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类 工业企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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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放前,境内无专门管理工业的机构,手工业者均依附于自发的行业组织。中华
人民共和国建立初,全区所有工业企业均为小型企业,各工厂实行管理委员会领导制
度,吸收职工参加,发动群众提合理化建议,开展劳动竞赛,基本上是采用手工业作
坊式的管理办法,凭企业领导人的经验和以师带徒的办法进行管理。
    1953年,学习苏联的管理经验,实行计划管理,在领导体制上实行“一长制”,
即厂长负责制,主要靠行政手段进行企业管理,通过加强主人翁教育和开展劳动竞赛
、技术比赛等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促进生产计划的实施和完成。
    1956年,在总结学习苏联“一长制”管理经验的基础上,企业中普遍实行了党委
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和党委领导下的职工代表大会制,走自己的管理路子,实行
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和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以及领导干部与技术人员(
专业管理人员)、工人相结合的“两参、一改、三结合”制度,土洋结合,大搞技术
革新和技术革命,推动了生产的发展。1958年“大跃进”时期,企业管理只讲破除迷
信,敢想敢干,不讲科学技术,不尊重经济规律,不讲经济效益,不搞综合平衡,出
现了高指标、瞎指挥、弄虚作假等现象,企业管理机构被冲垮,生产秩序被破坏,产
品只讲数量,不讲质量,粗制滥造,造成了财力和物力的浪费,挫伤了广大职工的积
极性。
    1961年,全区工业企业贯彻中央提出的“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和实
行“国营工业企业七十条”,对工业企业进行大规模整顿,精减机构,精简人员,一
批企业关、停、并、转。1962年,恢复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建立健全生产指挥
系统和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到1963年,经过三年调整和整顿,全区企业生产秩序得到
恢复,并开始由修配型向以生产产品为主的工业化道路转变。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区工业企业以突出政治代替管理,在左倾错误
的影响下,大批“唯生产力论”和“工业七十条”,把正常的企业管理批判为“管、
卡、压”、“洋奴哲学”、“利润挂帅”、“物质刺激”等。在领导体制方面,党组
织瘫痪,生产行政指挥系统的职权被打乱。1967年,各工厂成立了“革命委员会”,
统管党、政、财、文大权,各工厂的业务职能部门和管理部门大部分被撤销或合并,
大部分专业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下放到车间劳动,车间改为连、排编制,按军事
化进行管理,原来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全部被废除,造成了“办事无程序、管理无制
度、生产无计划、消耗无定额、经济无核算、质量无检查、操作无规程”的混乱局面
。
    1976年“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各企业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大搞“比、学、
赶、帮、超”活动,全区工业生产开始上升。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区工业企业贯彻执行“调整、改革、整顿、
提高”的方针,逐步改变了过去计划管理体制下,企业盈利全部上交国家,亏损由财
政补贴,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财政制度,开始由指令性计划管理为主向以指导性
计划为主的市场经济体制转化。国家对企业只下达计划,企业实行自产自销,以销定
产和确定上交利润基数,超额分成的制度,促使企业增产增收。1982年,根据中共中
央、国务院关于对国营工业企业全面整顿、综合治理的决定,对全区企业进行了全面
整顿、综合治理。翌年,全区企业恢复了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和职工代表大会制
,开始推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优化组合,部分企业试行了浮动工资,使职工的切身利
益与企业的经营效益联系在一起,责、权、利相结合,调动了职工的生产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