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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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1996年3月,博兴县人民政府博编发(1996)2号文决定成立博兴县建筑工
程管理局,下属办公室、财务股、建筑工程管理股、建筑施工管理股、建筑施工安全
监督站、招标投标办公室、定额管理站7个股室,编制40人。

[建筑工程管理概况]1986年,博兴县建筑工程总公司为全县建筑行业的管理部门,
有职工7人, 下辖县及各乡镇15个建筑公司。1992年为加强行业管理,促进全县建筑
建材业的发展,原“博兴县建筑工程总工司”更名为“博兴县建筑工程管理处”,并
晋升为副科级事业单位, 编制7人。 1996年3月,撤销“县建筑工程管理处”,成立
“博兴县建筑工程管理局”,为正科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1986年,全县拥有15家正式建筑企业,具有三级资质的4家,具有四级资质的8家,
其余为五级资质企业。 全县从事建筑业的人员1万余人, 建筑业总产值1亿多元。 1
996年全县拥有37家正式建筑企业,具有二级资质6家,具有三级资质的18家,四级资
质的11家, 五级资质的2家。全县从事建筑业的人员3万余人,全员劳动生产率27000
元/人, 技术装备率2050元/人, 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2800人,六大员
(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财会员)持证上岗率达100%,特殊工
种上岗率达90%, 工程优良率达35%,全县建筑业总产值为6.9亿元。博兴县建筑企业
的足迹遍及济南、青岛、淄博、东营、滨州等地。施工的滨州地区工商大厦、胜利油
田胜利医院病房楼、博兴县电业局调度大楼、东营市希望小学教学楼、济南军区五五
一五一部队住宅楼等省地优工程,受到建设单位和建筑业主管部门的好评和肯定。全
县的建筑企业以服务好、质量优,享誉省内外,目前,与全国各地的许多建设单位保
持良好的协作关系。

[建筑市场管理]1986年,全县建筑市场纳入了统一管理,但由于管理机制不健全,
管理人员少,加之,又没有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因此,建筑市场秩序一度显得比较
混乱,如无证设计、无证施工、任意肢解工程,划地为牢,施工中偷工减料、粗制滥
造等现象严重。 1996年3月成立建管局后,一方面扩大了建筑市场管理队伍,健全了
组织, 完善了制度,建立起了层层相联,环环相扣的制约机制。4月份,组织人员对
全县建筑市场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检查;另一方面根据全县建筑市场的实际情况,出
台了《博兴县建筑市场管理办法》。同年10月份,《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颁布
实施,建管局抓住这一契机,加大了建筑市场管理力度,制定措施,责任到人,建筑
市场混乱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全年,共督促43个工程项目办理了施工许可证手续,
新开工工程手续完备率达88.5%。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1996年前,工程质量管理既无秩序,又无章可循,工程质量创
优无计划、无目标、无措施,也没有适合全县实际情况的管理办法。针对这种情况,
建管局制定了《博兴县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暂行规定》,对全县建筑工程实行了“定点
创优”挂牌制度和施工过程“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查)制度。根据企业资质等
级制定计划,明确企业的创优工程个数和创优率,完善了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对工程
质量管理严格实行周巡、月检,跟踪管理指导。针对工程质量通病问题,一方面首先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博兴县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治理领导小组,加强了领导;另一方
面制定了《建筑工程质量通病治理实施办法》和《博兴县治理质量通病的实施计划》,
开展“创无质量通病住宅楼活动”,防治了影响工程使用功能方面的问题,得到社会
各界及广大用户的好评。建管局还制定了《关于制止管理技术人员外流的实施意见》,
全面推行工程施工项目经理负责制,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按照《山东省经济合同
管理条例》,要求全县建筑施工合同统一使用《建筑工程施工规范文本》,消除了经
济纠纷中若干隐患,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在管理技术人员培训上,坚持人才是振
兴和发展建筑业的根本,加强技术培训。仅1996年一年就自办或协同地区培训中心举
办了项目经理、 质检员、资料员和无质量通病防治等5个学习班,培训人员达60 0人
次, 是前4年培训人数的总和。通过培训充实和提高了全县建筑业的技术力量和管理
水平,提高了建筑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在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上,坚持以点带
面。1996年以来采用“单柱快速速滑模技术”工程两次无砂地面施工工程近6000平方
米, 铝簿SBS防卷材应用,均收到良好效果,促进了全县建筑施工企业的施工能力,
同时也使企业的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建筑安全管理]1996年以前,没有专门的建筑安全管理机构,也没有切实可行的管
理措施。建管局成立后,首先制定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并报经县委、县政府批
准成立了博兴县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编制5人,从而将安全生产纳入施工全过程的
微观监督管理。 对单位工程实行全过程监督认证,监督覆盖率达80%以上;工人安全
帽配戴率由1995年的32%提高到93%;平网立网设置率由1995年的18%提高到98%;铁制
标准配电箱达95%,比1995年提高了68%;塔吊限位器设置率由1995年的8%提高到95%。
降低了死亡率和轻伤负伤频率。在1996年全省组织的建筑安全大检查中,博兴县被抽
查的4个单位工程全部达到优良标准,列居滨州地区第一名。

