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管理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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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管理考核

    1998年,为促进规范化管理的深入开展,市国税局以系统目标管理考核工作为总
抓手,强化考核,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年初,市国税局印发《东营市国税系统目标
管理考核办法(试行)》(东国税发[1998]3号),对考核原则、考核办法、考核分数、
目标和计分标准、 奖惩方法、组织领导、考核体系等作出明确规定。管理考核前2名
为优胜单位, 并对获第1名的单位人均奖励500元,班子奖励8000元;获第2名的单位
人均奖励300元,班子奖励6000元。1998~2000年,系统考核对象是区县国税局和油田
分局。2001年,油田分局按市国税局机关科室考核。2002年,油田分局、开发区分局
主体考核部分随局机关考核, 随系统考核的业务部分占50%。针对每年国税工作的侧
重点不同,系统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随之有一定变动,但主要内容包括税收收入、
税收执法、税收征收管理、计算机应用、队伍建设、税收日常管理等部分,考核实行
千分制, 达标分是700分。系统目标管理考核有效地发挥了激励促进作用,充分调动
了各级国税部门和广大国税干部的积极性,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东营市国税系统历年考核情况表
                                                                 单位:分
┌───┬──────┬──────┬──────┬──────┬──────┐
│名次  │   1998年   │   1999年   │   2000年   │   2001年   │   2002年   │
├───┼──────┼──────┼──────┼──────┼──────┤
│1     │广饶县局    │垦利县局    │广饶县局    │垦利县局    │广饶县局    │
│      │(1067.8)    │(1119.67)   │(1088.26)   │(1126)      │(1084.2)    │
├───┼──────┼──────┼──────┼──────┼──────┤
│2     │垦利县局    │广饶县局    │利津县局    │广饶县局    │利津县局    │
│      │(1063.6)    │(1119.51)   │(1072.9)    │(1089.67)   │(1081.1)    │
├───┼──────┼──────┼──────┼──────┼──────┤
│3     │利津县局    │利津县局    │垦利县局    │利津县局    │垦利县局    │
│      │(1046.3)    │(1042.04)   │(1066.12)   │(1079.17)   │(1079.2)    │
├───┼──────┼──────┼──────┼──────┼──────┤
│4     │河口区局    │河口区局    │市区局      │市区局      │河口区局    │
│      │(1002.05)   │(1028.10)   │(1029.4)    │(1062.99)   │(1077.2)    │
├───┼──────┼──────┼──────┼──────┼──────┤
│5     │油田分局    │油田分局    │河口区局    │河口区局    │市区局      │
│      │(991.72)    │(974.49)    │(1026.01)   │(1062.88)   │(1059)      │
├───┼──────┼──────┼──────┼──────┼──────┤
│6     │市区局      │市区局      │油田分局    │            │            │
│      │(978.7)     │(953.66)    │(1014.58)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