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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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况】 2005年,全市出生人口4.28万人, 出生率为11.57‰,自然增长率为5.49‰,
合法生育率为98.9%,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正常范围以内,完成了各项人口责任目标。
市人口计生委强化自身建设,连续3年获全市“党风廉政效能效率先进单位”称号,被
市委、市政府记集体二等功;获得全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改革项目先进单位、全省
计生行风建设先进单位、2003~2005年全市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等称号。全市人口和
计划生育工作连续10次获得省人口责任目标考核一等奖。
强化人口目标管理责任落实。 3月,市委、市政府召开2004年度人口计生工作奖惩
兑现电视电话会议,市财政拿出20万元专项经费兑现奖励,市委、市政府与各县区党
委、政府和43个市直职责部门签定《2005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王
军民副省长对此高度评价。县、乡、村逐级签定责任书,人口计生系统层层签订责任
状,实行了各级领导干部包县区、蹲点、奖惩挂钩制度。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坚持每
季度通报一次人口计生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市“双基”办公室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县区、
各乡镇人口目标考核排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组织纪检、组织、人事、人口
计生、财政、卫生、民政、药监等部门实施了专项督查。年内,市委、市政府对违法
生育较多的沾化县富国镇进行黄牌警告,撤销其市优质服务先进乡镇称号,责成沾化
县委、县政府对乡镇“五职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并通报全市。有11名党员干部因违反
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2名党员干部因在计划生育工作中失职渎职被
追究责任。
建立稳定可靠的投入保障机制。坚持“全额预算、分级管理、专项列支、逐年提高”
原则,对计生事业费、农村育龄群众和城镇无业育龄群众及流动人口的技术服务经费、
各级计生人员工资报酬、农村和城镇无业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晚婚晚育奖励费、农
村部分计生家庭奖励扶助经费、流动人口计生管理经费、计生公益金等属于财政负担
的部分,全部纳入财政预算。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加大计生薄弱村帮促和村(居)民自治工作力度,开展“三违”
(违法生育、 违法收养、违法鉴定胎儿性别和终止妊娠)治理工作。全市293个省定
薄弱村, 有250个实现了转化,转化率85.32%。强化晚婚晚育工作,各级将晚婚晚育工
作作为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和评先树优的重要条件,落实了现金和物质奖励措施。城市
及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全面实行属地化管理, 落实法定代表人计划生育责任制,全
市有各类企业、流动人口协会148个,会员1.55万名,建会率达61%。
2005年,滨州被评为“全省综合改革项目先进市”。市计划生育药具站被国家人口
计生委授予“全国人口计生系统药具工作先进集体”,邹平县被命名为“全国计划生
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无棣县计生协会被国家计生协确定为“全国先进计生协会”,
市计生指导中心、无棣县计生妇保综合服务中心被国家人口计生委命名为“全国计划
生育科技工作先进集体”, 无棣县被中国幸福工程组委会授予“全国幸福工程救助贫
困母亲行动先进项目县”。

【建立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长效机制】 全市从2005年开始进入长达10年的第四
次人口出生高峰期。市委、市政府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工作,
明确提出了决战2005第一个峰值年,建立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长效机制的思路。
市委常委会、 市政府常务会议先后4次听取人口计生工作汇报。在全省率先召开了平
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新闻发布会,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晚婚晚育工作的意
见》 《关于抓紧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努力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意见》 和
《关于做好几项具体工作努力平抑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紧急通知》 等文件。6月,
市委、 市政府举行滨州综合改革专家咨询会,邀请山东省李翰章、吕荣侃、王秀银3
位人口专家与会指导。 8月,举行了全市领导干部人口和计划生育培训班。按照省下
达的计划指标,对各县区2005年度的人口计划进行了重新调整。逐级建立起人口信息
月报告、 季通报、半年一发布、年终大考核制度。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村民自治作用,
实行“关口前移” 。年内,全市有7988对已婚夫妇推迟到3月以后怀孕,有1.21万对
男女青年推迟结婚,有1.18万名18~22周岁的青年签订了晚婚协议书。

