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水法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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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水法规政策

    根据国家、省有关水法律法规,东营市结合自身实际,1986年起,相继制定一系
列规范性文件和政策,形成一套完整的水法规和政策体系,内容包括水利建设与规划、
水资源管理、水工程管理、防汛抗洪、水土保持、水利规费征收使用管理等方面。为
便于各级领导干部、职工更好地学法、执法、守法,依法行使水利管理职能,市水利
局于1992年7月编印《水利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选编》,2000年3月编印《水利法
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选编(续一)》。
    1983~2002年,东营市有关水利方面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性文件主要有30件,详见
表8-5。

                     东营市有关水利方面规范性、政策性文件明细表
表8-5
┌────┬──────────┬──┬───────────────────────┐
│类别    │文件号              │发布│文件名称                                      │
│        │                    │时间│                                              │
├────┼──────────┼──┼───────────────────────┤
│        │东政发[1986]78号  │1986│关于印发《东营市灌区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        │东政通字[1987]8号 │1987│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河堤渠道取土的通告    │
│        ├──────────┼──┼───────────────────────┤
│        │东政办发[1987]45号│1987│转发东营市水利局《关于执行东政通字(87)8号通告 │
│  水利  │                    │    │的实施细则》的通知                            │
│  工程  ├──────────┼──┼───────────────────────┤
│  管理  │东政发[1987]163号 │1987│东营市黄河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
│        ├──────────┼──┼───────────────────────┤
│        │东政发[1988]156号 │1988│关于印发《东营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        ├──────────┼──┼───────────────────────┤
│        │东政办发[1988]50号│1988│关于转发市水利局《东营市水利基本建设工程质量  │
│        │                    │    │监督暂行规定》的通知                          │
│        ├──────────┼──┼───────────────────────┤
│        │东政发[1991]51号  │1991│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水利工程土地确权划  │
│        │                    │    │界工作的通知                                  │
└────┴──────────┴──┴───────────────────────┘

续表8-5
┌────┬───────────┬──┬──────────────────────┐
│ 类别   │       文件号         │发布│                文件名称                    │
│        │                      │时间│                                            │
├────┼───────────┼──┼──────────────────────┤
│        │东政办发[1992]65号  │1992│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土地管理局、市水利│
│        │                      │    │局关于水利工程土地确权划界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
│        │                      │    │意见的通知                                  │
│        ├───────────┼──┼──────────────────────┤
│        │东政发(1985)161号     │1985│批转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制止乱取河道│
│        │                      │    │堤坝土、确保防洪安全的报告》的通知          │
│        ├───────────┼──┼──────────────────────┤
│        │东营市人民政府令第21号│1993│东营市河道管理暂行办法                      │
│ 水利   ├───────────┼──┼──────────────────────┤
│ 工程   │东政发字[1993]8号   │1993│东营市计划委员会、东营市水利局关于贯彻省水利│
│ 管理   │                      │    │厅、省计委转发水利部、国家计委《关于颁发〈河│
│        │                      │    │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        │                      │    │函的具体实施意见                            │
│        ├───────────┼──┼──────────────────────┤
│        │东营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2000│东营市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水土资源开发利用管理│
│        │                      │    │暂行办法                                    │
│        ├───────────┼──┼──────────────────────┤
│        │东水发字[2001]45号  │2001│关于印发《东营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
│        │                      │    │法(试行)》的通知                            │
│        ├───────────┼──┼──────────────────────┤
│        │东水发字[2002]106号 │2002│关于印发《东营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
│ 水资源 │东营市人民政府令第14号│1994│东营市水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
│  管理  │                      │    │                                            │
├────┼───────────┼──┼──────────────────────┤
│        │东政发[1997]83号    │1997│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
│  水土  ├───────────┼──┼──────────────────────┤
│  保持  │东水发字[1998]84号  │1998│东营市水利局、东营市计划委员会、东营市环境保│
│        │                      │    │护局、东营市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东营市开发建│
│        │                      │    │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  │
├────┼───────────┼──┼──────────────────────┤
│        │东政发[1991]86号    │1991│东营市人民政府印发《东营市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
│        │                      │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        ├───────────┼──┼──────────────────────┤
│        │东水发字[1992]25号  │1992│关于发布《东营市实施〈山东省河道采砂收费管理│
│        │                      │    │实施细则〉的办法》的通知                    │
│        ├───────────┼──┼──────────────────────┤
│        │东营市人民政府令第22号│1994│东营市实施《山东省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
│        │                      │    │管理办法》细则                              │
│        ├───────────┼──┼──────────────────────┤
│        │东政办发[1995]23号  │1995│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东营市实施〈山│
│        │                      │    │东省河道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细则│
│ 水利   │                      │    │》的通知                                    │
│ 规费   ├───────────┼──┼──────────────────────┤
│ 征收   │东水发字[1999]65号  │1999│东营市水利局、东营市财政局、东营市计划委员会│
│ 使用   │                      │    │、东营市物价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占用农业灌溉水│
│ 管理   │                      │    │源、灌排工程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            │
│        ├───────────┼──┼──────────────────────┤
│        │东价费发[1997]138号 │1997│东营市物价局、东营市财政局、东营市水利局关于│
│        │                      │    │颁发《东营市实施〈山东省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
│        │                      │    │水土流失防治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细│
│        │                      │    │则》的通知                                  │
│        ├───────────┼──┼──────────────────────┤
│        │东政发字[1999]40号  │1999│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属引黄灌区水利工程供水和│
│        │                      │    │城市自来水执行新的供水价格的通知            │
│        ├───────────┼──┼──────────────────────┤
│        │东水发[2002]62号    │2002│《关于〈山东省河道工程管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        │                      │    │〉的实施意见》                              │
│        ├───────────┼──┼──────────────────────┤
│        │东发[1994]122号     │1994│东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山东省筹集水利基本建设│
│        │                      │    │专项资金暂行办法》意见的通知。              │
├────┼───────────┼──┼──────────────────────┤
│        │东水发字[1999]29号  │1999│东营市水利局《关于实施〈东营市小型农田水利设│
│        │                      │    │施产权制度改革若干规定〉的办法》的通知      │
│        ├───────────┼──┼──────────────────────┤
│        │东水发字[1999]110号 │1999│东营市水利局关于宣传贯彻《山东省鼓励外商投资│
│   其   │                      │    │建设经营水利项目优惠政策》的通知            │
│   他   ├───────────┼──┼──────────────────────┤
│        │东政发[1989]129号   │1989│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实行农村劳力秋累工制度的│
│        │                      │    │暂行规定》意见的通知                        │
│        ├───────────┼──┼──────────────────────┤
│        │东水发[2002]69号    │2002│关于印发《东营市水利局合同管理暂行规定》的通│
│        │                      │    │知                                          │
└────┴───────────┴──┴──────────────────────┘

