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省检察院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依法
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平安滨州”,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了积
极贡献。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积极参加“平安滨州”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
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坚持‘五个统筹’,建设系统‘九州’”的部署,进一步强
化了“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涉检信访案件管理机制、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和应急机
制, 全力投入“平安滨州”建设。(1)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创造平安和谐
的发展环境。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职责,与公安、法院等部门
密切配合,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
疑人1885人,提起公诉2663人,同比上升14.2%和16%,其中,批捕爆炸、杀人、抢劫、
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850人, 提起公诉1037人;批捕金融诈骗、制假售假、非
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23人,提起公诉42人。批捕、
起诉案件的准确率均保持了100%。 (2)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89件次,其中,检察长接访93件次,
管辖内的78起案件逐案落实“四定三包”责任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做到全部
息诉罢访。 积极参加市人大组织的“联合接访”6次,受理申诉案件63件,已办结42
件。建立“青少年维权岗”11个,深入村居、学校,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19个,配合
有关部门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 有效遏制和减少了违法犯罪的发生。(3)积极查
办职务犯罪,创造良好的社会管理和服务环境。年内,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查办贪污贿
赂犯罪案件78件、 116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件、29人,其中,有震动、有影响的
大案要案29件, 已提起公诉70件、 113人,判决67件、105人,有罪判决率达100%。
(4) 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创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6件、
87人,已判决52件、57人。监督侦查机关不应立案而立案41件、49人,侦查机关已全
部撤案。 追捕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127人,已判决87人,有11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
徒刑。 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459人依法作出不捕不诉的决定。依法监督有
关部门纠正违法行为43次。提出刑事抗诉4件、7人,已改判1件、3人。提出民事行政
抗诉和提请省检察院抗诉50件,再审检察建议94件,经法院再审已改变原审判决46件。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营造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全市检察机
关站在全局看检察找准定位, 立足检察想全局用心服务, 积极参加“三农工作年”
“民营经济年” 和“平安和谐稳定年”活动,努力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1)致力
于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服务“双基工程”。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办基层乡镇站所、农村
干部职务犯罪案件35件、59人,其中,涉嫌贪污、挪用农村土地补偿款犯罪案件11件、
24人, 追回涉案款100余万元,及时返还农民和上缴国库。深入农村开展法制教育和
接访活动79次,妥善处理涉法问题37个,化解矛盾纠纷28起。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司
法会计鉴定中心的作用, 综合运用监督、预防、打击、保护的手段,对173个行政村
进行司法会计鉴定,协助建立健全农村“两委”班子55个,为62人澄清了事实。(2)
致力于优化投资环境,服务赶超发展。依法批捕“村霸、街霸、路霸、市霸”犯罪嫌
疑人29人、 提起公诉33人。惠民县院依法快捕、快诉一起强行倒客60 00余人次,强
迫交易,非法牟取暴利10余万元特大“路霸”案件;滨城区院依法从快对在开发区抢
劫建材的谢某某犯罪团伙作出批捕决定,有效维护了投资环境。查办国有企业人员利
用改革改制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职工上访的
犯罪案件4件。 阳信县院查办的县供销社主任郑某某挪用公款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
失300万元, 帮助企业恢复了正常经营秩序。深入企业调查研究,落实服务企业章程
和服务企业实施意见。支持起诉国有资产流失案件8件,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围绕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建立民营企业维权中心,走访民营企业96家,帮助避免和挽回经
济损失。 (3)致力于正确适用法律政策和改进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
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采取轻缓的
刑事政策, 依法不捕2 01人,不起诉15人;对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偶然失足、
情节轻微、 认罪态度好的4名关键岗位负责人和业务技术骨干,依法从轻作了妥善处
理;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严肃查办。坚持公正执法,文
明办案,改进执法方式。如在办理涉及企业和投资者案件时,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
帐目和银行帐户,不间断企业的指挥系统和生产经营,切实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品牌,
决不因执法办案影响经济发展,努力维护风正气顺心齐、想干会干干好的发展环境和
创业氛围。
【省检察院国家森检察长到滨调研】 2005年11月14日至15日,省检察院国家森检察
长到滨州市调查研究和视察检察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德汉,市委副
书记、市长安世银,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吴金娃,市委副书记、副市长邓向阳,
市政协主席林则懋等领导陪同调研。国检察长听取了滨州市院赵继明检察长的工作汇
报,视察了滨州市院机关信息化、规范化、基础设施及办案工作区建设,深入处室了
解干警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国家森检察长还先后考察了滨州新区、盟威制造有限
公司、滨魏科技工业园、大高通用航空城及城市建设情况,听取了市委书记、市人大
常委会主任孙德汉就滨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介绍。
【邹平县首创涉检信访信息员制度】 2005年,为畅通农村群众信访渠道,把矛盾解
决在基层,邹平县院探索实行了涉检信访信息员制度,聘请34名农民担任涉检信访信
