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开发区分局主要职责 市国土资源局开发区分局为市国土资源局的派出机构,接受市国土资源局和东营 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双重领导,负责开发区内土地的统一管理。主要职责: (一)编制并组织实施开发区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和土地出让计划; (二)拟定开发区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等; (三)编报开发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报告; (四)受市政府委托颁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受主管部门委托,签订国有土地有偿使 用合同或核定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五)负责受理土地登记申请,填发土地证书及日常地籍管理的事项; (六)负责土地管理宣传,拟定相关优惠政策,监督检查开发区土地利用,收回未 按土地使用条件开发利用的土地,承办土地行政处罚的具体事项; (七)承办市国土资源局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