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 对地方行政区划进行过多次调整。 全国地方政区基本稳定于省、地(市)、县3级。现潍坊市域1949年到1988年, 地 专级行政建置主要为昌潍专区、 昌潍地区、 潍坊地区、 潍坊市, 以下领县。 1949 年到1958年1月前,县下设区乡;1958年1月至3月,撤区并乡。1958年9月, 成立人民公社,实行政社合一。1983年,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改革行政 机构,实行市管县的新体制。县下撤公社设乡镇。建国后本市行政建置记述如下。 1950年,潍坊市撤销;1951年又重建潍坊市,为县级市,属昌潍专署。 1949年6月,鲁中南三专署所辖之淮安、丘南、临朐3县划归昌潍专区。昌潍 专区时辖:昌乐、潍县、安丘、丘南、淮安、寿南、益临、益都、临朐9县。 1950年5月25日昌潍专区驻地由益都迁至潍坊, 原胶东区西海专署所辖之昌 邑、昌南、潍北3县,及渤海区清河专署所辖之寿光、益寿2县划归昌潍专区。昌 潍专区时辖:潍坊市(县级),昌乐、潍县、潍北、昌邑、昌南、安丘、丘南、淮 安( 后改名潍安)、寿光、寿南、益临、益都、益寿、临朐14县。 1952年7月,撤销益临、益寿、潍安3县。1953年7月24 日原淄博专区所辖之 临淄县划归昌潍专区。 同时撤销潍北、丘南、寿南3县。昌潍专区时辖:潍坊市 (县级),昌乐、潍县、昌邑、昌南、安丘、寿光、益都、临朐、临淄9县, 及羊 角沟直属区。 1955年3月,博山县由淄博市划入昌潍专区。 同年撤销羊角沟直属区并入寿 光县,昌潍专区时辖:潍坊市(县级),昌邑、潍县、昌南、寿光、昌乐、益都、 临朐、安丘、临淄、博山10县。 1956年, 胶州专区撤销。其所辖之胶县、胶南、藏马、五莲、诸城、高密6 县及莱阳专区的平度县一并划入昌潍专区。同年,藏马县撤销,昌南并入昌邑县。 昌潍专区时辖:潍坊市(县级)和潍县、益都、昌邑、寿光、昌乐、临淄、临朐、 安丘、诸城、高密、五莲、博山、胶南、平度、胶县15县。 1958年10月,潍县并入潍坊市(县级),博山划归淄博专区,临淄并入益都县, 胶南、胶县划入青岛市。昌潍专区时辖:潍坊市(县级),益都、昌邑、高密、安 丘、诸城、五莲、寿光、昌乐、临朐、平度10县。 1961年,胶南、胶县复归昌潍专区。临淄、潍县恢复原建制,仍属昌潍专区。 1967年3月13日,昌潍专区改为昌潍地区。辖潍坊市(县级) 和益都、昌邑、 高密、诸城、昌乐、临朐、寿光、安丘、潍县、五莲、平度、胶县、胶南、临淄 14县。 1969年12月,临淄县划归淄博市。1977年增设黄岛区,属昌潍地区。1978年 胶南、胶县及黄岛区划归青岛市。昌潍地区时辖:潍坊市(县级)和益都、昌乐、 安丘、临朐、潍县、寿光、昌邑、高密、诸城、五莲、平度11县。 1981年7月,昌潍地区改名潍坊地区,所辖县(市)不变。 1983年10月,撤销潍坊地区建制,改建省辖(地专级)市,沿用原潍坊名称, 实行市管县体制。同时,平度县划归青岛市,原潍坊市(县级)和潍县析置为潍城、 寒亭、坊子3个区。潍坊市时辖:潍城、寒亭、坊子3区,益都、寿光、昌乐、临 朐、昌邑、高密、安丘、诸城、五莲9县。 1986年3月1日,撤销益都县,设立青州市(县级),归潍坊市代管。 1987年7月,撤销诸城县,设立诸城市(县级),归潍坊市代管。 1988年潍坊市辖:潍城、寒亭、坊子3区,青州、诸城2市,寿光、临朐、昌 乐、安丘、昌邑、高密、五莲7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