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分配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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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价灶煎时代,制盐业为国家专营,国家根据灶户的产出品数量付给工价银,维
持灶民生活。
    按劳分成1952-1955年互助组和初级社时期,保留私有制成份,根据“滩为私有、
工具作价、评股入社”的原则,按滩四劳六分成。工具搭在滩田内入股,以后添置的
工具从公积金中支付。1956年,涨、大泊子、姜家3处盐农结合的初级社成立了3处
盐业高级合作社,实行盐农分离,专业从事制盐,分配制度也改为按劳分配。
    按劳分配高级盐业生产合作社时期,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实行“各尽所能,按
劳分配”的原则,取消盐滩分红,改为按劳分配。但这种分配是在扣除生产费用、公
共积累的前提下进行。人民公社时期曾一度采取平均分配的办法,但随着体制下放,
很快得到纠正。联营队的分配,原则参照盐业社的规定办理,而公共积累部分不分配
到各有关农业队,由联营队掌握,用于扩大再生产。

                 1956年三处盐业社收益分配决算表
                                                单位:元
┌────────────┬────┬────┬────┐
│盐场名称                │涨    │大泊子  │姜家    │
├─────┬──────┼────┼────┼────┤
│全年总收入│小计        │28183.73│31381.52│15599.23│
│          ├──────┼────┼────┼────┤
│          │盐业收入    │26500.62│24404.25│15224.49│
│          ├──────┼────┼────┼────┤
│          │副业收入    │1633.11 │6977.27 │374.74  │
├─────┼───┬──┼────┼────┼────┤
│全年总支出│生产费│数量│2254.7  │1569.08 │        │
│          │      ├──┼────┼────┼────┤
│          │      │%   │8       │5       │        │
│          ├───┼──┼────┼────┼────┤
│          │公积金│数量│1171.79 │3138.15 │        │
│          │      ├──┼────┼────┼────┤
│          │      │%   │4       │10      │        │
│          ├───┼──┼────┼────┼────┤
│          │公益金│数量│648.22  │627.63  │        │
│          │      ├──┼────┼────┼────┤
│          │      │%   │2       │2       │        │
│          ├───┼──┼────┼────┼────┤
│          │奖励金│数量│624.3   │313.82  │        │
│          │      ├──┼────┼────┼────┤
│          │      │%   │2       │1       │        │
│          ├───┼──┼────┼────┼────┤
│          │分配  │数量│23466.7 │25732.84│        │
│          │      ├──┼────┼────┼────┤
│          │      │%   │84      │82      │        │
├─────┴───┴──┼────┼────┼────┤
│劳均分配                │244.4   │306     │        │
├────────────┼────┼────┼────┤
│人均分配                │41      │56      │        │
└────────────┴────┴────┴────┘

    联产计酬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因而采取新的分配方
法:县办、镇办企业采取联产计酬方法下的工资制加奖金制;村办企业则采取村委提
留后的联产计酬方式,村委提留40%,余下的60%由盐民再分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
展,在分配上又出现了两种形式:一是平时发基本工资,保证生活费,年终决算时,
根据定额完成情况,决定分配的多少;二是平时发70%基本工资和各种补贴,剩余30
%与效益工资挂钩,即年终决算时根据完成指标情况决定分配的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