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1996年3月,博兴县人民政府博编发(1996)2号文决定成立博兴县建筑工 程管理局,下属办公室、财务股、建筑工程管理股、建筑施工管理股、建筑施工安全 监督站、招标投标办公室、定额管理站7个股室,编制40人。 [建筑工程管理概况]1986年,博兴县建筑工程总公司为全县建筑行业的管理部门, 有职工7人, 下辖县及各乡镇15个建筑公司。1992年为加强行业管理,促进全县建筑 建材业的发展,原“博兴县建筑工程总工司”更名为“博兴县建筑工程管理处”,并 晋升为副科级事业单位, 编制7人。 1996年3月,撤销“县建筑工程管理处”,成立 “博兴县建筑工程管理局”,为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1986年,全县拥有15家正式建筑企业,具有三级资质的4家,具有四级资质的8家, 其余为五级资质企业。 全县从事建筑业的人员1万余人, 建筑业总产值1亿多元。 1 996年全县拥有37家正式建筑企业,具有二级资质6家,具有三级资质的18家,四级资 质的11家, 五级资质的2家。全县从事建筑业的人员3万余人,全员劳动生产率27000 元/人, 技术装备率2050元/人, 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2800人,六大员 (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财会员)持证上岗率达100%,特殊工 种上岗率达90%, 工程优良率达35%,全县建筑业总产值为6.9亿元。博兴县建筑企业 的足迹遍及济南、青岛、淄博、东营、滨州等地。施工的滨州地区工商大厦、胜利油 田胜利医院病房楼、博兴县电业局调度大楼、东营市希望小学教学楼、济南军区五五 一五一部队住宅楼等省地优工程,受到建设单位和建筑业主管部门的好评和肯定。全 县的建筑企业以服务好、质量优,享誉省内外,目前,与全国各地的许多建设单位保 持良好的协作关系。 [建筑市场管理]1986年,全县建筑市场纳入了统一管理,但由于管理机制不健全, 管理人员少,加之,又没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因此,建筑市场秩序一度显得比较 混乱,如无证设计、无证施工、任意肢解工程,划地为牢,施工中偷工减料、粗制滥 造等现象严重。 1996年3月成立建管局后,一方面扩大了建筑市场管理队伍,健全了 组织, 完善了制度,建立起了层层相联,环环相扣的制约机制。4月份,组织人员对 全县建筑市场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另一方面根据全县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出 台了《博兴县建筑市场管理办法》。同年10月份,《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颁布 实施,建管局抓住这一契机,加大了建筑市场管理力度,制定措施,责任到人,建筑 市场混乱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年,共督促43个工程项目办理了施工许可证手续, 新开工工程手续完备率达88.5%。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1996年前,工程质量管理既无秩序,又无章可循,工程质量创 优无计划、无目标、无措施,也没有适合全县实际情况的管理办法。针对这种情况, 建管局制定了《博兴县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对全县建筑工程实行了“定点 创优”挂牌制度和施工过程“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查)制度。根据企业资质等 级制定计划,明确企业的创优工程个数和创优率,完善了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 质量管理严格实行周巡、月检,跟踪管理指导。针对工程质量通病问题,一方面首先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博兴县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治理领导小组,加强了领导;另一方 面制定了《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实施办法》和《博兴县治理质量通病的实施计划》, 开展“创无质量通病住宅楼活动”,防治了影响工程使用功能方面的问题,得到社会 各界及广大用户的好评。建管局还制定了《关于制止管理技术人员外流的实施意见》, 全面推行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负责制,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按照《山东省经济合同 管理条例》,要求全县建筑施工合同统一使用《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文本》,消除了经 济纠纷中若干隐患,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在管理技术人员培训上,坚持人才是振 兴和发展建筑业的根本,加强技术培训。仅1996年一年就自办或协同地区培训中心举 办了项目经理、 质检员、资料员和无质量通病防治等5个学习班,培训人员达60 0人 次, 是前4年培训人数的总和。通过培训充实和提高了全县建筑业的技术力量和管理 水平,提高了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上,坚持以点带 面。1996年以来采用“单柱快速速滑模技术”工程两次无砂地面施工工程近6000平方 米, 铝簿SBS防卷材应用,均收到良好效果,促进了全县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能力, 同时也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建筑安全管理]1996年以前,没有专门的建筑安全管理机构,也没有切实可行的管 理措施。