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室字〔2002〕6号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经济开发区工委、管委会,各人民团体, 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军分区: 市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制订的《莱芜市编修新方志工作纲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 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做好各级地方志的编修工作,对于记载历史,总结经验,提供施政借鉴,推动社会发展, 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对此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尽快投入工作,确保 按时圆满完成全市编修新方志工作任务。 (此件发至乡镇、街办) 中共莱芜市委办公室 莱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二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