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馆初期,为了正确确定档案材料的保管价值,剔除过期失去保管价值的档案资 料, 提高档案质量,荣成县档案馆先后进行了3次较大规模的档案鉴定销毁工作。第 一次是1960年,主要对各区委、区公所的2856卷文书档案进行了鉴定,共剔出、销毁 无保存价值的档案1937卷。第二次是1964年,对馆藏档案又进行了一次鉴定销毁。第 三次是1973-1975年, 主要对1966年前未鉴定的档案和1967年后积存的文件进行了鉴 定, 后两次鉴定共剔出无保存价值的档案2256卷、零散文件45777件。对个别质量差 的案卷,曾先后3次组织人员重新整理,使之案卷质量符合要求,档案交接手续齐全。 本照划分全宗的条件和有利于管理的原则,档案馆对全宗的划分大致分为两种情况: 1983年前,共划分42个全宗,其中纪检委、党校划分为县委全宗,政府各委办局划归 政府全宗, 各人民公社为一个全宗。1984年后,对全宗作了重新调整,共划分为122 个全宗, 其中包括18个联合全宗、2个全宗汇集。全宗内案卷的排列是按照年代、案 卷内容所反映的问题的重要程度进行排列的。县委、县政府两大全宗是按年代结合组 织机构和永久、长期分开进行排列。撤销单位的档案是按组织机构结合年代进行排列; 石岛县群团和各区委两个全宗汇集内部仍不同立档单位排列;手工业管理局、商业局 与服务局等18个联合全宗,作为一个全宗进行排列。馆藏全宗的排列顺序是革命历史 档案--现行机关档案--撤销单位档案--各乡镇(公社) 档案。1977-1995年档案馆共复 制褪变档案3006件, 3064页,共计190多万字,有效地延长了档案资料的使用寿命。 1992年7月23日, 国家档案局局长冯子直来档案馆检查指导工作,对荣成市档案馆的 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为市档案馆题词:“为发展荣成经济服务,在服务中发展档 案事业。 ”1994年8月,国家档案局局长、中央档案馆馆长王明哲来馆视察工作并题 词:“先进,再先进。”对档案馆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988年,荣成市档案馆 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1990年,被评为“省三级先进档案馆”;1991年,晋升为 “省二级先进档案馆”,同时被评为“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1994年晋升为“省 一级先进档案馆”;1995年,被评为“全省档案工作先进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