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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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1986年,人事局下设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干部
股、工资福利股、退休干部科(副科级)。1992年科技干部由科学技术委员会移交人事
局管理。1993年县直机关进行机构改革,人事局设有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科级,
与县人事局合署) 、人事局办公室、干部股、科技干部股、工资福利股、岗位办公室
(副科级) 、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副科级,加挂县人才
市场牌子) 。1994年7月设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处(副科级,加挂县人事局老干
部股牌子) 。1996年共有职工24人,其中中共党员21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22
人、中专文化程度的2人。

[人事管理]吸收录用干部 1988、1991年两次从全县优秀工人、农民、待业青年中分
别吸收录用干部31名, 18名充实到了乡镇基层。1992年为126名在经济建设第一线的
优秀工人和厂长、经理办理了转干手续。1993年为在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中工作的
58名工人办理了转干手续。
军队转业干部 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由组织部、人事局、劳动局、教育委员会共
同负责。 其中,团职干部由组织部负责安置,营职及以下干部由人事局负责安置。1
986-1996年共安置军转干部175人, 安置家属83人。分配去向是全县的各行各业,对
缺编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优先安置。安置方法以指令性分配为主并与推荐选用相结
合。军转干部报到后,先经地区人事局军转干部培训中心培训,然后再上岗。
聘用制干部 1986-1996年, 根据中组部、国家劳动人事部《关于补充乡镇干部实
行选任制和聘用制的暂行规定》和《山东省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补充干部实行
聘用制暂行规定》 ,先后为乡镇录用聘用制干部158人,为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制干
部2641人。在工作中,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实行考试考
核相结合,根据应聘者的成绩确定合格人员,并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
务、聘期等。聘用期间,享受本单位同级干部的政治、工资福利待遇。干部聘用制的
实施,打破了干部职务终身制,优化了干部队伍,提高了干部素质。
干部调配 1986-1996年共调配干部2223人。 主要保证重点,充实基层,加强生产
第一线,保持干部的合理流动。在执行中,坚持党政机关实行招考,到基层工作给予
优惠,对超编和满编单位禁止进入。在调配和使用干部中,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对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要求调到外地的,做到严
格把关,保证干部队伍的稳定和工作的正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