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 法规;对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 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和评估;进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建立健全计划生育“依 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稳定低生育水平, 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改善出生人口结构。 工作成果 2002年, 全市共出生29338人,占年度生育计划的82.2%, 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分别控制在10.58‰、4.49‰,计划生育率达到99.7 2%,出生婴儿性别比为10694,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下达的各项指标。《人口与计 划生育法》、《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得到贯彻实施,全年未出现一起计 划生育恶性案件和到省进京上访案件。全市90%的村达到村民自治的要求。各级计生服务 机构共为已婚育龄妇女免费提供生殖健康查体30多万人次,诊治各类妇科疾病1.7万例, 提供技术咨询及外诊服务5.3万人次,诊治不孕症1360例,群众对计划生育的满意程 度达95%以上。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由乡镇政府用现金及时足额发放,实行计划生育 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技术服务项目,市委书记夏耕代表市委、市政府在2002 年度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作了《加大政策推动力度,促进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深 入健康发展》的典型发言。省科技厅、计生委在日照市召开了优生示范工程现场会;日照市 《实施优生示范工程提高出生人口素质》项目,荣获“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奖”;计划生 育综合改革、优质服务等工作受到省委、省政府通报表彰。市计生委被国家人事部、计生委 授予“全国计划生育系统先进集体”,第一次参加市直单位民主评议行风活动中被评为第一 名;莒县计划生育局、五莲县洪凝镇计生办被省人事厅、省计生委授予“全省计划生育系统 先进集体”称号。日照市连续6年获省人口目标责任考核一等奖,一区两县被省委、省政府 授予“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称号。 重点工作 一是严格依法行政。 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对区县、乡镇 财务进行调帐审核,杜绝各种滥收费和滥罚款;认真查处群众来信来访问题;对基层工作进 行常年督查;对违法生育当事人和责任人严肃处理。二是加强服务阵地和队伍建设。全市投 资1135万元,对县乡村三级计生服务阵地进行了新建、扩建和改造;按照“年轻化、知 识化、女性化”标准,对2990个村的计生主任和服务员进行了公开考聘。三是推进计划 生育优质服务。实施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和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开 展“双进”、“双建”和争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区县、乡镇”活动。 (匡立轩 陈海 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