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1986年6月与中国工商银行博兴县支行分设。在县内履行中央银行的有 关职能,具体领导和管理全县的金融事业。有工作人员21人。下设人事秘书科、会计 科、货币发行科、金融管理稽核科、安全保卫科、工会委员会。到1996年底,全行增 加到42人(不含离退休人员),其中大专以上文化的15人,中专文化的20人;有中级职 称的9人, 助级职称的22人。下设安全保卫科、货币金银科、会计国库科、人事教育 科、办公室、计划调统科、金融管理科、稽核科及纪检监察室和工会。 1996年博兴县金融体系包括中央银行(人民银行),政策性银行(农业发展银行), 商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 ,股份合作制金融机构(城市 信用社、农村信用社) 、保险企业(中保财险公司),储蓄专业机构(邮政储蓄)。1992 年5月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分局鲁外管(1992) 76号文件批准,设立了国家外汇管理 局博兴支局,负责辖区内外汇外债管理。 [金融事业发展概况]一、金融业务。11年以来,随着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博兴县 金融业务有了长足发展。各项存款持续增长,金融机构集聚资金的能力不断增强,银 行贷款的发放基本上满足了个体、乡镇企业、集体和国有企业发展中的资金需要,积 极支持了地方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金融的经济命脉作用口益充分发挥。 二、保险事业。1996年度,全县共开办货物运输、火灾、农业、企事业财产、家 庭财产和人身保险等20多个险种,累计保费收入1408万元,比1986年增长19倍。农村 保险业务已涉及到农、林、副、渔、工、商、建筑等各行各业。1996年累计赔款支出 927万元,赔付件(人)数1327件,赔付率62.6%,其中,国内企业财产保险共对74起灾 害事故支付赔款195.2万元,使受灾企业、家庭及时得到经济补偿。 三、信贷政策。信贷政策的实行基本上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积极配合其 他经济政策付诸实施的。1986年,人行博兴县支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以后,信贷资金 管理在实行“统一计划,划分资金,实贷实存,相互融通”的管理办法基础上,各专 业银行实行“多存多贷,少存少贷”,人民银行对专业银行不包资金供应。此后,为 适应体制改革和搞活金融的需要,实行了“控制总量,调整结构,保证重点,压缩一 般,适时调节”的货币信贷方针,信贷的经济杠杆作用日益得到发挥。 1994年以后,为稳定经济,稳定金融,抑制通货膨胀,贯彻实施了适度从紧的货 币政策,对金融机构实行了贷款限额指导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和风险管理,贷款发 放转移到以提高经济效益上来,农业贷款积极支持了种植业的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调 整,大力发展乡镇企业、第三产业,扩大了贷款范围,强化了金融机构的自我约束机 制,完善了间接调控的微观基础。 四、货币流通。货币流通一直以现金活动为主要内容,随着经济金融体制改革的 深入发展,对货币流通的管理由只管现金转向控制货币供应量。银行在宏观管理、控 制与调节中的作用日益增强。 市场货币流通量不断增加。1986-1996年的11年中,博 兴基本上是货币投放县、占全区投放数的三分之一。其中前9年投放156,185万元,后 两年回笼12712万元,投放回笼相抵后净投放143,473万元,平均每年投入13,043万元。 其中,1991、1992两年均突破2亿元大关,1992年高达26,705万元。从1993年下半年, 地方政府及金融系统坚决贯彻中央6号文件精神,坚决整顿金融秩序,严肃金融纪律, 使金融宏观调控取得明显成效,金融运行趋于正常。表现为现金投放增势减缓、储蓄 存款大幅度增长、 专业银行备付金迅速回升。到1993年底,货币投放下降到1 7,881 万元, 比1992年减少近1个亿。从1994年始,人行博兴县支行依据上级行有关规定, 制定了《博兴县大额提现管理办法》,成立了现金管理领导小组,组织了《现金管理 暂行条例》执行情况检查,加强现金管理,严格货币投放,逐步实施了大额提取现金 登记备案制度。 到1995年末,出现现金净回笼达1708万元,1996年净回笼11,00 4万 元,比投放高峰的1992年多回笼37,709万元。 五、利率变化。利率是重要的经济杠杆,利率的调整对促进经济的发展发挥了积 极作用。 1986-1996年,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共调整存款利率15次,平均每 年调整1.36次,贷款利率调整13次,平均每年调整1.18次。期间,为稳定经济,稳定 金融,遏制通货膨胀,保护广大群众利益,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中国人民银行两 次对3年以上人民币储蓄存款实行保值。第一次是1988年9月10日到1991年11月30日, 第二次是1993年7月11日到1996年4月1日。 [信贷资金收支与管理] 一、 存款保持平稳增长。 1996年底, 全县各项存款余额 14.38亿元, 比1986年末增加13.45亿元,增长15.5倍,其中,企业存款增长9倍,储 蓄存款增长17.6倍;比1995年末增加2.23亿元,其中储蓄存款增长加1.98亿元,企业 存款增长较慢,年末余额18,809万元,同1995年相比少增3156万元。 二、贷款适度增长,结构趋于合理。1996年末,全县各项贷款余额为11.8亿元, 比1986年末增加10亿元,增长6.49倍;比1995年末增加1.65亿元,增长16.17%。其中, 银行金融机构贷款8.99亿元,比年初增加1.28亿元;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2.81亿元, 比年初增加3700万元。贷款结构和投向较好地体现了国家产业政策。其特点是短期贷 款增长幅度较大, 占全部贷款增加额的86.1%;中长期贷款中技改贷款增长较快,比 1995年增加1655万元,而固定资产贷款为负增长;新增贷款重点支持了县属大中型骨 干企业,工业贷款比年初增加3315万元,商业贷款比年初增加8137万元,农业贷款增 幅较大,比年初增加2819万元,余额达1.75亿元,增幅列各项贷款之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