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境内人口迁移和流动时有发生,原因主要有:一、调动工作;二、参军; 三、升学;四、婚嫁;五、移民;六、家属“农转非”;七,由国外和港、澳、 台迁入或迁出者;八、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九、谋生或探亲者;十、其他。据 1990年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全市各县(市、区)人口迁移150467人。其中因工作 调动21221人,分配录用14842人,务工经商16535人,学习培训16004人,投亲靠 友18448人,退休退职3352人,随迁家属23146人,婚姻迁入20590人,其他16329 人。总迁移人口中,由本省其他县市迁入的93491人,由外省迁入的56898人,其 他78人。 据迁移登记(有些年份为推算数) 表明,建国后,1953-1957年,人口相对稳 定,累计迁移增加4万人,平均每年增加0.8万人,净迁入率为0.7‰。 1958-1962年, 由于天灾和工作上失误,工农业生产水平下降,人民生活困 难,人口大量外流。1959年和1960年,人口连续大减,平均每年迁移减少21.9万 人, 净迁出率为43.86‰。5年累计迁移减少13.4万人,平均每年减少2.7万人, 净迁出率为4.89‰。 1963-1965年, 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人口外流逐渐减少,平均净迁出 率为3.7‰。 1966-1975年, 人口生产陷入无政府状态,人口大量外流,迁出大于迁入, 第三个和第四个五年计划期间年均净迁出率分别为2.2‰和2.6‰。 1976-1980年,迁出大于迁入,年均净迁出率为5.2‰。人口增长总量下降, 年平均增长速度为3‰。 1981-1985年, 迁入大于迁出,5年累计迁移增加2万人,年净迁入率为0.53 ‰。 1986-1990年, 迁入大于迁出, 五年累计迁移增加1.5万人,年净迁入率为 0.44‰。 1953-1990年37年间,机械变动增长(即迁移增长) 累计表现为负值,净迁出 人口(迁出大于迁入之差)为50.32万人,平均每年1.36万人,年平均净迁出率为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