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9年(1920年),民国县公署设劝业所,林业隶属于该所管理。民国14年(1925
年) 劝业所改为实业局,民国17年(1928年)实业局改为建设局,民国22年(1933年)建
设局易为县政府第四科,林业均相应归属管理。民国26年(1937年),日军侵华,民国
县政府机构名存实亡。
1940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立建设科,林业隶属该科。
1956年3月,县人民委员会专设林业科,有科长1人,科员2人。
1958年8月,农林合并为农林局。
1959年7月,林业与农业分离设林业科,有正、副科长各1人,其他工作人员7人。
1962年农林水合并为农林水利科。
1963年3月,农林水利科撤销,设农林科。
1965年4月,复称林业科,设科长1人,副科长1人,其他工作人员5人。
1966年成立农林办公室,1968年易为农林水管理站。
1970年,恢复农业局,局下设林业组,由4人组成。
1980年成立林业局,下设人秘股、林业站、桑蚕站、鲜果站。各公社均设林业站。
全局23人。
1984年局下机构有营林站、果树站、种苗站、森保站、林政站、人秘股和各乡镇
林业站。1985年底,林业局共有干部、职工48人。
第一类 机构
民国9年(1920年),民国县公署设劝业所,林业隶属于该所管理。民国14年(1925
年) 劝业所改为实业局,民国17年(1928年)实业局改为建设局,民国22年(1933年)建
设局易为县政府第四科,林业均相应归属管理。民国26年(1937年),日军侵华,民国
县政府机构名存实亡。
1940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县抗日民主政府设立建设科,林业隶属该科。
1956年3月,县人民委员会专设林业科,有科长1人,科员2人。
1958年8月,农林合并为农林局。
1959年7月,林业与农业分离设林业科,有正、副科长各1人,其他工作人员7人。
1962年农林水合并为农林水利科。
1963年3月,农林水利科撤销,设农林科。
1965年4月,复称林业科,设科长1人,副科长1人,其他工作人员5人。
1966年成立农林办公室,1968年易为农林水管理站。
1970年,恢复农业局,局下设林业组,由4人组成。
1980年成立林业局,下设人秘股、林业站、桑蚕站、鲜果站。各公社均设林业站。
全局23人。
1984年局下机构有营林站、果树站、种苗站、森保站、林政站、人秘股和各乡镇
林业站。1985年底,林业局共有干部、职工4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