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改革 1995年8月, 市国税局按照《山东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意见》的要求, 成立全市国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领导小组和征管改革办公室,负责全市征管改革的组 织和协调工作。1995年12月,制定《东营市国税系统城区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 并结合全市征管现状和税源特点,确立了全市税收征管改革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 征管改革的总体目标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具有现代技术支持 的,征收、管理、检查相互制约、促进,申报、代理、稽查相互监督、配合的科学、 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 征管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取消传统的税务专管员分户管理制度,变“专管户”为 “专管事”,将税收征管划分为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等工作系列,实行税 收征管的专业化管理;确立纳税人的纳税主体地位,建立以纳税人“自核自缴”为基 础的申报纳税制度;建立多功能办税服务厅,为纳税人提供便利、快捷的服务;实行 税收银行一体化服务;强化税务稽查,形成选案、稽查、审理、执行相互协调、相互 制约的税务稽查体系;实现计算机在征管领域的广泛应用;推进税务代理业的发展, 逐步建立社会中介机构代理办税为主的社会化税收服务体系;建立与新税制相适应的 各项税收管理制度。 税收征管改革是一项涉及到体制、模式、人员等多种因素的综合性改革,按照省 国税局先城市后农村的总体工作安排,全市国税系统1995年进行了城区税收征管改革, 1996年将税收征管改革扩大到农村,以后逐步深化和完善。 一、城区税收征管改革 根据经济条件、税源分布和征管基础现状的不同,市国税局明确了“统一规划、 分布实施、典型引路、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推荐征管基础好、税源集中、硬件设 施齐全、干部队伍素质较高的市国税局西城征收分局、油田征收分局和东营区国税局 直属分局为省试点单位,确定垦利县、利津县国税局直属分局和广饶县大王分局、河 口区孤岛分局为全市试点单位。1996年初,开始进行试点运行。1997年,在城区征管 改革试点工作取得初步经验后,城区征管改革在全市全面实施。通过全面改革,实现 了“专管户”向“专管事”的转变,将税收征管的基本业务划分为管理服务、征收监 控、税务稽查等工作系列,科学设置职能和岗位职责,实行税收征管的专业化管理; 确立了纳税人主体地位;建立了办税服务厅,设立纳税申报、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等 服务窗口;计算机在征管领域广泛应用。在全市建立了以现代化技术手段为支持的, 征收、管理、检查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城区税收征管新格局。 二、农村税收征管改革 1996年7月, 为适时推进农村税收征管改革,加快全市税收征管改革步伐,制定 印发《东营市国税系统农村税收征管改革实施方案》,农村征管改革与城区征管改革 同步全面实施。通过农村征管改革,取消了税务专管员“管户”制度,建立了办税服 务厅,实现了税收的集中管理。对零散税收实行了委托代征。建立起了征收、管理、 稽查相互制约、相互促进,比较科学、严密、高效的农村税收征管运行机制。 1996年10月, 在全市税收征管改革全面实施并取得初步成效后, 市国税局制定 《东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深化征管改革的任务 是建立以纳税申报和优化服务为基础,以计算机网络为依托,集中征收,重点稽查的 新的征管模式。在省、市城区征管改革试点单位和农村税收征管改革取得初步成果的 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征管改革的深度和广度。通过深化征管改革,在全市逐步建立了 计算机信息管理网络;建立并规范了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制度,确定了科学简便的纳 税申报程序;通过“税款预储账户”,实现了税银一体化服务;充实了稽查力量,强 化了专业稽查;加强了内部规范化管理,完善了税法公告制度,优化了纳税服务。 三、征管改革验收 为检验税收征管改革成果, 进一步提高全市征管工作水平,1997年5月,按照省 国税局制定的《山东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改革验收内容》 , 结合全市实际,制定了 《征管改革具体落实标准》 ,对省局的验收内容进一步细化。6月底,市国税局组成 检查验收小组, 对全市11个微机联网单位和2个农村未联网分局的征管改革情况进行 检查验收。 在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于9月份迎接并顺利通过省 局对全市税收征管改革的验收。 四、征管改革的深化和完善 1998年3月, 市国税局制定《东营市国税局1998年税收征管改革工作意见》,对 征管改革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全市国税系统按照《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岗位设 置,合理调配人员,加强了岗位间的业务衔接,完善了税收征管模式;大力推进税收 征管电子化进程; 加强了税务稽查;强化了征管基础建设。3月,制定《东营市国税 系统税收征管改革检查验收标准》,对各项改革内容做了进一步量化。 1998年10月,制定《东营市国税系统办税服务厅规范化服务标准》,从办税服务 厅的设置与建设、人员配备和素质要求、工作制度完善、服务行为规范、办税环境优 化等方面进行规范,进一步巩固税收征管改革的成果。至2002年底,全市国税系统共 有办税服务厅23个。 1999年6月, 针对直属征收单位管理工作中暴露出的一些与征管改革不相适应的 问题,制定《东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直属征收单位管理的意见》,把加强直属征 收分局的管理作为征管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加强管理,建立起了科学、严密、 高效的税收征管体系,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 五、多元化纳税申报 2000年6月,制定《东营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 确定全市国税系统下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目标:适应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要求, 正确把握征管运行规律,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大力实施科技兴税战略,改革征收 方式,实施电子报税,强化税源监控,深化纳税评估,加大稽查力度,加快计算机网 络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推进依法治税,保障税收收入。按照这一 目标, 市国税局在全省率先开发“电子报税系统”。2000年7月,电子报税系统在全 市成功运行。同年,山东省国税局在全省国税系统推行了该软件。到2002年底,全市 80%以上的纳税人分别通过网上申报、 电话申报、银行网点申报三种方式缴纳税款, 实现了办税服务厅由征收窗口职能向信息集中处理中心职能的转变,进一步深化了税 收征管改革,提高了征管效率,优化了纳税服务,实现了税款征收方式的重大变革。 2002年4月, 下发《转发〈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进税收征管改革工作若干问 题的意见〉的通知》。结合东营实际,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意见,特别强调要结合机构、 人事制度改革,合理调整机构岗位职责,加强各专业机构的工作联系和协调,优化完 善专业化分工管理体系。 到2002年底,全市国税系统初步建立起了“多元申报、集中征收、分类管理、一 级稽查”的新的税收征管运行机制。全市国税系统按照专业化分工管理的要求进行征 收、管理、稽查专业机构设置,实现了市区内和各区县的一级集中征收核算和一级稽 查;为纳税人提供了电子报税、上门申报等多种申报纳税方式;计算机在税收征管领 域得到广泛而深入的应用;税务代理中介机构从无到有,得到不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