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安全用电 东营市安全供电工作实行三级管理。截至2002年底,东营电业局先后建立安全管 理用具规定、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评级管理规定、机动车辆管理规定、消防管理 制度等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结合实际工作,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完善,使全市 安全用电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同时,东营电业局坚决贯彻“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的精神,根据东营市建市时间短、人员新、电工素质相对较低的情况,定 期开展电工培训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感和安全技术。经常开展安全用电宣 传工作,向广大用户进行安全用电宣传教育,同时组织各县、区电业部门深入到乡村, 向广大群众宣传用电常识,特别是在农忙季节深入到田间、场院加强宣传,发放宣传 手册,播放录像、录音,悬挂警示牌、标语,张帖宣传画,设立安全用电宣传栏,提 高全民安全用电意识。 1990年以来,各乡镇供电站到农户中散发宣传材料6万余份, 提高客户安全用电意识,防患于未然,推动了安全用电工作的深入开展。用电检查人 员按照计划定期对客户设备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客户反应,并给予技术支 持,帮助客户解决问题。电力体制改革后,又积极配合东营市经贸委和安监局,定期 开展对客户用电设备安全检查,协助客户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了全市安全用电工作顺 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