、礼品花篮、屏
风、 食品盒、首饰盒、宫灯、野餐箱、衣箱、公文箱25个品种,平均年出口总额299
.98万元。
苇编:境内湖滨乡及沿黄一带苇草资源丰富,当地居民特别是沿湖居民早有利用
苇草编织铺席和门窗帘的手工业生产。1973年县外贸公司根据省公司来样订货组织苇
帘生产,当年生产苇帘28574床外销,后逐年增加。1977年苇编由工艺美术二厂经营,
1978年出口苇帘11.2万床, 1980年37万床,1984年64万床,1985年42万床,成大宗
出口商品。每年出口额在15万元至30万元之间。1985年出口的苇编小工艺品有纸篓、
提篮、 洗衣筐、苇箱、端盘、童篮、花瓶蓝、酒瓶篮、苇帘画等共9个品种,出口总
额25万元(不含苇帘)。
腊杆家具:1978年,工艺美术一厂开始制作腊杆屏风,当年出口1200套。1980年
增加园背餐椅、园平座、博古架、电话台、花报篮5个品种,1982年又加茶几、童椅、
杂物橱、 吊花篮4种,1985年出口腊杆家具有橱、架、篮、台、屏、杂品7大类200多
个花色,适用于餐厅、客室、书房、卧室、酒吧、食品包装等,出口总额159560元。
花边:又名抽纱、青州府兰杆。民国17年(1928年),由临淄县路山村传入本县。
民国20年(1931年),兴福李振邦开设“瑞昌”花边庄,后“瑞兴祥”、“同德成”、
“义和隆”花边庄相继开业,收购花边,向国内外销售。花边生产基地扩展到曹王、
荫家、邵园、赵赵、初桥等20多个村庄,两干余人参加花边生产。民国27年(1938年)
日军侵境,停产。1964年恢复生产。1969年县手工业管理局在兴福成立花边庄,在兴
福、 店子、曹王、寨郝、陈户、阎坊、纯化、龙居8乡镇发展社会加工业务,经山东
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出口, 当年出口额7万元。1972年花边出口额18.51万元;1977
年43.7万元;1981年上升为100.64万元。后因国际市场萧条,1985年出口总额降为
38.21万元。
地毯:1975年县外贸公司从惠民引进毛地毯生产技术。全县设安柴、院庄、姜韩、
桥子、焦集6个生产点,第二年生产毛地毯159平方米。1981年成立博兴县地毯厂,当
年产毛地毯1257平方米, 经山东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验收出口,出口额39.6万元。
1983年徐庆臣研制出新产品,经国家鉴定被命名为“中国东方地毯”,1984年在国家
举办的“智慧杯”竞赛中,获全国一等奖。1985年毛地毯生产点增多,出口额157.5
万元。
其他工艺原料:民国期间,小商贩串乡收购泡发、辫发,至周村专卖出口。建国
后, 小商贩收购,县供销部门集中外运,1973年出口泡发2.10吨,辫发1.231吨,
发渣1.077吨。1976年开始出口珠宝,价值1973元。1980年出口泡发1.05吨,辫发0.
742吨,发渣1.454吨,珠宝价值55881元。以后,出口量逐年减少,至1984年停止出
口。
所出口的工艺品,主要销往美国、英国、日本、法国、西德、意大利、葡萄牙、
比利时、西班牙、巴拿马、澳大利亚、芬兰、阿根廷、塞浦路斯、南斯拉夫、荷兰、
瑞士、加拿大等国家和香港地区。
土产类 出口商品有黄烟、苜蓿、刺槐粉、蚕砂、粉渣、玉米芯粉、棉仁饼、棉
仔饼、豆饼、麸皮、豆楷粉、壳茁米、槐米、杏仁、桃仁、香菜籽、辣椒干、红麻、
棉短绒、桐木、蒲杆、帘子料、三棱草等23个品种。其中,黄烟出口最早,1937年境
内兴福、曹王、店子一带的烟农,将烤烟售于外商设在辛店的“大英烟草公司”、日
商“南信烟草公司” 、侨商“南洋兄弟烟草公司”。当年售量5万公斤,以后年出口
最多到12.5万公斤。 建国后,烟草由供销部门收购,大部拨给国内生产厂家,少量
出口换汇。1950年开始出口槐米、桃仁、杏仁等药材。1972年土产品出口额为1.84万
元。1978年实行“对外开放”以后。大宗出口以玉米、麸皮、豆饼、棉籽饼、玉米芯
粉等制成的饲料。1981年土产品出口额为114万元,1985年为640万元。土产出口商品
经省土产出口公司主要销往日本、英国、意大利、法国等国家和香港地区。畜产类本
