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目标责任制 1990年起,为认真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强化土地资源管理与资产管理,培 育和规范土地市场。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全省土地管理(国土资源)系统积极推行 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采取层层签定目标责任书的形式,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左右衔接、上下贯通的目标管理体系,为国土资源管理事业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1991年,为完成省政府下达的任务,根据省政府与市政府签定的管理目标责任书 的具体指标,市土地管理局代市政府草拟《一九九一年度全市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 在市政府第七次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6月2日,召开全市土地管理工作会议,市政府 与县政府签定《一九九一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 。责任书共6项19条,根据各县 区具体情况,分别下达具体的量化指标。各县、区政府与乡镇政府也签定土地管理目 标责任书。市土地管理局对全年工作拟订重点工作运行表,在上报市政府监督的同时, 下发各科室执行。为全面考核《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实事求是的评价 各级政府的土地管理工作,市土地管理局制定《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 和《评分标准》 ,12月25~27日,组织10名工作人员分2个小组,对县、区的土地管 理责任目标进行考核验收,考核结果:利津县、东营区、广饶县获一等奖;垦利县、 河口区获二等奖。 1992年1月13~16日, 省土地管理局于朝升副局长受省政府委托,带领考核组一 行7人对东营市1991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经过3天的检查考 核,认为东营市政府对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很重视,较好地完成责任书规定的各项任 务和指标, 土地管理工作开展的比较全面、扎实。1月26日,市土地管理局被评为全 省土地管理先进单位、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考核先进单位,并获一等奖。 1992年,全市继续实行和完善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省政府与市政府、市政府与 县区政府、县区政府与乡镇政府层层签定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做到自上而下层层分 解,自下而上层层保证,切实把土地管理提到基本国策的高度,列入了各级政府的重 要议事日程。各级土地管理部门在具体工作中做到六定:即一定职责范围,二定人员 岗位,三定具体任务,四定工作标准,五定考核内容,六定奖惩办法。 1993年1月13日,市土地管理局分5个组对县区的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进行全面考 核, 采取听汇报、查有关资料、实地调查、评议的方式。经检查,5个县区都在90分 以上,全部达到优秀标准。经省土地管理局考核验收,全市超额完成土地管理目标责 任书的各项任务指标,耕地面积继续保持稳中有增;超额35%完成土地开发复垦任务;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各项业务基础工作发展迅速。市土地管理局被省 土地管理局评为山东省实施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先进单位,广饶县土地管理局被省土 地管理局评为山东省1992年度土地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1993年,省政府与市政府签定1993~1995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为使各指标 任务全部完成,市土地管理局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把目标任务分解到县区、 乡镇, 每年进行一次检查督促。通过3年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目标责任书中所规定 的各项任务。实现了“一个突破、两个有效保护、三个强化”。即在土地出让形式上 由原来单一的协议出让,扩展到招标方式出让;有效保护了耕地,耕地面积年年保持 稳中有增;有效保护了基本农田,全市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全部完成,共保护基本农田 21.7万公顷, 平均保护率为87.9%;强化土地统一管理,强化土地执法,强化土地管 理体制建设。 1995年1月8~11日,省土地管理责任目标考核组对东营市1994年度实施土地管理 责任目标的情况进行考核。在听汇报和查看有关资料的基础上,实地到广饶县土地管 理局和广饶县花园乡、颜徐乡、东营区辛店镇土地管理所进行检查,对部分用地大户 征求了意见。省土地管理责任目标考核组认为:东营市土地管理工作全面,成绩突出, 达到优秀标准。 1996年3月8日,省政府印发鲁政发[1996]20号文件《关于表彰实施土地管理目 标责任制先进单位的通报》,授予市政府“实施1993~1995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制 先进单位”称号。3月11日,省土地管理局办公室印发鲁土办字[1996]6号文件《关 于对完成1993~1995年度土地管理责任目标进行奖励的通知》 ,奖励市政府奖金2万 元。4月20日,经市政府批准,市土地管理局印发东土函字[1996]8号文件《关于对 完成1993~1995年度土地管理责任目标进行奖励的通知》,确定东营区、广饶县政府 为完成责任目标先进单位, 各奖励奖金2万元;垦利县、利津县、河口区政府为责任 目标任务完成单位,各奖励奖金1万元。 1996年3月, 省政府与市政府签定了1996~1998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为进 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按照目标责任 书要求,市政府及时召开全市土地管理工作会议,对1996~1998年度土地管理工作作 了全面部署, 市、县、乡政府及土地管理部门层层签订了3年目标责任书。为抓好督 查落实, 实行每半年一调度,每年一抽查,好的通报表扬,差的及时整改。3年中, 全市各级土地管理部门认真完成目标责任书中规定的各项任务,同时,根据土地管理 事业发展的新形势、 新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发[1997]11号和鲁发[1997]9号文 件,一是坚决冻结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实现了“冻得住”;二是切实搞好非农业建 设用地清查工作。 