[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工作经历了三起两落的过程。第一次是1988年《山东省建
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暂行规定》颁布实施后,对供销大厦工程实行了招标投标,第二
次是1994年《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对财政局住宅楼实行
招标投标, 但都没有坚持下去。1996年9月,博兴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了《博兴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建管局结合全县实
际情况,制定了以下有关方面的制度。即:1、《博兴县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2、
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办法; 3、标底编制规则;4、标底审查办法及保密措施;5、招标
文件审查办法; 6、招标廉政建设有关规定;7、施工合同管理办法;8、招标办工作
管理制度。同时建立了标底编制人员库和评委人员库,仅1996年一年对评标定标办法
修订6次。组建了博兴县招标咨询服务中心,并于12月份正式挂牌营业,截止到19 96
年12月底,对全县24个工程全部实行招标投标,面积8.9万平方米,总造价6000万元,
招标投标的工程量已超过近十年来招标投标量总和的3倍。 特别是县第三油棉厂的设
备安装工程在全县尚属首次。博兴县的招标投标工作走在了全区的前列。

[工程定额管理] 1996年3月,设立工程定额管理站负责全县的工程定额管理,是年
按《山东省施工企业取费许可证管理办法》为全县36家企业办理了取费许可证。同时
为提高工程造价管理人员的素质与水平, 先后举办了4期工程造价管理人员培训班,
共培训工程造价管理人员430余人。

[建筑企业劳保费用行业管理]过去劳保费收取由施工企业按定额直接向建设单位取
费。为稳定建筑企业职工队伍,解除企业后顾之忧,山东省政府鲁政发(1995) 101号
文件和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发(1995)77号文件明确了全省建筑企业劳保费用的收取办
法,将劳保费收取由过去施工企业按定额直接向建设单位取费,改为由建设单位按建
筑安装工程费的一定比例统一向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缴纳劳保费,然后按规定由建筑行
业主管部门向施工企业返还。博兴县政府下发了《博兴县建筑企业劳保费用行业管理
办法》。经建筑行业主管部门统计,全县建筑企业自1995年以来,每年用于退离休职
工的养老保险费用需120多万元, 仅博兴县建安公司每年需向劳保事业处交养老保险
金50多万元。 1996年全县按规定应收取建筑企业劳保费188.6万元,实际收取劳保费
60.3万元,向有关施工企业返还17万元,而博兴县建安公司则需向社会劳保统筹交纳
59万元,因此,还不能满足建筑企业劳保费的要求。

[施工企业外出施工管理]1996年以前,全县施工企业开拓了东营、滨州等地的县外
建筑市场,由于良好的施工信誉,也曾得到了建设单位和当地建筑主管部门的肯定。
随着县外建筑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竞争也越来越趋于规范化,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大
部分企业由县外撤回县内,企业施工能力吃不饱现象严重。建管局成立后,利用总公
司资质高,信息广的优势,帮助企业不断开拓外埠建筑市场,设立了济南、东营、滨
州3个办事处, 网络信息,取得当地主管部门的支持,对施工企业实行全方位服务,
做到随叫随走。针对全县多数企业不愿外出施工,而县内工程任务少的实际情况,采
取了县内工程投标限额和承接县外工程给予奖励的措施,对县外工程少收甚至不收管
理费,提高了企业外出施工的积极性。为提高县外工程的投标中标率,成立了县外投
标小组,组织各企业积极参加外地工程的投标。1996年度仅东营市投标工程3900万元,
中标2850万元, 占县内投标工程的40%。施工过程中,坚持质量第一,信誉至上的方
针,赢得了社会承认及建设单位的好评,全县建筑企业遍及济南、青岛、淄博、东营、
滨州等地,并与呼和浩特市(如意)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西北房地产开发总公司,签订了
建筑工程议项3亿元,有效地推地动了全县企业外出施工的积极性。

(李志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