书所志畜产类,主要是动物皮毛和肠衣,包括牛皮、马皮、驴皮、骡皮、山羊皮、绵
羊皮、貂皮、狐狸皮、獾皮、黄狼皮、青山羊皮、狗皮、兔皮、牛杂毛、猪毛、猪鬃、
肠衣等。
民国期间,猪鬃已有出口,由小商贩零星收购,经外国“洋行”外销。《中国贸
易年鉴》载:“猪鬃为我国特产。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供世界用量之70%以上,大买
主美国,次英、日,再为德、法等国。”建国后,由县供销社收购经营,经省土产出
口公司出口。1952年畜产品出口额为2.5万元,出口猪鬃52箱(每箱50公斤) ,后畜产
品出口额逐年增加,1958年为23万元,1959至1976年近20年间,开始是三年经济困难,
以后是“文化大革命”,畜产类商品出口额一直徘徊在20万元左右。1978年中共十一
届三中全会后,县内猪牛羊禽储养量大幅度上升,货源充足。1979年畜产出口额达百
万元。1984年,县建猪鬃加工厂1处,当年出口猪鬃137箱。1985年出口牛皮2037张,
绵羊皮207张,山羊皮3306张,猪鬃122箱。畜产品出口总额123.9万元。
粮油类 出口商品原粮有玉米、谷子、绿豆、红小豆、白豆、食油及油料(芝麻、
棉籽、蓖麻籽、葵花籽等) 。民国25年(1936年),济南华商“永太洋行”于小清河湾
头码头设点收购棉籽, 经过济南出口日本。1950-1978年,棉籽由县油棉厂榨油,不
再外销,粮食收歉不稳,没有出口。1978年出口绿豆63.9吨。1981年出口绿豆79吨,
红小豆32.37吨,白豆40吨。1983年出口谷子60吨,芝麻20吨,棉籽22213吨。1985年
出口谷子150吨, 玉米1015吨, 食用油124吨, 芝麻360吨,棉籽4000吨,其他油料
2357吨,创历史最高水平。
食品类 出口商品有兔肉、菜牛、麻雀肉、冻菠菜等。
兔肉:1971年县土产公司从安丘引进肉食兔种1000只,分户饲养繁殖。1972年出
口兔肉3.76吨。(活兔重量40%) 1974年惠民地区外贸公司投资5000元在阎坊乡屯田
建兔种场1处,3年提供兔种5000只,1977年出口兔肉128.11吨,1978年庞家公社(乡)
首建集体兔场1处,后推广到全县各公社(乡镇) 。外贸部门扶持发展养免生产,养兔
业普及全县村镇农户。 1979年免肉出口191吨,为历史高峰。以后因国际市场萧条,
出口量逐年下降,1985年兔肉出口仅73.67吨。
肉牛:1978年外贸部门从国外引进菜牛,与当地耕牛杂交三代,变为优质肉牛。
1979年出口1头,465公斤。1980年开始用当地耕牛育肥后出口。建村办育肥场15处,
当年出口362头(出肉170吨)。1981年出口肉牛753头(出肉384吨)。1985年出口1002头
(出肉478吨)。主要销往香港。
麻雀肉:1978-1980年共收购出口3年。冬季扑捉,干采去毛,除去五脏,交小营
冷藏厂,冷冻加工装箱出口,3年共出口32726对。以后再无出口。
冻菠菜;1976、1977年两年收购出口,由小营公社(镇)姜家村、杠子张村生产,
经小营冷藏厂冷冻加工,装箱出口,两年共出口21吨。以后再无出口。
棉花 民国24年(1935年),县成立“美棉联社”,由山东省建设厅合作指导处派
员组织指导,植棉3万余亩,此后年收购皮棉5干公斤左右,销售给青岛日商纱厂。
建国后,从1954年开始,棉花由国家统一收购,由国家调拨给国内纱厂或出口换
汇。1983年,开始由惠民地区工艺公司按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出口供货计划,与本县
供销部门安排棉花出口调拨数量。1985年调拨出口棉花1548.5吨,价值4645500元。
其他出口商品 1973年出口县家具厂产的钢折椅744把,1977-1979年出口套筒搬
手11820套。 1980年出口麻纺厂产麻袋18300条,1981年出口212700条,到1983年共
出口麻袋41万条,后因国外销路不畅,1984年停止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