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业 【概况】 济宁市林业局是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市政府 职能部门,负责拟定全市林业改革发展中长期规划并组 织实施。下设一正县级事业单位济宁南四湖自然保护区 管理局,一副县级行政机构济宁市森林公安局(济宁市 公安局森林警察支队);内设办公室(挂人事科牌子) 、造林绿化科、资源和林政科(挂行政许可科牌子)、 审计与规划财务科、科技与产业发展科5个职能科室, 下属林业站、林业场圃种苗站、野生动植物保护站、经 济林管理站、林果良种繁育中心(林科所)等5个事业 站所。 【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 编制2014年度创建全国绿 化模范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完成571个创模重点项目。 出台《加强林地湿地征占管理的意见》、《加快绿色通 道建设管理的意见》,实施市、县、镇、村“四级联创 ”,全市10个县市区启动国家、省级绿化创建活动,创 建国家、省、市示范和先进单位474个,其中嘉祥、梁 山成功创建省级绿化模范县,邹城城前镇等4个镇街成 功创建省级绿化模范镇,市级绿化示范镇街25个、村 343个、单位100个。全市新建党政领导绿化点和植树基 地309处,参加义务植树人数320余万人次、植树1520余 万株。全市新完成合格造林26.76万亩,为年度任务的 133.8%,完成湿地保护修复26.56万亩,为年度任务的 132.8%。 【林业保护】 落实国家、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 森林、湿地、物种生态保护红线要求,实行党政领导保 护发展森林资源任期目标责任制,启动了森林、湿地、 物种三条生态红线划定工作,实行严格的林地湿地征占 审批和林木限额采伐、凭证采伐以及林地湿地征占用生 态补偿制度,林地湿地征占审批率、林木凭证采伐运输 率达到100%。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投入资金3130余 万元,实施飞机防治270万亩,全市未出现大的疫情。 开展专项行动,查处各类涉林案件612起,案件查处率 达到98%,办案合格率达到100%。开展森林防火能力建 设达标和示范区创建,争取3400万元国家尼山重点防火 项目、孔孟历史文化名城防火项目立项,投资71万元完 成护林员森林防火移动通讯终端配置,曲阜被评为省森 林防火能力建设示范县、微山被评为省森林防火能力建 设达标县,全市没有发生大的森林火灾。 【产业培育】 出台济宁林业版全面深化改革意见,深 化林权配套改革,制定出台《济宁市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林权流转服务中心12个;多家商 业银行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已发放林权抵押贷款 2.7亿元;启动森林保险业务,6个县市区开展森林保险 业务,完成公益林保险55.77万亩。召开全市林业产业 现场会议、全市林业产业发展现场推进会议,建设现代 林业产业示范区5处,全市林业产业产值达到492亿元, 特色林果基地、用材林基地、苗木花卉、杞柳种植、中 药材基地等种植基地建设和林下经济发展加快,全市新 发展经济林12.1万亩,经济林规模突破120.17万亩;新 增苗木花卉10.8万亩,新育14.2万亩,苗木花卉种植面 积发展到49.4万亩;新增林下经济41万亩,面积发展到 78万亩。发展人造板加工、家具制造、林浆造纸、杞柳 编织、果品储藏加工等产业集群,新晋升省级林业产业 化龙头企业18家、专业合作示范社17家,新评选市级林 业产业化龙头企业39家、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31 家,市级以上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达到130家,其中 省级33家,林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3000余家,其中国家 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家、省级60家、市级150余家。 发展生态旅游业,建成各类林产品流通市场40余处,新 申报国家级湿地公园3个、新建市级湿地公园4个,新建 国家级森林公园1个,市级以上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 自然保护区达到44处,数量居全省首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