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建设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bd&A=11&rec=97&run=13

【概况】 2005年, 全市共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6.8亿元, 比上年增长
15.1%。 全市城市建成区面积146平方公里, 城市人口70万人。其中,中心城区建成
区面积达58平方公里, 城市人口45万人。至年底,全市城市化水平36.3%,比上年增
长3个百分点,其中,中心城区城市化水平达到39.2%。
中心城区的承载能力和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对全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起到了关
键作用。(1) 加快以道路为主体的基础设施建设进度,完善城市框架。四大板块(东
区、老城区、新区、开发区)共安排71个项目,计划投资近20亿元(不包括非财政投
入),投资之大、战线之长、项目之多、力度之强、效果之好均创历史之最。至年底,
共实现投资12.99亿元,完成23条道路的新建、改造与续建工程,新增、改造城市道路
92.6公里, 新增排水管网110公里,新增绿化面积70余万平方米。新立河综合治理工
程全部完工, 秦台干沟治理已完成总工程量的80%。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共交
通设施。 新增公交车48辆, 新辟线路1条,调整延伸线路5条,增加通车里程近20公
里。(2) 加快以环卫、供热、供气等为主体的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进度,提升城市服
务能力。 市垃圾处理厂概算总投资6800万元,一期日处理能力300吨,现正进行设备
安装,即将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市垃圾处理厂建成运行后,服务面积可达整个城市规
划区。城区集中供热面积已达225万平方米,供热单位达80余家,管网总长度近100公
里。市区天然气主管线长度已达58公里,供气量达250万立方米。
各县城市建设快速推进, 对全市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起到了促进作用。邹平县5.6
平方公里的南部新区已基本建设完毕,县城建成区面积达到40平方公里,人口30万,
城市化水平达到52%, 特别是着力加大了环卫工作和绿化建设力度,成为全省第一个
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和省级园林城市获得成功的县城。博兴县通过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
设改造旧城环境,膨胀新区规模,重点安排的新城二路、新城一路南延伸、乐安大街
南延伸、博城二路、博城三路、博城四路西延伸、博城五路东西延伸、工业西路项目
已基本完工。沾化县按照“四季常青, 三季有花, 果满庭院”的总体要求和“乔灌结
合, 错落有致,立体绿化,突出效果”的统一布局,以街道绿化、广场绿化、街头绿地
和庭院绿化为重点, “四头并进”,全面开花,取得了良好效果,城区绿化总面积已
达139公顷,绿化覆盖率达35.03%。无棣县在旧城改造中,创新思路,采取职工集资、
单位垫资方式高标准完成了棣新四路与院前街东段配套工程,成为继中心大街改造后
的又一样板工程。惠民县全方位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00多万元购置了2辆新
型垃圾压缩运输车, 8辆自卸式拖拉机,70辆人力环卫保洁车,在城区新设置垃圾箱
近200组, 新增环卫工人150名,使环卫保洁面积达到95%以上。阳信县广开渠道,进
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围绕基础设施和房地产等项目开展招商工作,目前已到
位资金1400余万,有力地缓解了资金压力,特别是与北京恒鑫房地产有限公司达成了
整体开发京泰新区的协议,为探索新城开发和建设开辟了一条新途径。

【清理拖欠工程款工作】 2005年,在年初清欠工作处于全省落后地位的情况下,经
过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党中央、国务院规定的2005年政府项目拖欠工程款清理100%
和社会项目拖欠工程款清理90%的目标, 成为全省第三个按时完成清欠阶段性任务的
市,为促进建筑市场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评选省市级“花园式单位” “花园式小区”】 2005年,为推动城市绿化工作向纵
深发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评选市级“花园式单位”和“花园式小区”活动。
经过对申报单位严格考核认定,授予滨州学院等32个单位市级“花园式单位”称号,
授予滨州交通花园等16个小区市级“花园式小区”称号。在此基础上,积极推荐市级
“花园式单位”和“花园式小区”参加省级“花园式单位”和“花园式小区”。滨州
市建设局等11个单位被授予省级“花园式单位” 称号,滨州丽景新园等4个小区被授
予省级“花园式小区”称号。

【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调整】 2005年,为使供热企业维持正常生产,促进城区供热事
业健康发展,经有关专家测算审核,按程序进行价格听证后,报请市政府同意,以滨
价格发[2005]31号文对城区集中供热价格进行了调整:热电厂供热力公司蒸汽出厂
价格由60元调整为86.94元;居民用热价格由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调整为18元;
经营、办公及其他用热价格由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调整为20元;财政拨款的学校、
托儿所、幼儿园的拱热价格与居民供热执行同价;供热区域内凡持有“城市居民最低
生活保障证”的居民户,用热价格仍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