建管局成立后,首先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并报经县委、县政府批 准成立了博兴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编制5人,从而将安全生产纳入施工全过程的 微观监督管理。 对单位工程实行全过程监督认证,监督覆盖率达80%以上;工人安全 帽配戴率由1995年的32%提高到93%;平网立网设置率由1995年的18%提高到98%;铁制 标准配电箱达95%,比1995年提高了68%;塔吊限位器设置率由1995年的8%提高到95%。 降低了死亡率和轻伤负伤频率。在1996年全省组织的建筑安全大检查中,博兴县被抽 查的4个单位工程全部达到优良标准,列居滨州地区第一名。 [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工作经历了三起两落的过程。第一次是1988年《山东省建 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实施后,对供销大厦工程实行了招标投标,第二 次是1994年《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对财政局住宅楼实行 招标投标, 但都没有坚持下去。1996年9月,博兴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博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管局结合全县实 际情况,制定了以下有关方面的制度。即:1、《博兴县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2、 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办法; 3、标底编制规则;4、标底审查办法及保密措施;5、招标 文件审查办法; 6、招标廉政建设有关规定;7、施工合同管理办法;8、招标办工作 管理制度。同时建立了标底编制人员库和评委人员库,仅1996年一年对评标定标办法 修订6次。组建了博兴县招标咨询服务中心,并于12月份正式挂牌营业,截止到19 96 年12月底,对全县24个工程全部实行招标投标,面积8.9万平方米,总造价6000万元, 招标投标的工程量已超过近十年来招标投标量总和的3倍。 特别是县第三油棉厂的设 备安装工程在全县尚属首次。博兴县的招标投标工作走在了全区的前列。 [工程定额管理] 1996年3月,设立工程定额管理站负责全县的工程定额管理,是年 按《山东省施工企业取费许可证管理办法》为全县36家企业办理了取费许可证。同时 为提高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素质与水平, 先后举办了4期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培训班, 共培训工程造价管理人员430余人。 [建筑企业劳保费用行业管理]过去劳保费收取由施工企业按定额直接向建设单位取 费。为稳定建筑企业职工队伍,解除企业后顾之忧,山东省政府鲁政发(1995) 101号 文件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明确了全省建筑企业劳保费用的收取办 法,将劳保费收取由过去施工企业按定额直接向建设单位取费,改为由建设单位按建 筑安装工程费的一定比例统一向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缴纳劳保费,然后按规定由建筑行 业主管部门向施工企业返还。博兴县政府下发了《博兴县建筑企业劳保费用行业管理 办法》。经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统计,全县建筑企业自1995年以来,每年用于退离休职 工的养老保险费用需120多万元, 仅博兴县建安公司每年需向劳保事业处交养老保险 金50多万元。 1996年全县按规定应收取建筑企业劳保费188.6万元,实际收取劳保费 60.3万元,向有关施工企业返还17万元,而博兴县建安公司则需向社会劳保统筹交纳 59万元,因此,还不能满足建筑企业劳保费的要求。 [施工企业外出施工管理]1996年以前,全县施工企业开拓了东营、滨州等地的县外 建筑市场,由于良好的施工信誉,也曾得到了建设单位和当地建筑主管部门的肯定。 随着县外建筑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竞争也越来越趋于规范化,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大 部分企业由县外撤回县内,企业施工能力吃不饱现象严重。建管局成立后,利用总公 司资质高,信息广的优势,帮助企业不断开拓外埠建筑市场,设立了济南、东营、滨 州3个办事处, 网络信息,取得当地主管部门的支持,对施工企业实行全方位服务, 做到随叫随走。针对全县多数企业不愿外出施工,而县内工程任务少的实际情况,采 取了县内工程投标限额和承接县外工程给予奖励的措施,对县外工程少收甚至不收管 理费,提高了企业外出施工的积极性。为提高县外工程的投标中标率,成立了县外投 标小组,组织各企业积极参加外地工程的投标。1996年度仅东营市投标工程3900万元, 中标2850万元, 占县内投标工程的40%。施工过程中,坚持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方 针,赢得了社会承认及建设单位的好评,全县建筑企业遍及济南、青岛、淄博、东营、 滨州等地,并与呼和浩特市(如意)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西北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签订了 建筑工程议项3亿元,有效地推地动了全县企业外出施工的积极性。 (李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