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来,资本家只顾剥削,对工人的劳动保护漠不关心,伤亡事故不断发生。建国 后, 中共各级组织和人民政府十分重视工人的劳动保护。 1956年5月, 国务院发布 《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和《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 程》。1963年国务院在《关于加强企业生产安全工作的规定》中要求,建立安全生产 责任制,认真编制安全措施计划,坚持安全生产教育,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严肃认真 地调查处理伤亡事故。 1982年2月,国务院颁布《矿山安全条例》、《锅炉压力容器 安全检查暂行条例》。境内厂矿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规定,不断完善劳动保护 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方针,促进安全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