【构建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体系】(1) 强化“三级阵地”建设。建立健全了以市、县
区计生服务站为龙头、 乡镇级计生服务站为骨干、 村居人口学校为主阵地的计生宣
传服务网络。 (2)创建“三个栏目”。在《滨州日报》和市、县区电台、电视台、
政府网站均设立了人口计生专题栏目。 (3)培植“三大亮点”。在农村普遍建立了
婚育新风宣传一条街, 创建了婚育新风促进会, 实施人口学校电化教育和电子书库项
目。各县区为各村配发电子书库2815套, 占全市总村数的52%。深入开展了迎春宣传
月、贯彻省《决定》、奖励扶助制度“7.11”宣传月等活动,组织宣传服务队上街宣
传、宣传车进村串巷、新婚育文化影片播映到村居、举办晚婚晚育知识竞赛等。2005
年,全市有7个单位和5名个人被中宣部、国家人口计生委等10部委表彰为全国婚育新
风进万家活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人口计生队伍建设】 (1)完善“竞选择用”机制。对村级计生专职主任实施了以
“三化五制”(年轻化,知识化,女性化;竞争上岗聘任制、岗位目标责任制、工资统
筹绩效制、期满离岗退休制、教育培训多元制)为核心内容的管理制度改革。全市竞
聘上岗村计生主任5410人(部分大村2人) ,办理离岗退休手续248名,对192名村计
生主任落实了一次性离岗补助。 (2)完善乡镇计生工作人员管理机制。实行乡镇计
生工作人员工资由县级财政统一发放,对乡镇计生办主任落实副科级待遇、实行聘任
制管理。 (3)完善“考核协管”机制。在上级人口计生部门协助下级党委管理人口
计生干部制度的基础上,市委组织部、人口计生委、计生协会又建立了计生协会干部
备案制度。 (4)完善学习培训机制。从2003年开始,采取市、县、乡三级解决经费
的办法,依托省人口学校滨州分校,对村计生主任分2期、用4年的时间进行计生管理
专业函授中专学历教育。首批学员已经毕业,中专以上学历的村计生主任比例达到了
85.2%。 (5) 完善“练兵竞赛”机制。在全市人口计生系统大力开展“三学三比”
(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比依法管理水平;学习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知识,比优质服务
技能;学习先模事迹,比无私奉献精神)竞赛、“下评上”、基层“百佳”评选活动。

【实施人口计生信息网络“村村通” 工程】 2005年,全市在沾化县开展了利用党员
远程教育网络,实施计划生育信息网络“村村通”试点工作,实现了人口计生系统信
息网络全线贯通。试点成功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制定《关于借助农村党员
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全市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网络的实施意见》 ,7月,
市委、市政府在沾化县召开全市人口形势分析暨村级人口计生信息网络建设现场会议,
推广沾化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村村通”工程。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五
个统一”:即统一联网专线,全市统一租用网通公司的ADSL线路;统一制定乡镇与村
级运行管理规范;统一开发村级管理与服务软件;统一选配计算机操作人员;统一组
织人员培训。至年底,51.6%的村实现了人口信息网上交换,按规划,2006年上半年,
全市所有乡镇将实现人口计生信息网络“村村通”。该项工作被省评为全省人口和计
划生育工作创新一等奖,被省委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省人口计生
委联合发文推广。

【推进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2005年,为使“一法三规一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修订)》《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
办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得到更
好地贯彻落实,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问题,全市在县区人民法院设立计划生育案件
合议庭,促进了部门工作法治化。县区成立由公安、民政、人口计生、卫生、药监等
部门参加的联合执法室;县区成立计划生育执法大队, 并逐步完善了执法责任制、错
案追究制、重大恶性案件通报等8项工作制度、8种执法程序、16种执法文书。在全省
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制工作会议上,滨州市的《多措并举建立和完善社会抚养费征收长
效机制》的典型发言,受到与会代表的好评。

【推行计划生育优质服务】 2005年,全市计生报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逐步建立起以
“信息采集—科学决策—组织实施—考核评估”为框架的优质服务工作机制。健全了
“以县站为龙头、乡镇中心站为骨干、乡镇服务站为依托、村服务室为基础、流动服
务车为纽带”的计划生育服务网络,突出抓好宣传咨询、避孕节育、优生优育、生殖
保健和不孕不育症诊治“五项服务”。强化对新婚夫妇、批准生育二胎及围婚期、围
孕期、围产期妇女的教育和咨询服务;开展优生四项常规检测,对遗传病高危家庭和
独生子女病残儿家庭全部建立档案,进行优生监护;普遍开展了妇女儿童健康查体。
注重发挥信息引导决策作用,对采集的11.18万条信息进行及时反馈,采用率达91.9%,
群众满意率达98.9%。全市肉眼可见出生缺陷发生率下降到4.33‰以下,已婚育龄妇女
生殖道常见病、 多发病的发病率下降到24%以下,知情选择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达到
了97%以上。邹平县被国家人口计生委命名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有4个县
区进入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行列, 70%的乡镇达到市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
进乡镇标准。

【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2005年,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人口计
生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对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实行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意见》,
确定建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惠民县作为全省试点县,奖励扶助金
由省、市、县财政负担,其他县区在10个乡镇开展试点工作。奖励扶助标准为每人每
月30元或50元(省规定自2006年起奖励扶助标准由30元提高到50元)。市人口计生委、
市财政局制定《滨州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各级试点单位建立健全了资格确认、资金管理、资金发放和社会监督“四权分离”的
长效机制,利用“直通车”的方式及时、足额地把奖励扶助金发放到到户到人。7月,
举行了滨州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扩大试点会议暨惠民县奖励扶助金
首发仪式。试点工作在24个乡镇进行,为2410个首批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发放了奖
励扶助金。
(吕兴博 魏振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