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东营市公路段的通知 (东政发[1983]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北、黄河农场,市府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山东省公路管理局同意,市府研究决定,建立东 营市公路段(县级单位),行政归市交通局领导,特此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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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东营市公路段的通知 (东政发[1983]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广北、黄河农场,市府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山东省公路管理局同意,市府研究决定,建立东 营市公路段(县级单位),行政归市交通局领导,特此通知。 东营市人民政府 一九八三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