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宁原名惠芳,字兰生,广饶县延集村人,生于1913年,省立四师毕业,1938年 参加革命,同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八路军三支队十团指导员、宣传股长、队长, 清河实验小学校长、阎坊区委委员等职。1945年6月在寨马村被捕。同年9月牺牲于安 家庄(今安柴村)。 延宁出身贫寒,读书勤奋。小学毕业考入县中,又进入县乡师,当过教员,后又 自筹学费考取省立四师,毕业时适逢七七事变日军侵华,他毅然参加革命。 他多才多艺,擅长音乐。会作曲、唱歌、化妆,又会吹奏口琴,在宣传队中既当 演员又做编导。1938年,根据团结抗战的需要,受党派遣到国民党十六旅话剧团任导 演,编演了许多宣传抗战的剧目,对发动群众,团结抗日起到了推动作用。广饶沦陷 后,调回十团宣传队,转入敌后根据地坚持抗日宣传演出。 延宁具有一个共产党员的勇于牺牲精神。他在清河实验小学任职时,在众人旁观 的情况下,挺身而出,破冰救出一少年儿童。被叛徒告密被捕后,敌人先以高官厚禄 为诱饵劝降,他慷慨陈词,据理斥敌;敌人又施以酷刑,但他毫无惧色,宁死不屈。 以自己的铮铮铁骨确保了党的机密和同志的安全,在临刑时,他仍大义凛然,高喊口 号痛斥敌人,使执行的敌人胆战心寒,开枪多发不中惨遭活埋而壮烈牺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