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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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省检察院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依法
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平安滨州”,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了积
极贡献。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积极参加“平安滨州”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
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坚持‘五个统筹’,建设系统‘九州’”的部署,进一步强
化了“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涉检信访案件管理机制、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和应急机
制, 全力投入“平安滨州”建设。(1)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创造平安和谐
的发展环境。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职责,与公安、法院等部门
密切配合,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
疑人1885人,提起公诉2663人,同比上升14.2%和16%,其中,批捕爆炸、杀人、抢劫、
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850人, 提起公诉1037人;批捕金融诈骗、制假售假、非
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23人,提起公诉42人。批捕、
起诉案件的准确率均保持了100%。 (2)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89件次,其中,检察长接访93件次,
管辖内的78起案件逐案落实“四定三包”责任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做到全部
息诉罢访。 积极参加市人大组织的“联合接访”6次,受理申诉案件63件,已办结42
件。建立“青少年维权岗”11个,深入村居、学校,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19个,配合
有关部门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 有效遏制和减少了违法犯罪的发生。(3)积极查
办职务犯罪,创造良好的社会管理和服务环境。年内,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查办贪污贿
赂犯罪案件78件、 116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件、29人,其中,有震动、有影响的
大案要案29件, 已提起公诉70件、 113人,判决67件、105人,有罪判决率达100%。
(4) 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创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6件、
87人,已判决52件、57人。监督侦查机关不应立案而立案41件、49人,侦查机关已全
部撤案。 追捕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127人,已判决87人,有11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
徒刑。 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459人依法作出不捕不诉的决定。依法监督有
关部门纠正违法行为43次。提出刑事抗诉4件、7人,已改判1件、3人。提出民事行政
抗诉和提请省检察院抗诉50件,再审检察建议94件,经法院再审已改变原审判决46件。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营造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全市检察机
关站在全局看检察找准定位, 立足检察想全局用心服务, 积极参加“三农工作年”
“民营经济年” 和“平安和谐稳定年”活动,努力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1)致力
于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服务“双基工程”。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办基层乡镇站所、农村
干部职务犯罪案件35件、59人,其中,涉嫌贪污、挪用农村土地补偿款犯罪案件11件、
24人, 追回涉案款100余万元,及时返还农民和上缴国库。深入农村开展法制教育和
接访活动79次,妥善处理涉法问题37个,化解矛盾纠纷28起。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司
法会计鉴定中心的作用, 综合运用监督、预防、打击、保护的手段,对173个行政村
进行司法会计鉴定,协助建立健全农村“两委”班子55个,为62人澄清了事实。(2)
致力于优化投资环境,服务赶超发展。依法批捕“村霸、街霸、路霸、市霸”犯罪嫌
疑人29人、 提起公诉33人。惠民县院依法快捕、快诉一起强行倒客60 00余人次,强
迫交易,非法牟取暴利10余万元特大“路霸”案件;滨城区院依法从快对在开发区抢
劫建材的谢某某犯罪团伙作出批捕决定,有效维护了投资环境。查办国有企业人员利
用改革改制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职工上访的
犯罪案件4件。 阳信县院查办的县供销社主任郑某某挪用公款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
失300万元, 帮助企业恢复了正常经营秩序。深入企业调查研究,落实服务企业章程
和服务企业实施意见。支持起诉国有资产流失案件8件,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围绕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建立民营企业维权中心,走访民营企业96家,帮助避免和挽回经
济损失。 (3)致力于正确适用法律政策和改进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
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采取轻缓的
刑事政策, 依法不捕2 01人,不起诉15人;对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偶然失足、
情节轻微、 认罪态度好的4名关键岗位负责人和业务技术骨干,依法从轻作了妥善处
理;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严肃查办。坚持公正执法,文
明办案,改进执法方式。如在办理涉及企业和投资者案件时,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
帐目和银行帐户,不间断企业的指挥系统和生产经营,切实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品牌,
决不因执法办案影响经济发展,努力维护风正气顺心齐、想干会干干好的发展环境和
创业氛围。

【省检察院国家森检察长到滨调研】 2005年11月14日至15日,省检察院国家森检察
长到滨州市调查研究和视察检察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德汉,市委副
书记、市长安世银,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吴金娃,市委副书记、副市长邓向阳,
市政协主席林则懋等领导陪同调研。国检察长听取了滨州市院赵继明检察长的工作汇
报,视察了滨州市院机关信息化、规范化、基础设施及办案工作区建设,深入处室了
解干警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国家森检察长还先后考察了滨州新区、盟威制造有限
公司、滨魏科技工业园、大高通用航空城及城市建设情况,听取了市委书记、市人大
常委会主任孙德汉就滨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介绍。

【邹平县首创涉检信访信息员制度】 2005年,为畅通农村群众信访渠道,把矛盾解
决在基层,邹平县院探索实行了涉检信访信息员制度,聘请34名农民担任涉检信访信
息员,协助检察机关处理涉检信访案件,为解决基层信访问题提供了新模式。截至年
底,信访信息员已帮助检察机关息访息诉17起。省检察院国家森检察长对邹平县院涉
检信访信息员制度作出重要批示,省检察院已在全省推广。
(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