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考核 1998年,为促进规范化管理的深入开展,市国税局以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为总 抓手,强化考核,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年初,市国税局印发《东营市国税系统目标 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东国税发[1998]3号),对考核原则、考核办法、考核分数、 目标和计分标准、 奖惩方法、组织领导、考核体系等作出明确规定。管理考核前2名 为优胜单位, 并对获第1名的单位人均奖励500元,班子奖励8000元;获第2名的单位 人均奖励300元,班子奖励6000元。1998~2000年,系统考核对象是区县国税局和油田 分局。2001年,油田分局按市国税局机关科室考核。2002年,油田分局、开发区分局 主体考核部分随局机关考核, 随系统考核的业务部分占50%。针对每年国税工作的侧 重点不同,系统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随之有一定变动,但主要内容包括税收收入、 税收执法、税收征收管理、计算机应用、队伍建设、税收日常管理等部分,考核实行 千分制, 达标分是700分。系统目标管理考核有效地发挥了激励促进作用,充分调动 了各级国税部门和广大国税干部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东营市国税系统历年考核情况表 单位:分 ┌───┬──────┬──────┬──────┬──────┬──────┐ │名次 │ 1998年 │ 1999年 │ 2000年 │ 2001年 │ 2002年 │ ├───┼──────┼──────┼──────┼──────┼──────┤ │1 │广饶县局 │垦利县局 │广饶县局 │垦利县局 │广饶县局 │ │ │(1067.8) │(1119.67) │(1088.26) │(1126) │(1084.2) │ ├───┼──────┼──────┼──────┼──────┼──────┤ │2 │垦利县局 │广饶县局 │利津县局 │广饶县局 │利津县局 │ │ │(1063.6) │(1119.51) │(1072.9) │(1089.67) │(1081.1) │ ├───┼──────┼──────┼──────┼──────┼──────┤ │3 │利津县局 │利津县局 │垦利县局 │利津县局 │垦利县局 │ │ │(1046.3) │(1042.04) │(1066.12) │(1079.17) │(1079.2) │ ├───┼──────┼──────┼──────┼──────┼──────┤ │4 │河口区局 │河口区局 │市区局 │市区局 │河口区局 │ │ │(1002.05) │(1028.10) │(1029.4) │(1062.99) │(1077.2) │ ├───┼──────┼──────┼──────┼──────┼──────┤ │5 │油田分局 │油田分局 │河口区局 │河口区局 │市区局 │ │ │(991.72) │(974.49) │(1026.01) │(1062.88) │(1059) │ ├───┼──────┼──────┼──────┼──────┼──────┤ │6 │市区局 │市区局 │油田分局 │ │ │ │ │(978.7) │(953.66) │(1014.58)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