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学历教育 1990年,东营电业局针对职工对学历教育要求越来越高,部分岗位对上岗人员的 学历水平也提出新的要求的实际,陆续开展了以函授教育为主,自学考试、职工脱产 教育等其他方式为辅的职工学历教育。 函授教育: 制定了《职工函授教育管理规定》,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截至200 2年底, 东营电业局职工参加中专以上函授教育人员共160人次,毕业110人。其中, 1998年与山东省电力学校联合举办城镇供用电专业中专函授班一期,共招收学员34名, 全部顺利毕业。 自学考试:东营电业局大力提倡职工自学成才,并对参加自学考试(单科)合格人 员进行奖励。截至2002年底,职工参加大专以上自学考试人员共80人次,毕业12人。 东营电业局作为东营市唯一的电力系统专业自学考试报名点,负责全市电力专业考生 的自学报名、学籍登记、教材征订、实践辅导等自考服务工作,多次受到东营市自考 办、山东省电力自考中心的表彰奖励。 脱产学历教育:组织19人次参加山东电力集团公司青工中专脱产培训班、职工大 专脱产培训班、复退军人岗前脱产(系统内承认中专学历)培训班。 截至2002年底, 东营电业局职工总数410人,具有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59人,大 专学历81人, 中专学历92人,高中及技校学历143人,初中学历36人。中专及以上学 历者占职工总人数的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