1998年11月24日, 根据鲁政办发电[1998]123号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检查考核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的通知》 ,省土地管理局印发鲁土字[1 998]3号文件《印发〈山东省1996~1998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检查考核办法〉的 通知》,明确了考核的指导思想、方法步骤和考核内容,制定了奖惩标准和具体的考 核标准。 1999年1月11~14日, 省政府检查组对东营市1996~1998年度土地管理目标责任 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认真对照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采取 听、看、查、议等方法,对东营市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严格的考核,抽查了东营区、 垦利县及部分乡镇,并实地查看了现场。经检查汇总,省检查组对东营市的工作给予 高度评价。 省检查组认为,3年来,东营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取得斐然业绩,形成自 己的突出点。主要是:一是耕地保护成效突出;二是土地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三是 多项工作处于领先地位,体现了超前性和开拓精神。例如:全面完成市、县、乡三级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遥感技术和计算机成图技术在修 编总体规划中得到充分运用;超前编制了土地后备资源开发规划;开展了农用土地的 地价评估试点。四是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向广度延伸,向深度发展;五是贯彻落实中央 治本之策力度大,标准高。清查工作得到省政府清查验收组的充分肯定;六是土地管 理业务基础工作扎实;七是全面推行统一征地。 为实现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促进资源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2001年7月6 日,省政府与市政府签定2001~2002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制定了以下责任 目标: (一)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切实做到“面积、位置、标志、档案、责 任”五落实,本行政区内基本农田保护区面积不少于184524.1公顷。 (二)本行政区内耕地总量动态平衡。耕地占用补偿制度得到落实,做到“占一补 一”,完成或超额完成省下达的土地开发复垦整理指标。 (三)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市场配置国土资源的机制基本建立。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外, 其他一律实行有偿使用,各县(市、区)集体土地实现规范化管理,土地储备、土地使 用权招标拍卖、租赁、地价调整更新与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土地有形市场、矿业权市 场依法建立,并规范有序运行。 (五)土地产权产籍管理到位。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 权登记发证率均达到80%以上,有半数以上的县(市、区) 建立城镇地籍和1∶1万比例 尺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土地变更调查登记制度落实并及时规范。 (六)制定并严格执行本行政区矿产资源规划。探矿权、采矿权依法有偿取得,勘 查、采矿项目持证率达100%。 (七)本行政区内矿业秩序稳定。勘查作业区、矿区、矿产品加工流通领域保持良 好的生产和流通秩序,非法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开采和拒缴、少缴、逃缴矿产资 源补偿费、非法加工、买卖矿产品等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八)本行政区域内矿产资源家底清楚,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合理,综合利用水平有 明显提高。逐步实现矿产资源的规模化、集约化开采,并依法关闭资源枯竭,破坏浪 费资源、生态环境,完全无保证的小型矿山企业和小选冶、小炼焦厂等加工企业。矿 产资源综合利用率提高2~3个百分点。 (九)因采矿造成生态地质环境劣化的局面得到有效遏制,已造成的环境问题逐步 得到治理恢复,地质遗迹、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得到有效保护。 (十)测绘市场规范有序,测绘单位持证依法经营,无证测绘、超资质测绘、非法 编制出版、展示地图和未经批准进行广告标名等行为得到及时查处。 (十一)基础测绘更新机制比较完善,1∶1万比例尺地形图更新任务和市(地)级以 上政府所在地1∶1万比例尺全数字线划地图的测绘工作基本完成。测量标志完好率达 80%以上。 (十二)国土资源的合理开发、综合利用和有效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做到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十三)建立健全与国土资源法律法规配套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健全完善集中统一、 精干高效、依法行政、具有权威的国土资源管理体制。 (十四)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和队伍健全,必需的装备和经费得到有效保障,各 种违法案件得到及时发现、 处理,当年发生的违法案件的处结率达到90%,本行政区 内无重大国土资源和测绘违法案件。 2002年4月11日, 市政府召开全市国土资源工作会议,张秀香副市长与各县区长 签定2002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书, 将省国土资源厅下达东营市的全年3.2亿元 政府土地纯收益的指标任务量化分解到各县区。 2003年1月10日, 省国土资源厅检查组对东营市2001~2002年度国土资源管理目 标责任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两年中,东营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 作会议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指示、要求,大力推 进资源管理和资产管理方式的两个根本性转变,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巩固和维护 良好的矿业秩序整顿成果,坚持依法行政,强化测绘管理,加强执法监察,狠抓基础 业务,圆满完成2001~2002年度目标责任书要求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