息员,协助检察机关处理涉检信访案件,为解决基层信访问题提供了新模式。截至年
底,信访信息员已帮助检察机关息访息诉17起。省检察院国家森检察长对邹平县院涉
检信访信息员制度作出重要批示,省检察院已在全省推广。
(温健)
检察
视图
【概况】 2005年,全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
五中全会精神和市委、省检察院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依法
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建设“平安滨州”,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出了积
极贡献。
一、认真履行检察职责,积极参加“平安滨州”建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市
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市委“坚持‘五个统筹’,建设系统‘九州’”的部署,进一步强
化了“严打”经常性工作机制、涉检信访案件管理机制、处置突发事件预案和应急机
制, 全力投入“平安滨州”建设。(1)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创造平安和谐
的发展环境。全市检察机关认真履行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职责,与公安、法院等部门
密切配合,依法快捕快诉,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全年共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
疑人1885人,提起公诉2663人,同比上升14.2%和16%,其中,批捕爆炸、杀人、抢劫、
绑架等严重暴力犯罪嫌疑人850人, 提起公诉1037人;批捕金融诈骗、制假售假、非
法经营、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23人,提起公诉42人。批捕、
起诉案件的准确率均保持了100%。 (2)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积极参与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89件次,其中,检察长接访93件次,
管辖内的78起案件逐案落实“四定三包”责任制,全部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做到全部
息诉罢访。 积极参加市人大组织的“联合接访”6次,受理申诉案件63件,已办结42
件。建立“青少年维权岗”11个,深入村居、学校,建立综合治理联系点19个,配合
有关部门集中整治突出治安问题, 有效遏制和减少了违法犯罪的发生。(3)积极查
办职务犯罪,创造良好的社会管理和服务环境。年内,全市检察机关依法查办贪污贿
赂犯罪案件78件、 116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17件、29人,其中,有震动、有影响的
大案要案29件, 已提起公诉70件、 113人,判决67件、105人,有罪判决率达100%。
(4) 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创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依法监督侦查机关立案66件、
87人,已判决52件、57人。监督侦查机关不应立案而立案41件、49人,侦查机关已全
部撤案。 追捕追诉遗漏犯罪嫌疑人127人,已判决87人,有11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
徒刑。 对不符合法定逮捕、起诉条件的459人依法作出不捕不诉的决定。依法监督有
关部门纠正违法行为43次。提出刑事抗诉4件、7人,已改判1件、3人。提出民事行政
抗诉和提请省检察院抗诉50件,再审检察建议94件,经法院再审已改变原审判决46件。
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营造干事创业、加快发展的良好氛围。全市检察机
关站在全局看检察找准定位, 立足检察想全局用心服务, 积极参加“三农工作年”
“民营经济年” 和“平安和谐稳定年”活动,努力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1)致力
于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服务“双基工程”。全市检察机关共查办基层乡镇站所、农村
干部职务犯罪案件35件、59人,其中,涉嫌贪污、挪用农村土地补偿款犯罪案件11件、
24人, 追回涉案款100余万元,及时返还农民和上缴国库。深入农村开展法制教育和
接访活动79次,妥善处理涉法问题37个,化解矛盾纠纷28起。充分发挥基层检察院司
法会计鉴定中心的作用, 综合运用监督、预防、打击、保护的手段,对173个行政村
进行司法会计鉴定,协助建立健全农村“两委”班子55个,为62人澄清了事实。(2)
致力于优化投资环境,服务赶超发展。依法批捕“村霸、街霸、路霸、市霸”犯罪嫌
疑人29人、 提起公诉33人。惠民县院依法快捕、快诉一起强行倒客60 00余人次,强
迫交易,非法牟取暴利10余万元特大“路霸”案件;滨城区院依法从快对在开发区抢
劫建材的谢某某犯罪团伙作出批捕决定,有效维护了投资环境。查办国有企业人员利
用改革改制之机,贪污、挪用、私分国有资产,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职工上访的
犯罪案件4件。 阳信县院查办的县供销社主任郑某某挪用公款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
失300万元, 帮助企业恢复了正常经营秩序。深入企业调查研究,落实服务企业章程
和服务企业实施意见。支持起诉国有资产流失案件8件,挽回经济损失150万元。围绕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建立民营企业维权中心,走访民营企业96家,帮助避免和挽回经
济损失。 (3)致力于正确适用法律政策和改进执法方式,实现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
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对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采取轻缓的
刑事政策, 依法不捕2 01人,不起诉15人;对为经济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偶然失足、
情节轻微、 认罪态度好的4名关键岗位负责人和业务技术骨干,依法从轻作了妥善处
理;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情节恶劣,危害严重的,严肃查办。坚持公正执法,文
明办案,改进执法方式。如在办理涉及企业和投资者案件时,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
帐目和银行帐户,不间断企业的指挥系统和生产经营,切实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品牌,
决不因执法办案影响经济发展,努力维护风正气顺心齐、想干会干干好的发展环境和
创业氛围。
【省检察院国家森检察长到滨调研】 2005年11月14日至15日,省检察院国家森检察
长到滨州市调查研究和视察检察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德汉,市委副
书记、市长安世银,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吴金娃,市委副书记、副市长邓向阳,
市政协主席林则懋等领导陪同调研。国检察长听取了滨州市院赵继明检察长的工作汇
报,视察了滨州市院机关信息化、规范化、基础设施及办案工作区建设,深入处室了
解干警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国家森检察长还先后考察了滨州新区、盟威制造有限
公司、滨魏科技工业园、大高通用航空城及城市建设情况,听取了市委书记、市人大
常委会主任孙德汉就滨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介绍。
【邹平县首创涉检信访信息员制度】 2005年,为畅通农村群众信访渠道,把矛盾解
决在基层,邹平县院探索实行了涉检信访信息员制度,聘请34名农民担任涉检信访信
息员,协助检察机关处理涉检信访案件,为解决基层信访问题提供了新模式。截至年
底,信访信息员已帮助检察机关息访息诉17起。省检察院国家森检察长对邹平县院涉
检信访信息员制度作出重要批示,省检察院已在全省推广。
(温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