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莱芜县(市) 委 1949年10月,莱芜县委隶属泰山地委,设秘书处和组织、宣传、民 运等部; 12月,撤销民运部。1950年5月,隶属泰安地委;上半年设立县学(后改称党员 干部训练班)。1951年1月,增设纪律检查委员会;1956年2月,改称监察委员会。1953年 4月,增设统一战线工作部。1954年6月,增设生产合作部;11月,增设财政贸易工作部。 1955年8月,秘书处改称办公室。1956年1月,增设机关总支;2月,设立县委常务委员会, 由6人组成; 4月,增设工交工作部;5月,增设政法、文化教育部和县报编委会,撤销统 一战线工作部。 1957年9月,县委成立书记处,设第一书记1人、书记处书记3人;11月, 恢复统战部。 1958年春,撤销统战部;7月,机关总支改称机关党委;10月,县委改属济 南市委。1959年4月,生产合作部改称农村工作部。1960年3月,增设畜牧部;11月,撤销 县报编委会。1961年4月,增设财贸办公室(属县委、县人委双重领导);5月,县委改属 泰安地委; 9月,增设政策调研室。1962年1月,党员干部训练班改称党校;5月,撤销农 村工作部;6月,撤销政策调研室、政法部、财政贸易工作部、工交工作部;9月,撤销财 贸办公室和机关党委;11月,增设工业办公室(属县委、县人委双重领导),恢复农村工 作部。1963年7月,恢复机关党委;8月,增设档案管理局(属县委、县人委双重领导); 9月, 恢复财贸办公室。1964年6月,增设财贸政治部;12月,撤销工业办公室。1966年4 月,增设工业交通政治部。至此,县委工作部门有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监察委员会、 财贸办公室、财贸政治部、农村工作部、机关党委、党校、档案局、工业交通政治部。 1966年6月,境内“文化大革命”运动逐步展开;8月后,运动逐步升级,“造反派”把矛 头指向中共莱芜县委及其所属各级机构和政府机关。 1967年2月,县委被非法夺权,中共 莱芜地方组织陷于瘫痪、半瘫痪状态。1969年12月,中共莱芜县革委核心领导小组成立, 行使党委职能, 隶属泰安地区革命委员会核心领导小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成员4 人。其工作机构与县革命委员会政治部一套班子,设办公室和组织、宣传、群工、定案、 教育、直属机关工作组及毛泽东思想学习班、清理阶级队伍落实政策办公室。 1971年3月, 中共莱芜县第四次代表大会选举成立中共莱芜县委,同时撤销县革委核心领 导小组, 日常工作仍由县革委政治部承担。1972年7月,恢复党校。1973年11月,恢复机 关党委。1975年12月,撤销县革委政治部,恢复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 1979年7月, 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11月,恢复档案局(与县革委双重领导)。1981年11 月,增设党史资料征集领导小组办公室。1983年5月,增设政法委员会。 1983年8月, 撤销莱芜县,设立莱芜市。1984年2月,中共莱芜市委成立;5月,市直机关 工作部门设置基本完成。市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企业政 治工作部、农村工作部、老干部管理局、机关党委、党校、“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 会办公室; 7月,设立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档案科、信访科、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11月, 设立研究室。1985年10月,档案科改称档案局后列政府序列。1986年2月,信访科 改称信访办公室, 同时设组织员办公室。1987年7月,设打击严重经济犯罪领导小组办公 室;11月,设莱芜市报社;12月,设对台湾工作办公室,“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改称 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1988年3月,企业政治工作部撤销;6月,设政治体制改革办 公室。1990年3月,设老龄委员会办公室。1991年7月,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8月, 设钢城办事处工作委员会(副县级)。1992年,市委有办公室、研究室、保密委员会办公 室、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宣传部、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统战部、对台湾工作 办公室、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农村工作部、老干部局、机关党委、党 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信访办公室、打击严重经济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党校、政治体 制改革办公室、老龄委员会办公室、报社、钢城办事处工作委员会(副县级)22个工作部 门。 中共莱芜市委 1992年12月, 莱芜升格为地级市,中共莱芜市委成立办公室筹备组、组织 部筹备组、 宣传部筹备组、 统战部筹备组、政法委员会筹备组、市直机关党委筹备组。 1993年1月, 市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市直机关党委、党 校、莱芜市报社、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及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县级)、档 案馆(副县级);4月,设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政法委员会合署办公。 1993年5月, 中共莱芜市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员会(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市直机关党委、党校、报社、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 会及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副县级)、档案馆(副县级);11月,设立信访办公室 (副县级) 。1995年9月,台湾工作办公室升格为一级机构,挂市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牌 子。 1996年4月,台湾工作办公室与统战部合署,信访办公室更名为信访局(副县级), 设立政策研究室、老干部局(副县级),市直机关党委更名为中共莱芜市委直属机关工作 委员会,档案馆(局)升格为正县级,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及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办 公室分设为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副县级)、地方史志办公室(副县级、列政府序列)。 1997年5月, 党史资料征集研究委员会更名为党史研究室, 升格为正县级; 设立讲师团 (副县级)。1998年1月,党校改建为大专体制;3月,设立农村工作委员会;10月,设立 目标管理和干部实绩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副县级) 。1999年3月,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 公室由科级升格为正县级。2001年4月,撤销农村工作委员会。2002年2月,市委党校经济 学教研室、 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哲学教研室升格为副县级;4月,机要局、保密委员会 办公室升格为副县级。 2004年9月,统战部与台湾工作办公室分设;11月,设立信访问题 驻京办事处(副县级)。 至2005年,中共莱芜市委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台湾工作办公室、政法委 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其合署)、政策研究室、市直机关工作委员会; 设档案馆(局) 、党史研究室、党校、报社4个直属事业单位。办公室设机要局、保密委 员会办公室、 信访局、信访问题驻京办事处4个副县级单位;组织部设目标管理和干部实 绩考核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党员电化教育中心)、老干 部局、 老年大学(老干部党校、老干部活动中心)4个副县级单位;宣传部设精神文明建 设委员会办公室1个正县级单位,讲师团1个副县级单位;政策研究室设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1个副县级单位; 党校设总务处、教务处、业教处、学员管理处、经济学教研室、 科学社会主义教研室、党建文史教研室7个副县级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