    为适应改革开放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  东营市政府对截止到
2002年2月28日现行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
    2002年3月19日东营市人民政府第67号发布废止一批文件, 涉及水利方面的废止
文件,见表8-6。

                     市政府决定废止的水利方面规范性、政策性文件目录
表8-6
┌──┬───────────────┬──────────┬──┬───────────┐
│序号│         文件名称             │        文号        │发布│        说  明        │
│    │                              │                    │时间│                      │
├──┼───────────────┼──────────┼──┼───────────┤
│1   │东营市灌区管理暂行办法        │东政发[1986]78号  │1986│1998年12月31日省政府颁│
│    │                              │                    │    │布《山东省灌区管理办法│
│    │                              │                    │    │》,此文已不适用      │
├──┼───────────────┼──────────┼──┼───────────┤
│2   │东营市黄河工程管理实施细则    │东政发[1987]163号 │1987│适用期已过            │
├──┼───────────────┼──────────┼──┼───────────┤
│3   │转发市水利局《东营市水利基本建│东政发办[1988]50号│1988│适用期已过            │
│    │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的通知》│                    │    │                      │
├──┼───────────────┼──────────┼──┼───────────┤
│4   │东营市水利工程管理实施办法    │东政发[1988]156号 │1988│适用期已过            │
├──┼───────────────┼──────────┼──┼───────────┤
│5   │东营市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管理暂│东政发[1991]86号  │1991│市政府已对水费标准做出│
│    │行办法                        │                    │    │调整,此文已不适用    │
├──┼───────────────┼──────────┼──┼───────────┤
│6   │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山东省│东政发[1994]122号 │1994│1997年10月17日省政府颁│
│    │筹集水利基本建设专项资金暂行办│                    │    │布《山东省水利建设基金│
│    │法〉意见的通知                │                    │    │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
│    │                              │                    │    │此文已不适用          │
└──┴───────────────┴──────────┴──┴───────────┘

     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2002年2月28日以前水利方面其他政策措施有:
    《东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制止乱取河道堤坝土、确
保防洪安全的报告〉的通知》(东政发[1985]161号) 、《东营市水费计收、使用和
管理办法》(东政发[1986]77号)、《东营市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河堤渠道取土的通
告》(东政通字[1987]8号)、《转发东营市水利局〈关于执行东政通字[87]8号通
告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东政办发1987)45号)。