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非生产性基建投资 区内1950~1953年,在进行生产性基本建设的同时, 注重非生产性基本建设。1954~1977年,重点投资生产性建设。1978年中共十一届 三中全会后,增加向非生产性建设投资,建成了一批文化、教育、科研、医疗项目 和城市公用设施。 1978~1984年,全民基建非生产性建设投资35599万元,为1949 ~1977年总投资的68.75%, 6年间年均增长速度为7.44%。 其中住宅投资累计 17733万元,年均增长速度15.56%,人民生活基本设施得到较快的改善。 主要年份全民基本建设投资结构表 ┌──┬──────┬────────────────────────┐ │年份│基建投资总额│其中 │ │ │(万元) ├─────┬─────┬──────┬─────┤ │ │ │生产性投资│占基建投资│非生产性投资│占基建投资│ │ │ │(万元) │(%) │(万元) │(%) │ ├──┼──────┼─────┼─────┼──────┼─────┤ │1949│7 │6 │85.71 │1 │14.29 │ ├──┼──────┼─────┼─────┼──────┼─────┤ │1952│264 │156 │59.10 │108 │40.90 │ ├──┼──────┼─────┼─────┼──────┼─────┤ │1957│2990 │2817 │94.21 │173 │5.79 │ ├──┼──────┼─────┼─────┼──────┼─────┤ │1962│4374 │4187 │95.72 │187 │4.28 │ ├──┼──────┼─────┼─────┼──────┼─────┤ │1965│2991 │2678 │89.54 │313 │10.46 │ ├──┼──────┼─────┼─────┼──────┼─────┤ │1970│10926 │10200 │93.36 │726 │6.64 │ ├──┼──────┼─────┼─────┼──────┼─────┤ │1975│15376 │13685 │89.00 │1693 │11.00 │ ├──┼──────┼─────┼─────┼──────┼─────┤ │1978│17656 │13420 │76.01 │4236 │23.99 │ ├──┼──────┼─────┼─────┼──────┼─────┤ │1979│15667 │11991 │76.54 │3671 │23.46 │ ├──┼──────┼─────┼─────┼──────┼─────┤ │1980│14886 │10026 │67.35 │4860 │32.65 │ ├──┼──────┼─────┼─────┼──────┼─────┤ │1981│7876 │4170 │52.95 │3706 │47.05 │ ├──┼──────┼─────┼─────┼──────┼─────┤ │1982│13246 │6729 │50.80 │6517 │49.20 │ ├──┼──────┼─────┼─────┼──────┼─────┤ │1983│12182 │5700 │46.79 │6481 │53.21 │ ├──┼──────┼─────┼─────┼──────┼─────┤ │1984│15021 │8893 │59.20 │6128 │40.80 │ └──┴──────┴─────┴─────┴──────┴─────┘ 农业、轻重工业基建投资 建国后,“经济恢复”时期,政府把基建投资重点 放在重工业和农业上,农、轻、重投资比例为1∶0.24∶2.34。“一五”时期,轻 工业投资稍有增加,农、轻、重投资比例为1:0.32:41.25。“二五”时期,农、轻、 重比例为1∶0.16∶11.67。“经济调整”时期,各项基本建设压缩,农、轻、重投 资比例为1∶0.03∶7.71。“三五”时期,区内新建一批轻工企业,轻工业投资比 例逐步上升,农、轻、重投资比例为1∶0.44∶9.43。“四五”时期,莱芜钢铁厂、 电厂和一批机械企业相继投建,农、轻、重比例为1∶0.72∶21.36。“五五”时期, 基建投资向轻工业消费品倾斜,农、轻、重投资比例为1∶1.02∶12.31。1981~ 1984年,在保持农业和轻工业比例平衡的基础上,重点对重工业进行改造扩建,农、 轻、重投资比例为1:0.97:28.97。1984年,全民基建投资完成14928万元,其中农 业51万元,占0.34%;轻工业55万元,占0.37%;重工业10155万元,占68.02%。 农、轻、重基建投资占全民基建投资的68.74%。 部门基建投资“经济恢复”时期,基建投资重点为文教卫生,占总投资的33%。 1953年后,重点在工业部门,其中又以煤炭、冶金、机械、工业为重点,其次是农、 林、水、运输、邮电、商业、粮食、文教卫生部门。 “一五”时期,区内开始全面经济建设,投资重点放在煤矿建设上,占总投资 的53%,其次是地质资源勘探和商业、粮食、文教卫生部门,共占投资的24%。“ 二五”时期,在以煤矿建设为重点的同时,投资比重向冶金、农、林、水及运输邮 电部门倾斜,占总投资27%。“经济调整”时期,压缩基建投资,冶金压缩95%, 煤炭压缩63.60%,农林水压缩55%,运输、邮电压缩87%。“三五”、“四五” 时期,基建投资重点在冶金,占30%。“五五”时期,基建投资重点在煤炭,占总 投资31%。1978年后,城建和住宅建设投资所占比重逐年上升。1981~1984年,基 建投资重点为煤炭、商业粮食物资、文教卫生科研部门及公用住宅建设,4项基本 建设投资占总投资52.77%。1984年,全民基建投资14928万元。其中工业10261万 元,占68.74%;建筑业及地质勘探258万元,占1.73%;农林水利气象747万元, 占5%;金融保险78万元,占0.52%;科学研究29万元,占0.19%;文教卫生和社 会福利2286万元,占15.31%;城市公用事业683万元,占4.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