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正德后) 清时期,莱芜县编为4乡42保,乡辖保。唐王许村属莱芜县西乡王许 保。民国初年,取消乡、保建制,全县划为10个区,区辖乡。唐王许村属莱芜县第九 区(水北区)王许乡(见第252页《水北区全图》)。1939年4月属水北区肃然乡。1941年 5月,莱芜划分为莱北、莱东、莱南三县,区下无乡,直辖到村,唐王许 村属莱北县 水北区。1945年10月,莱芜(北)、莱东、新甫三县合并为莱芜县,全县划为13个区, 将寨 里、水北两区合并为水北区,唐王许属莱芜县水北区。1951年3月,各区由地名 命名改为以序数命名, 区下设乡。唐王许属莱芜县十四 区三义乡。1955年10月,各 区恢复以地名命名, 区辖乡。唐王许属莱芜县水北区三义乡。1956年6月,全县改划 为86个乡, 1个镇,仍由区辖属。唐王许村属水北区太平乡 。1958年3月,撤销区级 建制,全县划为城关镇及27个乡,唐王许属莱芜县水北乡 。1958年8月,以乡为单位 成立人民公社,唐王许村属莱芜县水北人民公社。1958年10月,全县合并为24个公社, 唐王许属莱芜县寨里人民公社。1983年8月,撤销莱芜县设立莱芜市(省辖县级) 。唐 王许属莱芜市寨里人民公社 。1984年4月,撤销人民公社,改划为15个办事处,下辖 乡。唐王许属莱芜市寨里 办事处太平乡。1985年10月,全市改划为1个办事处、15个 镇、 12个乡。唐王许村属莱芜市寨里 镇。1992年11月,县级莱芜市升为地级市,下 辖莱城、钢城两个区。唐王许村属莱芜 市莱城区寨里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